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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应对国际贸易摩擦中发挥行业协会重要作用

日期:2012-04-12 浏览:

在应对国际贸易摩擦中发挥行业协会重要作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北京100053

2008-2009年,针对我国行业协会组织应对国际贸易摩擦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国务院国资委专门组织力量,以所联系的工商领域300家行业协会为主要研究对象,对我国行业协会参与处置国际贸易摩擦的主要问题进行了较为深入的实证研究,提出应对国际贸易摩擦的政策建议。研究表明,我国行业协会在处置国际贸易摩擦中的作用日趋重要,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在应对国际贸易摩擦中发挥行业协会重要作用已经迫在眉睫。

一、我国遭受国际贸易摩擦的总体情况

(一)我国遭受国际贸易摩擦的概况

2002年以来,全球贸易救济调查的立案数一直呈下降趋势,然而针对我国的贸易救济调查的数量却有不断上升趋势。“入世不利条款”对我国对外贸易和经济发展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尽管反倾销仍是国外对我国实施贸易保护的重要限制手段,但近年来各种形式的技术性贸易壁垒以及知识产权纠纷层出不穷,对我国出口产品的影响日益严重甚至有取代反倾销的趋势。

(二)我国遭受国际贸易摩擦的主要原因

中国面临的国际贸易摩擦日益增多的态势是与中国是贸易大国而非贸易强国的现实相伴而生的。产生摩擦的原因也是多方面的,既有外因,也有内因。外部原因主要有:①全球经济增速放缓加上我国对外贸易不平衡导致我国与有关国家的利益冲突上升。②歧视性的贸易规则和国际贸易保护主义助长了国外对华的贸易保护。③“中国威胁论”招致国家贸易摩擦加重。内部原因主要有:①中国外贸增长方式容易诱发贸易摩擦。②国内部分企业经营秩序和出口秩序的混乱加剧了贸易摩擦。③企业主动避免贸易摩擦的意识不强。④行业组织在化解贸易摩擦中的作用尚未有效发挥。

(三)贸易摩擦对我国经济的影响

国外各种贸易保护措施,首先损害的是我国出口企业的实际利益。但同时受到打击还有我国与涉案产品相关的整个行业,并进而影响相关上下游产业的发展。其次,影响我国相关产业的就业水平,增加就业压力。再次,对我国经济稳定发展也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四)未来我国面临的国际贸易摩擦形势分析与预测。

从近年来的情况看,我国面临的贸易摩擦强度在进一步提高,涉及的国别范围日益扩大,问题越来越复杂。未来我国面临的贸易摩擦将呈现如下态势:①纺织品已经且将持续成为贸易摩擦的热点;②技术性贸易壁垒及知识产权摩擦将成为贸易摩擦的热点;③对我国实施贸易保护的国家从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蔓延;④“合并调查”带来的贸易摩擦趋于激烈化;⑤贸易摩擦波及到我国政策和体制层面的深层次问题;⑥国外对我国贸易限制手段和规则日趋严厉。

二、我国行业协会在处置国际贸易摩擦中的作用

我国行业协会在处置国际贸易摩擦中的作用日趋重要。企业是发起和应对国际贸易救济措施的主体,但在WTO框架下,国际贸易摩擦有一个共同特点,即它往往不是不同国家(地区)的单个企业之间的较量,而是不同国家(地区)统一产业或行业之间的博弈和竞争。这就需要依靠行业组织的力量来联合应对。行业协会相较于单个企业而言具有如下优势:信息优势;协调优势;公共关系优势;人才技术优势;成本优势。

运用以上优势,行业协会在处置国家贸易摩擦中的作用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①代表行业利益组织企业,开展在国内的起诉工作;②组织和协调国内企业应对国外贸易救济措施调查;③通过各种途径争取话语权,维护行业和企业的切身利益;④加强行业自律,协调与其他行业的关系;⑤不断开展对行业和企业的培训,提高其应对意识和能力;⑥组织开展应对国际贸易摩擦的预警机制。

