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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社会发展,服务构建和谐社会

日期:2007-11-07 浏览:

适应社会发展,服务构建和谐社会

——试论安徽体育社团的改革与建设
安徽省体育总会秘书处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完善和政治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使我国“小政府、大社会”的格局框架初步形成,民间组织既社会团体作为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在政府的支持和推动下,也在不断的发展和完善。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对外开放力度空前加大,国际间的各类交往日益增多,民间组织有了更为广阔的活动平台和发展空间,民间组织的作用将更加突现,发展民间组织的推动力也必将空前加大。在体育领域则表现为体育社团的发展。
    一、     体育社团的定位
    社会团体在学理上和法理上都被确定为民间组织,是具有某些共同特征的人相聚而成的互益组织。体育社团则是以体育为共同特征的人相聚而成,以体育运动为目的或活动内容的互益性的社会团体。它具有民间性、非盈利性、互益性和同类相聚性等基本性质。具有代表群体参与社会政治活动、协助政府体育部门完成某些政府职能、成员发展、维护成员的群体权益和个别权益等功能。体育社团是社会团体的重要类型,也是体育活动的重要的组织形式之一。 由于体育的群体性、社会性和多数人参与的非职业性等特征,决定了体育社团存在和发展的必然性。在我国,体育社团又具有“官民二重性”。虽然这种情况正在发生变化,但行政部门主导体育社团的管理运作模式没有根本的改变。
    二、     安徽体育社团的现状
    安徽体育社团是根据国家对体育社团管理建设的总体要求,按国家体育总局的管理模式沿袭来的。安徽省体育局与安徽省体育总会是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在法律上,安徽省体育总会受安徽省体育局委托,行使领导管理安徽体育社团的职能。在横向上领导管理省级体育协会、社团,纵向上管理指导市级体育总会。
    安徽体育社团的建设发展与我国体育社团的建设发展总体上是同步的,特别是在计划经济体制时代。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与发展为体育社团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中国体育的体制改革又为体育社团的发展开辟了前进的道路,安徽体育社团随着中国体育的变革而变革,随着中国体育社团的发展而发展。
    1986年4月15日国家体委颁布了《关于体育体制改革的决定(草案)》,对训练体制、竞赛体制、科研体制等进行了一系列的变革,转变国家体委的职能,理顺体委与各方面的关系,恢复和发展基层体育协会和行业体育协会,放手发动全社会办体育,开始了由国家包办体育向国家与社会共同办体育的过渡。
    1993年国家体委下达了《关于深化体育改革的意见》,确立了实现由计划经济体育体制向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体育体制转变,逐步建立符合现代体育运动发展规律、国家调控、依托社会、自我发展、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体育体制和良性循环的运行机制的基本思路,在体育的各个领域进行了大范围的改革。到1997年,建立了20个管理中心管理41个单项协会和56个运动项目,在一定的程度上促进了单项运动协会的实体化。
    1998年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的总体要求,国家体委再次进行体制改革,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改组为国家体育总局,由国务院组成部门改为直属机构,政府机关职能由办体育转变为间接的管体育,由过去的包办体育转变为制订政策法规、实现监督协调为主要职责的宏观调控。
