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淮北市登记管理机关把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管理工作,作为推动城市转型、服务科学发展的战略目标来实现,在管理上采取了“三个强化”。
强化资审,合理发展。对申报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的规模、名称、拟任负责人、开办资金、场地、章程的制订等方面进行严格的资审把关,凡不具有法人资格的,无业务主管单位或不经挂靠单位审查同意的,无资金的、场地的,一律不予审批。同时,在具体的审批过程中,对社会组织的负责人加以引导,使社会组织合理发展。
强化管理,规范行为。实行严格的年检年审制度,所有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必须持登记证书,认真填写民政部门制定的《年度检查报告书》,如实填写有关内容,进行年度检查审核。实行重大活动报告制度,要求各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凡召开年会、换届选举、举行重大学术研讨等活动,均要及时登记上报主管单位和民政业务部门。坚持经常督查。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人员上门检查,对不按规定开展工作的社会团体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单位,限期整改。
强化教育,提高素质。定期组织开展培训,召开不同形式的会议,向广大社团组织负责人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负责人普及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与培训。培训的内包括《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社会组织的能力建设、制度建设、档案管理、社会组织核心价值观和当前开展的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
淮北市民政局 朱世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