三、目前我国行业协会参与处置国际贸易摩擦的主要问题

(一)由于一些体制上的因素,导致行业协会在国际贸易事务中的地位和作用没有充分发挥

在我国,由政府主导产生的行业协会行政色彩较浓,是政府官员分流的一条主要渠道,与政府部门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这使得我国一些行业协会缺乏应有的民间性、自治性,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行业协会功能和作用的有效发挥。

另一个体制上的因素是长期以来工贸分离的外贸体制。尽管入世后,外贸经营权逐步放开,行业协会也开始介入与进出口贸易相关工作。然而,由于过去在外贸人才、知识、信息及国际交往关系等方面的储备不足,面对日益频繁的贸易摩擦,行业协会显得十分被动,没有发挥其应有的行业领头人的作用。

(二)国家缺乏对行业协会相应的法律支持

目前,我国尚未就行业协会问题专门立法,没有对行业协会的性质、职能、地位、权利和义务、组织结构等问题加以法律规定,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行业协会的加快发展,以及与国际惯例接轨。尤其对“三反三保两限制”等领域行业协会的职能和地位在法律上没有予以明确,不利于行业协会充分有效地开展组织、协调、自律等工作。

(三)政府相关部门对行业协会的政策支持不够

由于应对国际贸易摩擦的工作涉及多个方面,行业协会能否顺利有效地开展和完成,离不开相关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虽然近几年政府部门已逐步认识到行业协会的作用并积极给予支持,但这种支持力度仍然不够,行业协会在实际应对过程中依然有很多困难难以解决。如没有统计权、信息不通畅等。

(四)专业人才缺乏、资金困难是行业协会在应对国际贸易摩擦中的最大困难

2006年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曾就应对国际贸易摩擦相关问题对全国行业协会进行过一次问卷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在我们列举的12个应对工作存在的困难选项中,83%的行业协会选择了“缺乏专业人才”,74%的行业协会选择了“筹措申诉、应诉资金困难”,为12项困难中的两个最高选择。除此之外,行业协会自身的工作经费也十分紧张。应对国际贸易摩擦的工作需要投入大量的经费。目前很多协会只能用会费收入进行填补,但长此以往的“入不敷出”已使行业协会越发感到财力上难以支撑。

(五)缺乏知识和意识,以及服务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等是行业协会参与处置国际贸易摩擦存在的其他问题

随着国际贸易摩擦愈演愈烈,应对工作刻不容缓,可这对于刚刚介入该项工作的行业协会来说,还是个全新的领域。一些协会甚至对国际贸易摩擦的基本概念都不清楚,更谈不上对会员企业进行指导和培训。也正因为不了解,行业协会缺乏主动开展相关工作的意识。尽管经过这些年的改革与磨练,行业协会也正在一步步地与市场化运作方式拉近。但是毕竟时间较短,缺乏经验,其服务能力和水平难以满足现实需要,还需要进一步在实际工作中积累经验和提高能力。

四、发挥我国行业协会在应对国际贸易摩擦中作用的建议

(一)从国家层面上看,必须从根本上、体制上解决一些深层次的问题,主要有:

1.健全行业协会立法,为行业协会的健康发展提供法律保障。我国目前有必要在现行立法基础上借鉴国外先进国家的相关法律,制定专门的行业协会法。行业协会立法,应对协会的性质、职能、职能的实现方式、组织机制、违法行为的判定和处罚等问题做出规定,同时对行业协会在参与国际贸易事务、组织应对国际贸易摩擦方面的职能予以明确,引导和促进其在相关领域更好地发挥积极作用。