    安徽体育社团是在经历国家和省体育体制这三次大的改革,逐步恢复和发展起来的。自八十年代初恢复安徽省体育总会至今,先后成立了三十六个省级体育协会和七个省级体育俱乐部,全省十七个市全部成立了市级体育总会。许多群众性新兴体育项目的运动协会和体育俱乐部正在孕育和筹备中。市级体育总会也在积极的向县级发展。在省民政厅的具体指导下,我省体育社团在组织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改革实践都有较大的发展和推进。特别是近几年,体育社团适应群众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积极主动的开展各类体育活动,并和社会各界联手,共同推动我省体育事业的发展,做出了成效。自2003年三月安徽省体育总会五届一次全委会到2006年四月五届二次全委会三年期间,具不完全统计:我省体育社团共举办各类活动、赛事和国际交往达上千起,参加活动的人数达数百万人次,影响辐射全省数千万人。这些活动、赛事和国际交往不仅满足了我省广大人民群众对体育观赏和健身的需要,还带动了社会办体育的积极性,广泛吸引了社会的支持,拉动了社会内需,促进了体育产业的发展。其国际的交往活动和赛事对树立安徽形象,扩大安徽影响起到了积极良好的的宣传效果。
    三、     我省省级体育社团的初步分析
    我省现有三十六个省级法人体育协会和七个省级法人单项体育俱乐部。根据《体育法》“全国单项体育竞赛由该项运动的全国性协会负责管理”、“全国性的单项体育协会管理该项运动的普及和提高工作,代表中国参加相应的国际单项体育组织”的规定,《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办法》对安徽的体育竞赛作出了相应的规定:“省级单项体育竞赛由该项目全省性体育运动协会管理”、“市、县单项体育竞赛由该项目的市、县体育运动协会管理”。据此,无论体育俱乐部为何种类型,其组织的活动和赛事只能在其俱乐部的章程范围内,在竞赛等业务活动上,要接受相应的体育协会的管理和指导。在国际和国内单项体育活动中,起主导作用的是相应的体育协会。
    我省省级体育协会、从管理上看,主要有三种类型:
    (一)          管理中心类型
    我省竞技体育的管理体制随国家体育体制的改革由体工队改为训练中心,到目前按项目划分为运动管理中心。我省现设重竞技、体操击剑、武术拳击、田径游泳、小球(球类)、射击水上六个运动管理中心,分别管理十七个“竞技运动”项目和该项目的协会,占省级体育协会的47.2%,沿用的仍是一个机构两块甚至多块牌子,“官民两重性”十分突出,其中十五个项目有专业运动队。
管理中心管理的体育运动协会由于体制决定,其主要依靠的是行政手段。由于承担全运会争夺金牌的任务,协会工作始终处于边缘,除没有专业队的项目协会能比较积极的开展各类活动,有专业队的项目协会,则主要在竞技体育体制内开展工作,以提高竞技运动水平和全国运动会夺取金牌为目的,社会类的工作和活动较少,显得没有活力。
    (二)  依托类型
一些非奥运动项目和不设省级运动队的运动项目协会,没有独立的办公地点和专职人员,主要依托省体育局下属单位开展协会工作和活动,单位的领导往往就是协会日常工作的领导,单位的部分工作人员兼任协会的工作人员。这类协会在三十六个省级体育运动协会中有十六个,占省级体育协会的44.5%。
    依托类的体育协会群众体育色彩十分浓厚,社会接受度比较高,依托单位既有行政安排的因素,也有单位领导个人的因素。从目前实际运作的情况看,大多数协会都是比较成功的。工作有声有色,活动丰富多彩,形成了与“竞技体育竞赛体制”相对应的竞赛活动体系,包容面比较大,在社会上产生了相当大的影响。例如:
    省保龄球运动协会依托省体育中心,其创办的“新安保龄球大赛”已成为我省品牌赛事,影响带动面非常大。省保龄球协会多年来一直坚持组建安徽省保龄球队参加全国比赛,年年都有金牌,运动成绩非常突出。为国家队输送了张玉红、何健两名队员。张玉红在05年世界锦标赛为我国夺得一枚银牌和一个第四,何健在今年代表我国参加东亚运动会获四个第一。省保龄球协会开展工作,组织活动,参加国内外赛事,都是自主运作,没让国家“掏钱”,而参加活动的选手,都是保龄球的业余爱好者,其组织、办事人员也都是业余兼职。
    省体育舞蹈协会,以全省广大体育舞蹈爱好者为对象,扎根群众,开展活动,依托社会,提供服务,影响带动面越来越大,06年省体育舞蹈锦标赛报名参加比赛的选手就达1240名,这是我省历史上任何一个单项体育运动赛事难以达到的规模,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非常显著。
    (三)  社会实体类型
    有独立的办公设施和专职人员,经费独立,按章程自主开展活动。这类协会是目前提倡和逐步推广的,是今后体育体制改革的一种试验模式。在我省虽然只有信鸽、高尔夫球和篮球三个协会,只占 省级体育协会的8.3%,但引导作用十分明显。
    省信鸽协会是我省最早走上实体化的体育协会,其主要经验就是依法成立,按章办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群众的需要。05年与合肥市叶氏酒店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发起组织“献爱心助学活动”的名鸽拍卖,将义拍所得105464.10元,捐赠给泾县的贫困山区办学,为体育协会开展直接为社会、为群众服务的公益活动带了个好头。
