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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培育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调查与思考

日期:2007-11-06 浏览:

关于培育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
调查与思考
巢湖市民政局副局长   朱 琳
    农村专业经济协会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和不断完善过程中,农民自愿组织发展起来的新型互助合作性民间组织。培育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协会,是实现农村地区生产力的有效组合,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重要内容。近几年,由于各级党委政府重视,巢湖市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登记近70家,其发展日趋成熟,组织形式不断健全,服务质量逐步提高,在促进和发展巢湖农业经济中,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发展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矛盾与问题。当前尤其要重视以下几个方面。
    一、要充分认识培育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协会重要意义与作用
    首先,培育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具有十分积极的现实意义。农村专业经济协会是现阶段农村生产力的有效组合,是推动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新型组织形式,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发展,有利于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无为县白鹅产业协会是以无为县三缘养殖实业有限公司为依托,于2003年12月由白鹅养殖企业、养殖大户、孵化企业、加工企业、农民经纪人和畜牧兽医共同创办的农村专业经济协会。他们以助农增收为目的,突出服务主线,紧紧围绕白鹅养殖与经营,进行全程服务。到2005年底,协会会员由239人增加到513人,带动两万多户,帮助销售有困难的会员销售白鹅30多万只,帮助会员增收90多万元;有利于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有利于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保护和提高农村综合生产能力,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增强农业的市场竞争能力;有利于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缴活农产品流通渠道,完善健全农产品市场体系。
    其次,农村专业经济协会作用越来越凸显。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建立与发展,有效地整合了农村各种资源,提高了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和农业综合效益。如果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给农村带来了第一次深刻的变革,那么如今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建立和发展,则是对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有效补充,再一次改变了农民的生产经营理念,为加快“三农”发展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载体。在调整农业结构、推动产业化经营、开拓市场、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等方面的作用越来越大。  
    1、促进了农产品结构的调整。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始终以市场为导向,用最小的成本和较短的时间,在调优结构、扩大规模、提升质量、对接相关龙头企业等方面发挥了较好的引导作用,初步形成了“一方一业、一地一品”的良好局面。
    2、拓宽了农村市场。近年来,我市的一些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努力打造名优品牌,积极开拓销售市场,使区域特色农产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力明显增强,农产品销售渠道明显拓宽。
    3、提升了产业化经营水平和质量。农村专业经济协会,能够把分散的个体农户组织协调起来,在技术、服务、信息、市场等方面初步实现了资源共享,农村分散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初步实现了对接,使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得到了普遍提高。
    4、加快了政府职能转变的速度。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建立与发展,有效的弥补了政府职能转变不快和社会化服务滞后的缺陷,办成了一家一户难办、乡(镇)、村组织难统、政府部门难包的事情,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业结构怎么调整”、“农民怎样有效种植经营”的问题,较好地促进了政府职能转变步伐。
    二、要充分正视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存在的主要问题
    调查发现,目前我市的农村专业经济协会从整体来看,尚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规模小,资金少,结构散,层次低,技术水平差,信息不灵通,条件简陋,带动性和辐射性不强。究其原因,在外部、宏观上,主要缺乏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内部、微观上,主要是活力不足、民主氛围不够浓厚等。存在问题的主要表现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认识不够到位。一些地方的党、政组织和领导对培育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协会重要性、紧迫性还缺乏足够的认识,尚未引起社会的方方面面足够的重视,引导、扶持力度也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二是组织结构松散。一些农村专业经济协会是由少数大户或农户自发组织起来,组织体系松散,行业代表性较差,权威性不够高。人员相对不固定,没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其活动也根据季节和市场的需要而定,具有很大的季节性和临时性;组织体制不健全与决策机制运行不规范;覆盖面过窄,其会员一般不超过全行业的20-30%,一般会员农户缺乏参与动力,协会掌握信息不充分,综合性协调功能难以发挥。
