社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践与思考
田维亚
按照中央统一部署,2010年4月以来,全国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深入开展了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的创先争优活动。全国72000个社会组织党组织、100万名党员以及46.2万个社会组织参与了创先争优活动。两年多来,在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中央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统筹部署,各级民政部门精心指导,广大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积极参与,取得扎实成效。
一、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扎实开展
社会组织作为一个单独类别参加全党性的基层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这是党中央从全局出发做出的重大决策,体现了对社会组织的关爱和重视。各级民政部门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紧紧依靠各级党委组织和宣传部门,有计划有步骤地指导全国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
----健全领导机制,实施科学指导。民政部党组对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全国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部党组书记、部长李立国亲自担任组长,分管社会组织工作的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姜力担任副组长。活动期间,李立国部长、姜力副部长多次深入各地进行专题调研与一线指导。根据社会组织实际,及时制定下发社会组织创先争优、社会组织窗口单位为民服务创先争优以及深入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等指导性意见。多次召开视频推进会、形势分析会、经验交流会,先后推广了山东、广东、湖北、河北等地做好党建工作和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经验。根据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的不同特点,区别不同社会组织的不同情况,分别提出不同要求。规模较大、人员较多的,尤其是全国性和全省性社会组织党组织重点是发挥行业带头、行业引领作用;规模较小、人员较少的社会组织,尤其是社区社会组织、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等基层社会组织党组织重点是围绕服务群众、服务会员、服务社区开展活动。已建立党组织的,重点是进一步健全生活制度,发挥积极作用;对党的力量比较薄弱、开展活动比较困难的,采取措施加强具体指导;尚未建立党组织的社会组织,通过选派党建指导员或按党员组织关系参加所在城市街道(社区)、乡镇(村)等党组织的创先争优活动,确保活动落到实处。中央和国家部委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结合行业实际,领导所属社会组织扎实开展各项活动。据不完全统计,活动开展以来,仅省级以上民政部门召开不同形式的推进会、形势分析会350多次,县以上民政部门指导组建立领导联系点3600多个,确保了创先争优活动健康有序推进。
----突出活动重点,着力抓好党建。坚持把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作为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内容和长期任务。凡是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社会组织,按照党章规定全部单独建立党组织;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本着“业务相近、地域相邻”的原则,就近与同一业务主管单位的其他社会组织建立联合党支部。凡新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指导其同步成立党组织。对于没有党员的社会组织,通过建立联络组、选派指导员等形式,指导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新疆、贵州等地还集中开展“百日组建”等活动,扩大党的组织覆盖。针对我国社会组织种类繁多、分布广泛,党员成份多样、隶属关系复杂等特点,本着有利于扩大党组织覆盖、有利于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管理、有利于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的原则,鼓励各地创新党组织设置形式。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各地积极探索符合社会组织特点的党建管理体制,全国有10个省、区、市依托民政部门成立了社会组织党工委。按照“抓落实、全覆盖、求实效、受欢迎”的要求,各地认真指导社会组织党组织开展分类定级、晋位升级,提升、巩固和转化了一批基层党组织。今年5月,中央组织部、国家民政部联合举办了首批全国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示范培训班,130名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参加培训。目前各地已举办130多期党建工作培训班,培训人员达到15000多人。
----围绕服务大局,创新活动载体。坚持把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群众、服务和保障民生作为创先争优的根本宗旨,在全国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中统一开展了以“服务企业、促进发展;服务农村、促进增收;服务社区、促进和谐;服务民生、促进保障”为主要内容的“四服务四促进”主题实践活动。全国46.2万个社会组织进入企业、走进农村、深入社区,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先争优活动。行业协会围绕行业自律、维护权益、反映诉求、扩大就业,学术性社团突出科技扶贫、推动科研成果转化,民办非企业单位突出优质服务、满足群众医疗、教育培训等需求,基金会突出扶危济困、慈善救助、捐资助学、生态环保;城市街道社区突出解矛盾、化民怨、促和谐、保稳定。解难题、送温暖,主动开展爱心服务活动,受到普遍欢迎。