    省篮球协会的实体化之所以能成功,不仅在于雄厚的群众基础,更在于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发展思路。几年来,省篮球协会开发了我省篮球商业比赛的市场,上与国家,下与市县积极协调配合,举办了多场高水平的国际篮球赛事,既满足了我省广大群众的需求,又创造了相当的经济效益,也为省篮球协会独立自主运作奠定了经济基础。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作的同时,面向社会和群众,开展和举办了各类适合不同群体参加的篮球比赛和活动,目前与中国篮球协会合作,承办了“中国篮球业余公开赛”,推动了我省篮球运动的更深入广泛的开展,受到全省广大篮球运动爱好者的拥戴。篮球是基础性体育项目,对所有体能性竞技运动项目都有促进和带动作用,我省由于竞技体育“金牌战略”的调整,没有设专业篮球队,体能性竞技运动项目的后备人才培养曾一度受到很大影响,篮球协会的积极运作为我省体能性竞技运动项目的后备人才培养开辟了新的途径。
    高尔夫球运动协会是拥有高尔夫球场和爱好高尔夫球运动的企业家与一些退休老干部按国家的规定组建的,其运作更具有独立性。目前规模不大,但活动不断,由于其运动项目本身的特点,还有待进一步的发展,其管理建设也还处于试验实践过程中。作为一个体育运动项目,没要国家投入,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自主发展起来,是符合国家体育改革要求的,本身也是一种成功。
    四、     加快安徽体育社团改革和建设的必然性和必要性
    民间组织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体育社团则是民间组织中的专业社团,是非赢利性的社会群众团体,属于“民办非企业单位”,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建设和谐社会主义社会的需要,体育社团由于其公益性的特点和群众广泛参与的特性,必将面临一个更加广阔发展、活动的社会空间。通过“安徽体育社团的现状”和“我省省级体育社团的初步分析”可以看出,安徽体育社团虽然跟上了中国体育社团发展的总体形势,但在新的历史时期,有非常大的发展空间,将面临国家政治体制和体育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的巨大压力和加快改革、发展、建设的机遇。
    (一)          与国家政治体制和体育体制改革相适应
法制化和“管办分离”是我国政治体制和体育体制改革的“主线”,我国体育体制“北京奥运会”后将会根据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深化,体育社团“官民二重性”将进一步向“民”逐步偏移。国家体育总局在《体育事业“十一五”规划》中对体育社团有明确的要求:
    一是“扶持基层体育社会团体发展,改善基层体育社会团体的工作条件,鼓励兴办各种类型的群众性体育俱乐部。”
    二是“继续推进体育事业单位和运动项目协会的改革。”“积极发挥行业体育协会的作用。”
    三是“进一步充实各级体育总会、中国奥委会的职能、进一步明确和理顺其与体育行政部门的关系,理顺其与各体育社会团体的关系,使其在体育事务的组织、沟通、协调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四是“推进运动项目协会实体化。”
    五是“鼓励和支持依法成立的各种体育民间组织开展活动。”
这些要求是我国体育体制改革的发展趋势,也是我省体育社团今后改革的方向,我们必须有明确的认识和积极的应对措施,跟上体育事业改革发展的前进潮流。
    (二)  与社会发展的总体需求相适应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对体育的总体需求在不断的扩大,各类体育项目都有相应的人群,目前经国家正式认可的体育运动项目为99个,加上学术类和不同综合类的体育社会组织,在省级体育社团的发展和建设的数量上就有很大的空间,我省三十六个省级法人体育协会的现状,与社会发展的总体需求有一定的差距,这是我省体育社团发展、建设面临的压力,也是我省体育社团发展、建设面对的机遇。
    从纵向上看,我省市级体育总会都已建立,也有部分相应的体育协会,但如何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满足农村和广大农民和乡镇居民的体育需要,把体育社团的发展、建设向县和乡镇社会基层伸延,把工作和活动开展在最基层,是我们必须十分重视、深入研究、逐步解决的问题,这是我省体育社团发展、建设的工作课题,也是我省体育社团加快发展、建设的必须。