2.完善行业协会的管理体制。改革对行业协会的管理体制包括:第一,变革管理模式。即改变原有双重管理模式为单一管理模式,也可成立专门的“民间组织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其进行统一管理。第二,改变管理环节。即要“从重视入口管理逐步转向重视过程监督”。第三,创新管理手段。一是要引入评估和退出机制;二是要强化激励机制。第四,完善配套管理。一方面,在税务、财会、审计等制度上加强对行业协会的监督;另一方面,建立健全我国的反垄断机制,防止行业协会可能存在的反竞争等负面影响。 

3.加大国家对行业协会的培育与扶持力度。现阶段,国家在对行业协会进行规范、引导、监督的同时,也负有必要的培育、扶持义务。政府可以通过对行业协会实施税收优惠政策,建立政府购买服务制度,提供资助或培训等其他措施培育和扶持行业协会加快发展。另外,通过转变政府职能,加快政府社会职能和行业管理职能向行业协会的转移,为行业协会的发育成长提供必要的发展空间。

(二)从行业协会自身来看,最为重要的是要有时时刻刻准备应对贸易摩擦的强烈意识,和不断提高为会员企业提供有效服务的能力。具体来讲,主要有:

1.加强队伍建设,重视人才培养。在不断完善行业协会各项功能的同时,目前最重要的是行业协会应充实专业人才。一方面,要对现有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更新知识,提高现有人员的专业素质。另一方面,要实行公开招聘,有计划地吸收一些熟知国内外行业法规以及国际贸易知识的人才。另外,可以考虑在各行业协会建立见习基地,吸收一批懂法律、懂贸易、懂英语的毕业生到各协会见习,从而缓解协会在应对国际贸易摩擦方面的人才困境。

2.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对外联络是有效应对国际贸易摩擦的重要环节,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无疑会对行业协会的应对工作带来极大帮助。我国行业协会可以利用其与国外经贸组织和政府的交往,呼吁外国政府降低关税,对本国企业实行国民待遇,为我国企业进入他国市场开辟道路。加强与有关国际行业协会和其他主要发达国家行业同类组织之间的联系与交流,学习和借鉴国外行业协会组织应对国际贸易摩擦的成功经验,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行业协会可以走出国门,在海外设立代表处。

3.构建以行业协会为主体的国际贸易摩擦预警机制。在建立国际贸易摩擦预警机制的过程中,可以考虑构建以行业协会为主体、为中轴的国际贸易摩擦预警机制,在各行业协会成立专门的预警工作小组,如反倾销预警工作小组、技术性贸易壁垒预警工作小组、知识产权纠纷预警工作小组等,为企业和产业在国际贸易摩擦预警方面提供更大的帮助。

4.建立国际贸易摩擦应对基金和政策性保险。行业协会可通过建立国际贸易摩擦应对专项基金帮助企业解决应诉和申诉的资金问题。具体做法可以是有出口业务的企业依据出口额按比例向行业协会上缴年度应对基金,并根据各行业特点制定基金管理和使用的具体细则。另外,行业协会可以与政策性保险公司联合,在政府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共同开发适合我国企业的应对国际贸易摩擦的政策性保险险种,如反倾销险、反补贴险、TBT险、知识产权保险等等。

5.行业协会应根据国际贸易摩擦的不同内容进行分类指导。不同的贸易摩擦有不一样的应对策略,行业协会应根据不同的贸易摩擦内容对会员企业进行分类指导。例如:在应对反倾销、反补贴案时,非常关键的一点是,指导企业建立严格的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在应对反倾销案件时,协助企业合理利用中止协议;在应对反补贴和“两反”案件时,应注意答卷内容的统一性;在应对技术贸易壁垒方面,行业协会应指导企业积极获取相关信息,积极参加评议,影响国外立法,根据不同技术法规、标准等,采取不同的应对方法;最后,在应对知识产权诉讼时,以应对美国的专利诉讼为例,行业协会应指导企业了解美国相关法律法规和美国律师,确定抗辩点,适时考虑其他的解决方式。(梁方:国务院国资委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处长)

 

来源:中国社会组织网

编辑:韩宝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