----注重工作结合,促进建设发展。把创先争优活动作为推动社会组织科学发展实践抓手,不断提高社会组织素质能力和服务水平。把创先争优活动与加强社会组织法规建设相结合,与社会组织能力建设相结合,与社会组织队伍建设相结合,与健全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制度相结合。积极推动三个《条例》修订出台,进一步改革社会组织登记工作,先后出台了基金会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各类社会组织评估指标和社会团体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初审办法、劳动合同管理示范文本等法规政策。通过政府资助、购买服务、税收优惠等举措,加强对社会组织的培育扶持。进一步加大对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和执法检查,个别非法社会组织、一些违规社会组织受到查处。同时,加强对社会组织工作人员培训,创先争优开展以来,仅省以上民政部门先后举办各类培训班530期,接受培训人员76000多人。
----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坚持运用典型指导工作,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民政部先后召开社会组织创争活动宣传工作会、经验交流会,推广了山东、湖北、河北、广东、天津、福建等一批不同侧面的经验。各地普遍建立了社会组织先进典型库,选树了一大批服务好、能力强、公信力高、影响力大的品牌社会组织和能力素质强、群众威信高、模范作用强的先进个人。中国社会组织网、《中国社会报》、《社团管理研究》等开辟了专页、专栏、专版。各地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简报、专栏等多种形式,拓展宣传渠道,营造宣传声势。结合纪念建党90周年,不少地区进行了集中表彰。据不完全统计,活动期间,共挖掘培育各类先进典型5200多个,中央和各地主流媒体多次予以报道。31个社会组织党组织和1名优秀共产党员受到中央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的表彰,展示了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的精神风貌,扩大了社会组织的社会影响。
二、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取得积极成果
----社会组织党的建设有了新加强。截至2011年底,全国社会组织党组织达到72000个,应建已建率达到98.5%,不少省市区实现了应建尽建。针对过去社会组织党组织工作不及时、随意性大、质量不高等问题,各地积极探索把社会组织建设与党建工作紧密结合的途径和办法,总结了“三同、三推、两规范”(同步建立、同步年检、同步活动,推动组织建设、推动加快发展、推动保障民生,规范党建工作体制、规范党组织工作制度)、“一报、双检、三推”(申请筹备成立的社会组织,要同时报告筹备成立党组织情况;年检中既要检查社会组织工作情况,又要检查党组织建设情况;推动业务主管单位向社会组织派出党建指导员,推动条件成熟的社会组织及时成立党组织,推动已建立的党组织充分发挥作用)、“双报双推”(登记申报时,推动其建立党组织;年检年报时,推动已建立的社会组织党组织有效发挥作用)等党建工作模式,丰富了党建工作手段,提高了党建工作质量。通过建立社会组织党工委,推动了党建管理体制的创新,落实了党建工作责任主体。
----服务大局、服务民生取得新成效。全国6万多个行业协会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做出了积极贡献。各类公益性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每年募集资金400多亿元用于社会公益事业。广大社区社会组织和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开展公益项目和惠民活动,直接受益群众1500多万人。同时,广大社会组织特别是基层社区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带头弘扬新风正气、开展了大量帮扶济困活动,化解了一批基层矛盾,促进了社会文明进步和和谐稳定。
----社会组织登记制度改革取得新突破。按照“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要求,民政部对工商经济类、公益慈善类、社会福利类、社会服务类社会组织,按照民政部门业务主管和登记一体化进行直接登记。对涉及多个部门业务管理,但希望由民政部门直接登记的也实行直接登记。各地也按照民政部的精神,积极探索直接登记。广东从今年7月1日起,除特别规定、特殊领域外,社会组织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成立。
----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得到新优化。中央财政新增“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预算项目2亿元。财政部、民政部制定了相应的使用管理办法。广东、上海、江苏、宁夏等地制定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各地建立了一批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和公益创投园区。全国各大中城市基本建立了彩票公益金资助制度。江西在经费困难的情况下,也从福彩公益金拨出专款设立公益创投项目。同时,为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管理,民政部陆续出台了《社会组织举办研讨会论坛活动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基金会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等近10个政策文件,并指导中国社会组织促进会建立了中国基金会网,为规范基金会运作、加强社会监督提供了新的平台。
三、社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有益启示
这次创先争优活动是充分运用党的建设的基本经验特别是开展集中性教育实践活动的成功做法,结合新的实践对保持党的先进性与纯洁性进行的新的探索,也为加强我国社会组织建设、发挥社会组织作用提供了重要平台,提供了有益启示:
----坚持把加强党的建设作为社会组织发展正确方向的根本保证。把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作为一个单独类别,纳入全党性的教育实践活动中,是党中央作出的英明决策。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始终把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作为重点,通过扩大党组织覆盖、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强化党组织功能作用、加强党组织负责人教育培训等各种措施,使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得到明显加强。实践证明,社会组织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支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社会组织领域是我们党的重要工作阵地。大力加强社会组织党组织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对于确保党的方针政策在社会组织的贯彻落实,确保社会组织发展的正确方向意义重大而深远。