    (三)    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
体育社团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体育对市场经济的促进和拉动作用,在现代社会越来越明显。我们以省体育舞蹈运动协会06年举办的《“圣象杯”安徽省第十二届体育舞蹈锦标赛》为例:
    这届体育舞蹈锦标赛有十六个市,三十一个代表队,1240名运动员参加。其运作采用了市场经济的方式:由北京天天文化艺术有限公司包装,安徽圣象木业有限公司冠名,安徽市场报协办宣传,浙江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赞助,合肥银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推广,安徽中汇传媒、安徽古井双喜葡萄酒有限责任公司、和合肥聚星阁茶饮有限公司支持、中国科技大学体育系协助,租用了中国科技大学体育馆,聘请的各类工作人员近百名,为了保证比赛的公正性,还特别聘请了三名外省国家级裁判担任副裁判长工作,赛事非常成功,各个方面都很满意,其报名费一项,就基本满足了赛事经费的需要。参加比赛的大多数是青少年运动员,一场比赛约10分钟,能进入前八名的是极少数,有许多运动员一场比赛就淘汰,绝大多数青少年运动员参加比赛,都有家长陪同,少则一个,多则七、八个,特别是外地的居多,他们在赛区的吃、住、行、用,拉动了当地当时的消费,孩子的赛事一结束,全家就在赛区旅游,这对赛区旅游事业的发展又是一个促进。赛场周边的体育舞蹈用品的销售供应,又为相应厂商提供了商机。参加比赛的市县31个队中,23个是俱乐部、培训中心代表队,占74.2%,他们的活动是根据社会需要,按照市场经济要求进行的,这不仅服务了群众,促进了经济,还增加了社会就业岗位,同时也进一步扩大了体育舞蹈在社会上的影响,促进了体育舞蹈自身的发展,省体育舞蹈运动协会走上了良性循环的发展道路。
    由此可见,体育社团的活动在市场经济的发展中,起着积极的作用。
   (四)          与构建和谐社会相适应
     体育社团的存在和发展不仅对发展体育事业,而且对整个社会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促进作用。体育社团相对于政治性、经济性、宗教性社团,较少社会背景,较少动用社会资源,对成员的条件要求比较简单,社会覆盖面较大,有很大的社会包容性,是社会成员实现社会参与的较好形式,有利于团队意识、 协作精神等某些社会伦理道德的培养,加之体育社团的种类很多,层次有别,人们的选择余地很大,有着更强的社会适应性。我们以省老年人体育协会为例:
     省老年人体育协会,是一些热衷体育活动的退休老干部,按国家规定要求组织,以老年人为服务对象的综合类体育协会,在省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支持下,自筹经费,积极开展各类体育活动,组织省内的比赛,组队参加全国的赛事,他们的工作既扩大了社会的影响,进一步引起社会对老年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又推动了我省老年人健身活动深入开展,活跃了老年人的生活,提高了老年人的健康水平,为社会、为老年人提供了服务,同时,通过老年人的活动、赛事,辐射带动不同的人群,促进了社会的融合,使“老有所养,老有所学,老有所用”在体育上成为一条现实的途径。这对步入“老年社会”的我国社会的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主义社会,都有着不可低估的积极作用。
    由此可见,体育社团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有着其独特的服务作用。
     五、安徽体育社团改革、建设存在的问题
    安徽体育社团近几年有较快的发展,有成功的经验,也存在不少的问题:
    (一)对于体育社团的作用认识不足
    由于我省大多数体育社团的“官民两重性”,致使对体育社团性质、功能的认识不足,不能明确区分政府行为和社团行为,在组织、管理、工作、市场运作、社会活动等诸多方面倚赖于政府,无论是从章程的制定、高层人事权、日常决策权,还是内部运行机制、激励机制、监督机制等方面,都缺乏相应的独立性,这在政府转型期间固然有效,但从改革和建设的长远角度看,则妨碍了体育社团服务功能的充分发挥,妨碍了体育市场的公平运作 ,压抑了体育市场的正常发育,不利于体育社团社会化、实体化、规范化的改革和建设,也不利于体育社团“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实现。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改革的推进,国家对民间组织、社团工作愈加重视,并在不断加大改革、规范推进的力度,作为安徽体育社团,如何适应形势发展和体育事业改革深化的需要,根据安徽的实际,建立与国家政治、市场经济、群众需求和和谐社会需要想适应的体制、运作机制的研究还不够深入,力度不足,依靠传统行政管理手段的思想观念还没有根本转变,个别单位和部门甚至把体育社团、协会工作当作谋取自身利益的手段,“要么不作为,要么乱作为”。
