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民间组织 构建和谐社会
滁州市委讲师团 朱明春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取得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辉煌成就,但也积累了一系列发展不和谐的问题。因此,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及时提出“把构建和谐社会摆在重要位置”,同时强调要:“发挥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形成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的合力。”在政府职能正在发生重大转变的条件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公众的广泛参与,需要民间组织有一个大的发展。
一、重视发挥民间组织作用已成为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根据现代成熟社会的经验,我国社会结构应是在党的领导下,实现政府、企业和民间组织这三种力量基本均衡的社会。目前,中国的改革正在从经济领域向政治和社会领域推进。在计划体制下,政府单一承担了组织社会生产、管理社会生活的功能。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计划经济体制下那种单一的行政管理模式已不能适应我国社会发展的需要。在与市场的关系调整过程中,政府逐步退出竞争市场体系,真正成为宏观经济政策的制定者,强化了在市场经济体制中的监督职能。同时,国有企业改革使国有企业成为专业性的生产组织,传统的国有企业所承担的公共职能将转移至事业单位和民间组织。在这种情况下,社会的基层组织和社会的民间组织有了发展的巨大空间和发挥作用的广阔舞台。
二、发展民间组织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益主体多元化需要。和谐社会是公平正义的社会。在我国社会结构和社会制度双重转型过程中,社会不断地发生裂变和分化,即社会群体和个体从原先高度整合的国家计划体制下分化出来,形成多种利益群体和个人。社会的阶级阶层结构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由原来的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知识分子阶层又分化出个体劳动者阶层、私营企业主阶层等。各种利益群体出现多元化的发展趋势,利益差距也在不断增大。同时,改革也使社会流动加速,社会成员不断地从企业和政府单位体制中游离出来成为社会中的个体单元,城市化又将大量的农民引向城市。由于利益主体多元化,仅靠政府难以代表不同利益主体的不同利益,需要建立能够反映自己利益的组织来维护自身利益。同时,在社会分化和社会流动速度加快过程中,如果不进行有效的组织和管理,社会运行很容易出现失序状态。社会利益主体和社会需求的多元化,需要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的多元化。民间组织正是适应我国社会发展的需要,从社会历史发展的幕后走向社会发展的前台。
三、民间组织将承担起政府职能转变后的部分职能。和谐社会是充满活力的社会。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我国政府正在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目标是要建设一个有限政府。而要建设一个有限政府,政府必须进行政府职能的转变,把政企、政事、政社分开。在这一过程中,需要建立一些新的民间组织以承接过去由政府对整个社会所包揽的、本应由社会承担的职责和功能,并提供多种社会服务。这些民间组织的成立,既可以沟通政府与分散的个人、分散的企业的关系,又可以降低政府自身的运营成本,提高政府的工作效率。中国目前正处在社会转型时期,在经济迅速发展的同时,必然会出现一些新的社会问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些问题单纯依靠政府或依靠市场来解决是很难奏效的,需要有一些公益性的社会组织来做一部分工作以弥补它们的不足,而民间组织正可以发挥其自身不可替代的作用。
四、民间组织的发展有利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的社会。民主的管理机制是一个政府政治文明的价值取向,是一个国家走向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民间组织在日常工作中,能够深入基层,了解社会各阶层的不同需求,并将来自民间单个的资源与能量汇聚起来,成为一种团体的诉求。一方面,它可以有组织、有目的地进行社会动员,整合和影响组织成员的价值观及利益表达方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实现有序的政治参与;另一方面,民间组织为组织成员的利益表达提供了多种形式和渠道,保障了公民利益表达的畅通。民间组织也有利于政府规范自己的行为。在经济社会转型时期,政府的作用和影响仍然很大,政府及其官员的行为尚不完全规范。政府的非规范行为,直接阻碍着制度的变迁和经济的发展。在社会和政治生活中,在一系列重大社会问题上,如果只有政府一个声音,没有民间社会组织的声音,显然不能称作一个健康社会。民间组织的广泛发展,将会对政府及其官员的行为进行有效制衡和监督。可以说,随着市场化的推进,民间组织的进一步发展必然会对中国的政治和社会生活产生重要影响。
五、民间组织的发展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安定团结的局面。和谐社会是安定有序的社会,安定团结是和谐社会的必要条件。各类民间组织的充分发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形成和完善的重要标志之一。在自发组织的民间社会组织中,其成员对组织有高度的认同感,各团体之间也会存在相互监督的关系,只要民间社会组织的管理部门实行科学的管理,社民间组织就会具有高度的自律意识,保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自己的正常活动。有了民间组织将维护社会稳定当作自己的自觉行动,才会有全体人民高度的安定意识和行动。要维护社会的稳定,就必须发挥社会团体在政府与群众之间的桥梁作用。在传统的政府与社会关系中,政府直接面对的是社会及社会中的个人,当政府与社会产生矛盾的时候,就会形成直接对立的局面,而无缓冲的余地。发展民间社会组织,就在国家与分散的社会成员之间形成了一个桥梁。民间组织一方面能够代表所属群体的利益将下情上达,另一方面也能以桥梁纽带的身份把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上情下达,还能进行不同群体之间的利益协调和对话,在此,民间组织起到政府和社会成员矛盾缓冲带的作用,可以减少社会成员的失范行为和对抗性的社会冲突,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
民间组织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是巨大的。我们要加强民间组织发展规律的研究,提高对民间组织性质、地位和作用的认识,把政府职能的转变与民间组织的发展紧密联系起来,充分发挥民间组织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