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安徽省社会组织信息平台

—— 安 徽 省 社 会 组 织 总 会 承 办 ——

理论研究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理论研究

推进淮北市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的新举措

日期:2009-04-17 浏览:

    日前,安徽省淮北市民政局修订完善了《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强调要抓紧建立和完善具有淮北民管特色的惩治和预防社会组织腐败体系。这是淮北市民政局党组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工作规划》,在正确判断社会组织现状和登记管理机关反腐败斗争形势的基础上作出的一项重要部署。是是登记管理机关从严监管,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向纵深发展的一项新的举措,对于全面推进淮北民管信息化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确保登记管理机关切实担负起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
     淮北市民政局党组历来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建设。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反腐败体系实施纲要颁布以来,淮北市民政局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认真抓好惩治和预防反腐败体系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是,登记管理机关反腐倡廉工作体制、机制和方式与新任务、新要求相比还存在很多不相适应的问题。《实施办法》针对主要问题,提出了规范性、可操作性的意见,使全市登记管理机关在加强教育、制度、改革、惩治和预防过程中有所依据、有所遵循,完全符合民管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实际。
    《实施办法》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明确了今后五年登记管理机关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工作目标,全面部署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主要任务,提出了一系列有效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措施和方法。
    《实施办法》充分体现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治并举,注重预防的精神,反映了新形势下了做好民管反腐倡廉建设的客观要求,提出坚持以监管并重为根本,以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根基为核心,以各类社会组织负责人为重点,创新载体,改进方式、丰富内容,不断提高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坚持把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同民管执法和队伍管理制度建设有机结合,形成一套与国家廉政法律法规相衔接、与民管工作和登记管理队伍建设相配套,体现民管特色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以加强对执法权利运作过程特别是各级社会组织负责人行使权力的监督为重点,打牢监督的思想基础和工作基础,建立健全权责明确、相互配合、制约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推进社会组织治理结构的改革,实行民主决策,民主办会,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不断加大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力度;切实加强社会组织作风建设,着力解决一些行业协会乱办班、乱评比、乱收费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继续坚持治理一个问题,巩固一项成果,建立一套制度的总体思路,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分阶段、有步骤地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持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大违法违纪案件查办的工作力度,以确保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实施办法》是今后五年淮北民管工作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建设的指导性文件,贯彻落实《实施办法》事关全市登记管理机关反腐倡廉建设大局,涉及各类社会组织,任务繁重而艰巨,全市各级社会组织管理者、工作者要充分认识出台《实施办法》的重要意义,深刻领会建立健全淮北社会组织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根本措施,是党对民管工作特别是对社会组织负责人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因此,各级社会组织管理者、工作者要把贯彻落实《实施办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任务,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抓紧抓好我们坚信,全市各级社会组织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政治高度,按照党政部门的部署和要求,切实增强责任感,加强领导,扎实工作,就一定能开创淮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反腐倡廉建设的新局面。

                           

 淮北市民政局朱世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