    (二)内部制度不完善,尚未建立问责和绩效评估相统一的运作体系
    我省有些体育社团、协会,规章制度不完善,组织机构不健全,虽有制度,比如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制度等,但由于专职人员过少、财力不足等原因,都不能有效落实;有些体育社团、协会缺少主动性、创造性的工作精神和服务意识,往往行政依附性强,等、靠、要思想严重,组织功能、协调功能都不能与社会需求、群众需要、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体育社团、协会的工作,也未建立问责和绩效评估相统一的运作体系,管理不规范,自我约束不够,工作效率不高,民主政治建设不到位,家长制现象较为突出,不按章程办事,重大事情对上不报告,对内不开会,个人或少数人决策的情况还是比较普遍。
    (三)依托社会、依靠民众、适应市场、自我发展的能力不强
社会主义市场的发展和人民群众不断发展的物质文化需求,为我们体育社团、协会提供了广阔的生存空间,需要我们发挥各自的主观能动性去积极开拓,我省有些体育社团、协会对我们是“依法从事体育工作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性质认识不足,加上(一)、(二)两项原因,对组织活动,开拓市场,服务群众,报效社会缺乏正确、清醒的认识,缺少活动,缺乏活力,象省保龄球运动协会、省体育舞蹈运动协会、省信鸽协会、省篮球运动协会这样能适应市场,自我发展,走上良性循环道路的体育社团、协会还是偏少,多数的体育社团、协会适应市场、自我发展能力不强。体育协会实体化的改革推进步伐不大。
    六、加快安徽体育社团改革和建设的建议
     根据我国社会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总体形势和国家体育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及我省体育事业的实际,我省体育社团必须面对“北京奥运会”后体育体制改革的压力和机遇。
    (一)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坚持和加快推进我省体育社团的改革和建设
思想观念的根本转变是我们做好体育社团工作的关键,我们过去工作的好坏无不与思想观念有着根本的联系,只有转变了思想观念,才能在新的历史时期,正确认识体育社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把握国家民间组织和体育体制改革发展的方向和趋势,坚持和推进改革。面对国家社会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的压力和机遇,我们必须进一步加强学习和研究,根本转变思想观念,根据国家的总体要求和我省体育社团的实际特点,主动采取积极、规范、有效的措施,坚持“管办分离”,把“依法管理,按章运作,依托社会,服务人民”理念贯彻落实于我们体育社团的实际工作中,加快改革和建设的步伐,跟上我国社会和经济发展的潮流。
    (二)制定安徽体育社团的具体管理办法
    作为民间组织的体育社团也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其发展离不开相关法律法规的支持,体育社团的所有活动都必须以国家的法律法规为依据。国家修订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即将正式颁布,我们必须依此和国家对体育社团的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根据安徽省民间组织管理的相关规定和我省体育社团工作的实际,制订我省体育社团的具体管理办法,以规范和细化我省各类体育社团的建设。这种管理主要是组织管理和政策规范,体育社团的运作则要在国家法律法规的范围内,按社会和市场需求全面放开,具体的说,就是“抓住一头,放开一遍”。既依法抓住组织建设、政策调控、发展方向这关键一头,对各体育协会、社团提供支持与服务,具体工作、活动、经营、运作上,全面放开,让各体育协会、社团有更加广阔的生存发展空间,调动社会方方面面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各体育社团依法成立、按章办事、依托社会、服务人民的作用,逐步实现自我管理,自我生存、自我发展的目标。
