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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宝明:改革创新是推进社会组织发展的有效途径

日期:2012-05-15 浏览:

改革创新是推进社会组织发展的有效途径

——铜陵社区综合体制改革考察报告

2012年2月10日,陈超英副厅长率省厅中青年干部培训班部分学员赴铜陵实地考察了铜官山区“2881890”社区信息服务中心、铜官山区官塘社区、狮子山区翠湖社区,听取了铜陵市社区综合体制改革情况的介绍。我有幸参加了这次考察活动,感受很深,收获颇丰,使我更加坚定了改革创新的信念,也引发了我对社会组织建设与发展的一些思考。

一、铜陵敢为人先的精神——可敬可贵

    在中央提出社会管理创新的时代背景下,铜陵市以敢为人先的精神推出了“铜陵模式”社区综合体制改革,将铜陵市原10个街道办事处和61个社区工作站整合为23个社区居委会,变“市—区—街道—社区”四级管理为“市—区—社区”三级服务,减少了行政层级和管理成本,提升了政府效能与公共服务水平,整合了公共资源,强化了居民“自己做主”的民主自治意识,引起了全国关注。2012年2月4日,民政部部长李立国率民政部相关负责人在铜陵调研时对社区综合体制改革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认为:铜陵社区综合体制改革方向是对头的,条件是成熟的,决策是正确的,效果是成功的。省委常委、副省长余欣荣高度评价:铜陵市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率先从社区体制机制入手,以减少管理层级为突破,强化社区服务,强化居民自治,成功走出了一条基层社会管理创新的路子,为全省作出了有益探索。

改革,实质是一场革命,革命需要勇气;改革,就面临着传统思维模式和观念的挑战,需要超常的胆识和魄力。铜陵市这种解放思想、勇于探索的精神和敢为人先、敢于创新的气魄可敬可贵。

二、社会组织改革创新的步伐——应坚定不移地走下去

回顾我省社会组织管理改革创新的历程。2008年,省委、省政府决定建设合(肥)芜(湖)蚌(埠)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厅党组紧抓这一难得的改革创新机遇,结合合芜蚌综合配套改革的现实需要和广东经验,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听取意见,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以行业协会改革发展为重点,研究制定了合芜蚌试验区社会组织改革创新的15条措施。2009年3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民政厅《关于推进合芜蚌试验区社会组织改革发展的意见》(厅〔2009〕10号)。2010年9月,民政部与安徽省政府签署了推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民政事业发展的协议,协议其中决定将合芜蚌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创新措施推广应用于整个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经省政府同意,2011年2月,省厅印发了《关于支持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推进社会组织管理改革创新的意见》(民管字〔2011〕28号)。两个《意见》的出台,有力地推动了试验区、示范区社会组织的改革创新,得到了民政部的高度肯定和社会各界的广为关注,民政部三次安排我省在全国会议上介绍社会组织改革创新的经验。

我省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在全国赢得了一定的位置、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完全得益于改革创新。当然,社会组织改革涉及面很广,还存在这样那样的阻力,我们一定要按照吴旭军厅长关于“要坚持用改革创新的办法,不断创新民政工作范式,拓展民政服务范围,多做一些未做过的、开创性的工作,敢为人先,敢打硬仗,敢于胜利”的要求,坚定不移、亳不动摇地推进厅党组研究制定的15条改革创新措施的深入贯彻落实,为实现我省社会组织管理与发展的新突破而不懈努力

三、社区综合体制改革与社会组织改革创新的一点思考

社区既不是政府行政组织,也不是企业组织或事业单位组织,而是社区居民自治组织。铜陵社区综合体制改革,管理层级由“四”到“三”的变化,确实减少了行政管理层级、提高了管理效能、降低了管理成本。但也引起一些人的质疑,有人提出:合并后的“大社区”会不会成为街道的“翻版”?如果去行政化的改革不能够得到深入推进,就有可能出现“街道翻版”的现象,由原来的10个街道变成23个“街道”,如果出现这样的现象,就违背改革的初衷和居民自治组织的属性。我国社区组织体系由: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和社区社会组织三部分组成。铜陵社区综合体制改革要深入和推广,就必须大力培育扶持社区社会组织发展。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党政机关的指导、支持和社会公众的广泛参与下,我省社会组织得到了较快的发展,截止2011年底,全省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已达17351个(其中:社会团体10462个,民办非企业单位6815个,基金会38个),社会组织遍布全省城乡,涉及社会生活各个领域,初步形成了门类齐全,层次不同、覆盖较广的社会组织体系。在我省社会组织体系初步完善的情况下,这就要求我们根据“分类指导”的方针,学科调控,正确处理好社会组织质量与数量的关系。如对全省性社团而言,其工作重点就不再是数量的发展,而应该是质量的提升;随着人民群众物质文化需求的日益增长和社区建设改革的需要,社区社会组织应该是今后培育发展工作的一个重点。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同志在深圳考察时指出: “有些事情现在由政府来办确实比交给市场和社会组织办得好,但我们自己办的再好也不是方向。交给市场、社会组织可能一开始是不行,但经过逐步培育就能行,这是方向。” 社区综合体制改革要深入和推广,就应该以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需求为导向,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完善社区社会组织体系;就应该以社会组织建设的需求为导向,完善培育扶持政策,提升社会组织的承载力。

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有利于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社区社会组织植根于人民群众之中,党和政府通过社区社会组织,可以广泛了解群众的愿望和要求,从而制定更加符合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和愿望的政策;人民群众也可以通过社区社会组织理性表达利益诉求、合理维护自身权益、有序扩大政治参与;同时,社区社会组织也是人民群众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重要形式。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有利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社区社会组织来自人民、贴近人民,当社会矛盾起于青萍之末时,社会组织往往最先觉察,在社会冲突发生以后,社会组织又可以充当调整利益、化解矛盾的润滑剂、稀释剂,减少不和谐因素,维护社会稳定。社区和谐,社会则和谐。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有利于整合和利用民间资源。社区人员的多元化,蕴含了人才、信息、技术、资金等多方面的优势,通过社区社会组织搭建起横向的联系和交流平台,可以有效、合理地整合和利用社会资源,扩大公共服务的供给。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有利于发展和繁荣中华文化。社区社会组织可以根据居民的兴趣和爱好,将大家组织起来,开展生动活泼、健康向上的文化活动,提供丰富多彩、形式多样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以满足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要,发展和繁荣中华文化。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是政府职能的变革与调整,实质上就是政府与社会各自职能权限的划分,追求一种“小政府、大社会”的体制模式。社区综合体制改革作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一个尝试和探索,只有加快社区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才能为社区体制改革和职能的转变创造条件;只有把群众性、社会性、公益性、服务性的社会职能分离和转移给社区社会组织,才能真正实现居民自治。

(省民间组织管理局  贾宝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