----坚持把服务大局、服务民生作为加强社会组织建设的根本目的。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组织,把社会组织的建设和管理作为一项战略决策,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坚持把“四服务四促进”作为社会组织重要的活动载体,广大社会组织做了大量为党和政府分忧、受人民群众欢迎的实事好事。实践证明,服务大局、服务民生是社会组织存在和发展的根本所在。只有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大局,围绕服务和保障民生,社会组织才会具有展示自身价值的舞台,才会有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
----坚持把推进建设、促进发展作为提高社会组织履职能力的根本途径。以抓党建促进社会组织建设发展,是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的基本做法。活动中,坚持引导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围绕促进社会组织建设、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开展各种党建活动,引导各级登记管理机关积极为社会组织发展创造良好环境,社会组织建设水平得到新的提高。实践证明,这一做法,有效调动了广大社会组织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抓住了创先争优活动与社会组织建设的结合点。巩固和深化创先争优成果,必须把抓社会组织建设与发展摆到突出位置,不断提升社会组织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坚持把加强组织领导作为搞好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保证。各级民政部门把指导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认真履行指导责任,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加强协调,强化督检,确保了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的健康开展。实践证明,民政部门作为登记管理机关,与社会组织有着天然的感情联系和工作联系,充分调动了民政部门指导的积极性,进一步加强与党委组织和宣传部门的密切配合,就能够更好地发动、组织广大党员群众投入到活动之中,增强工作指导的针对性和开展活动的有效性。
四、努力巩固提高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成果
集中性的创先争优活动即将结束,但创先争优工作永无止境。当前,国家面临着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任务,社会组织建设处在重要的改革和发展时期。推动社会组织科学健康发展、更好地发挥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更加需要把创先争优活动激发出来的精神动力转化为履职尽责争创先进、立足岗位争优秀的实际行动。通过建立创先争优工作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巩固提高创先争优活动的成果。
----在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上巩固提高。社会组织领域是党的重要工作领域,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是一项带根本性的长期任务。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有关要求,继续加强党组织的组建力度,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继续探索社会组织党建管理体制,协助有关部门建立符合社会组织特点的党建管理体系。继续探索结合业务工作抓党建的办法途径,推动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相互促进,同步加强。继续探索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的有效途径,进一步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在加强社会组织建设、增强服务大局能力上巩固提高。把“加强能力建设,提高服务水平,推动科学发展”作为社会组织建设和发展长期的主题,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的法规建设,为社会组织发展提供法制保障。进一步推动政府购买服务、税收优惠等扶持政策出台,优化社会组织的发展环境。进一步完善社会组织内部治理,加强社会组织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在发挥社会组织积极作用上巩固提高。引导广大社会组织继续深入开展“四服务四促进”(服务企业、促进发展;服务农村、促进增收;服务社区、促进和谐、服务民生、促进保障)主题实践活动,围绕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围绕与广大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民生领域,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独特优势和积极作用,为国家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在建立创先争优长效机制上巩固提高。按照务实管用、简便易行的原则,把广大社会组织在此次创先争优活动总结出的好的经验做法固化下来,形成制度,长期坚持,不断激发社会组织及其党组织和党员履职尽责创先进、立足岗位争优秀的内在动力,成为每个社会组织、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自觉行动。
(全国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政策法规处处长田维亚)
来源:《社团管理研究》2012年第1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