    (三)建立问责和绩效评估相统一的运作体系
    体育社团是“依法从事体育工作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绝大多数具有社会公益性质,必须积极为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服务,不能占着社会资源不运作或乱运作。各类体育社团都必须以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加强制度建设:建立民主决策制度,克服行政化倾向;   建立健全相应的项目行约和会议、管理、服务、监督等方面的自律制度,以加强同业约束;根据项目特点,制定从业人员的行为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使其权利和义务相一致;建立透明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体育社团的廉洁性和公民及政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的实现;建立奖惩、考核、竞争和诚信有机结合系统科学的运行机制,树立“诚信、守法、敬业、自律”的理念,提高体育社团对社会和群众的服务效率、服务质量及自身的管理水平。各类体育社团需建立问责和绩效评估相统一的运作体系,以克服不作为和乱作为的情况。对各类体育社团的建设与工作,应有一个基本的评估标准,达不到的,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应延缓登记或按相关规定,要求其“换届”或改组。
    (四)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加快推进各类体育社团的组织建设
    体育社团的组织建设是基础性工作,是体育事业改革和发展的基础,是社会和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必须十分的重视。多年来的工作使我们深刻认识到,体育社团的组织建设,是体育社团工作的关键。各类体育,只有有了规范的组织,才能有效的开展活动;有了活动,组织才能有活力,也才能有社会影响,才能带动更多的人参加和关注;有活动、有活力、有影响,组织在社会上才会有相应的位置;有了位置,就能够更好的开展活动,为社会服务。这也是体育社团良性循环可持续科学发展的道路。在省市一级,只要条件允许,都要尽可能的建立相应的体育社团组织,同时鼓励,支持向县和乡镇伸延,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
    加快推进各类体育社团的组织建设也是我国体育事业发展形势的需要。全国体育大会是国家为进一步促进社会群众体育发展,对应以奥运会项目的全国运动会而设立的非奥运会项目的全国综合赛事,已经举办过三届,今后每四年举行一次,各省、市参赛,都是由各个项目的体育协会组队,第四届全国体育大会将于2010年在我省合肥市举行,这就使我省体育社团的工作面临更加巨大的压力,这也是我省体育社团发展的有利机遇,我们必须加快我省体育社团改革和建设的步伐,才能适应全国形势发展的需要,也才能适应我省迎接第四届全国体育大会任务的需要。
    中国的现代化进程,加速了体育事业由国家主导的自上而下的集团主义向民间关系的自下而上的集团主义过渡,体育社团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成为中国体育多元结构发展的一个活跃因素。中国体育社会化的改革方向,又必然使体育社团的建设和发展成为其推动和实现的重要目标,体育社团也将从“官民二重”结构中逐步完成向民间化和实体化的过渡,体育社团特有的社会功能和价值将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更加充分的体现。安徽体育社团的改革和建设不可能超越国家的总体形势,但只要认识明确,工作主动,政策得当,措施有力,就能适应安徽社会、经济的发展需要,为安徽市场经济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更加积极有效的服务。
      
                                                                                               (执笔:朱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