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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组织管理要寻找创新点

日期:2006-03-09 浏览:

民间组织管理要寻找创新点
 
    民间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如何创新管理方式,对民间组织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是一个值得研究的课题。笔者认为民政部门在以下几方面可以有所作为:
    转移登记管理工作重点,说到登记管理,民管部门往往将主要精力放在审核申请成立的材料上,其实,应该转移到理解、落实党和国家的相关政策上,比如当前国家鼓励发展哪些民间组织。对于国家支持发展的民间组织,我们应积极帮助其成立。例如,安徽省滁州市有一家蜂产品研究所来民政局进行民非登记,在与之交谈过程中了解到,滁州市养蜂业很有发展前景,但没有一个民间组织来推动这项产业的发展,考虑到国家正在积极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协会,民政局立即鼓励这个单位牵头成立养蜂业协会,并特事特办,用10天时间就办完了各种手续。对一些申报材料齐全、国家没有限制的民间组织,注意看申办者及其业务主管单位能否承担起发展这个民间组织的重任,以免先天不足导致后劲乏力。
    滁州市民政局还把工作重点放在扶助弱势民间组织上。例如,有一个社团反映会费难收,民政局便建议变换一下收取形式和办法,取得了意想不到的效果;还有一个社团确实很难受收到会费,由会员单位“轮流做东”开展活动,解决了协会长期活动不正常的难题。
    帮助民间组织协调外部关系。民政部门可以发挥联系部门广的优势,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帮助民间组织协调和业主管单位、工商、税务等部门的关系,优化发展环境。对有发展前景的民间组织,民政部门可以向新闻媒体推荐,通过宣传使其得到更多社会支持。
    切实指导民间组织开展重大活动,民间组织开展重大活动前要向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报告,民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就重大活动中一些具体问题与民间组织进行沟通,确保实效,减少失误。例如,有些社团需要召开成立或换届大会,却不知道如何组织会议、会上应该解决哪些问题?为此,制定了社团成立(换届)大会参考议程,供社团参考。
    此外,许多社团成立以后,工作往往不知从何抓起,民政部门应承担起岗位培训的职责。近几年,滁州市民政局每年举办了一至两次市直民间组织秘书长培训班,效果较好。
    搭建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工作新平台。在探索新路子、搭建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工作新平台方面,主要应做到两点:一是搭建民间组织信息平台。这样做能及时宣传国家相关政策法规,报道民间组织活动动态,直到民间组织依法开展活动。此外,可以引起党政领导对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工作的重视,取得相关部门的支持。例如滁菊协会在简报上介绍以后,经安徽省民政厅民管局推荐,被中国社会报《民间周刊》报道,大大增强了滁菊协会在全国的知名度。二是召开研讨会、座谈会,搭建民间组织学习、交流的平台。民间组织尽管业务不同、类别各异,但它们也有一些共性的东西,如果一个民间组织总是在孤军奋战,那就如同井底之蛙。因此,民政部门应积极为不同类型的民间组织间搭建相互交流的平台,以便互相学习、取长补短。最近,通过组织一些小型座谈会,让不同类型的民间组织间有了面对面地交流机会,深受欢迎。今年,滁州市民政局组织负责人,到市内外民间组织参观学习,起到了开拓视野的效果。
    总之,登记管理机关也要注意把握好度,不能过多陷入民间组织内部事务中去,否则引起民间组织反感,就适得其反了。
 
 
 
(滁州市民政局  计国亚  黄庆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