    三是内部管理体制不够完善。一部分协会没有进行社团登记,不具备法人地位,社会信誉、社会影响力不高。
    四是人员素质偏低。一些协会的工作人员多数兼职,且大多缺乏专业知识,业务不熟,服务效果难以得到充分体现。此外,由于待遇、职业声望等不高,协会很难招募高素质高层次人才。
    五是缺乏经费支撑。由于政策等其它方面的原因,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出现了融资难,筹措资金难现象,绝大多数协会都没有固定的注册资金,没有固定的经费来源。
    六是管理体制不健全。目前我市各级还尚未出台有关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专门法律法规;对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管理,依然是通过一部社团管理条例,而现有的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很难达到社团管理条例确定的登记条件,使得农村专业经济协会难以成为真正的独立法人和获得充分的合法性。
    七是发展环境还不够宽松。缺少扶持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发展的专项优惠政策;存在多头管理的问题,如农业、民政、工商、科协等部门都可以对农村专业经济协会进行管理;部分管理部门不能从营造良好环境、促进加快发展的大局出发去开展工作,特别是缺乏税收优惠政策,挫伤了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积极性。
    三、要积极寻找培育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良策妙方
    培育发展农村经济协会,促进农村全面、协调、可持续性发展,是新时期民政工作的重点,是民间组织管理工作新的增长点,是民政工作服务大局的重要工作。在培育发展农村经济专业协会的过程中,要从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出发,从发展特色效益农业、优化农业品种和布局出发,坚持因地制宜,凡是农民欢迎的、实际管用的,要充分放手让农民自由发展。
    一是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要在增强做好培育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责任感、紧迫感上下功夫,做文章。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发展纳入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从调整经济结构、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统筹城乡发展、解决“三农”问题的高度,促进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发展,明确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地位和作用。要做到真正把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制定专项发展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扶持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各项政策和落实措施,丰富发展的内涵,破解发展的难题,把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保护好、发挥好、引导好,把农民的切身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同时,各级政府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登记主管部门要满腔热情地扶持各级各类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发展,明确职责分工,强化业务指导,制定与之相配套的资金筹措、财务管理、税收减免、人员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政策法规,保障协会的合法权益,确保这一方兴未艾的事业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二是鼓励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兴办农村专业经济协会。要认真开展各类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试点工作,抓住机遇,积极引导,因地制宜,通过解放思想,大胆探索,总结经验,典型引路,推进全市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向更高层次发展。要坚持依法办事,尊重农民意愿,鼓励多种方式进行合作与发展,加大宣传合作的力度,不断激发农民参与合作组织协会的热情。要注重培养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工作的领头人,支持种养大户、农民经纪人、乡镇有关部门的人员、村干部发起组建专业经济协会。要积极引导龙头企业和专业农户共同创办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组织形式新颖多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减少流通环节,使农民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
    三是整合有效资源和力量,提升农村现有专业经济协会质效。首先,加强内部自律性管理,坚持民间性、自愿性、非营利性原则;其次,以服务为宗旨,反映企业和农户的意愿,为会员提供信息和人才培训等方面的服务,协调行业内部的竞争与合作关系,指导行业的健康发展。第三,建立自主竞争机制,坚持民主办会,独立开展工作。采取民主管理方式,会员要以协商、公平的原则来处理行业内部的事情,所有会员企业和农户不分所有制特征和经营规模都拥有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决策机构经由全体会员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并按照民主程序制定章程。打破垄断格局,建立竞争机制,激励协会不断改善业绩,在竞争中实现优胜劣汰;第四,处理好发展与规范的关系。要采取先培育发展后规范的方法,逐步引导协会建立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内部管理机制。
    四是结合农村实际,加快发展急需的农村专业经济协会。首先,在优势行业、新兴产业领域发展专业经济协会,为中小企业和农户提供良好的服务,并为其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其次,注意优化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布局结构,按农村市场发展的需要,按照产品、经营方式、经营环节及服务功能设立协会,积极吸收行业内各类经济组织和农户入会;第三,把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同农业产业化结合起来,适应农业结构调整,适应区域特色和外部发展需要,通过多种形式,采取有效措施,使各类专业经济协会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