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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和谐社会,发展民间组织──学习胡锦涛总书记讲话的一点体会

日期:2005-09-01 浏览:

构建和谐社会,发展民间组织
──学习胡锦涛总书记讲话的一点体会
安徽民间局  王泽华
 
 胡锦涛总书记讲,实现社会和谐是人类孜孜以求的一个社会理想,也是中国共产党人不懈追求的一个社会理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中央在新时期向全党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需要全党、全社会形成合力,为之而奋斗。学习胡总书记的讲话,首先应认识、把握和谐社会的内涵和特征;其次应思考本职工作,即民间组织管理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位置和作用;三是立足本职岗位,做好本职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涵和特征。
 和谐社会的思想古往今来源渊流长,老、庄的道家和谐观是人与自然的统一,是人对自然的顺从,主张天道自然,尊重自然规律。儒家的和谐观主要是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主张依靠设计的制度来保障人伦和谐,“君臣、父子”,各守各的规矩,“和为贵”; “中不偏、庸不易”,公正、公平。就连春秋时期形成的《易经》,贯穿一条主线,即“中孚”,意思是要中道、中行,不走极端,保持“中”的平衡状态,人与人之间要充满信任、友爱,和谐协作。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十六大以后党中央结合当代中国实际明确提出的,其科学内涵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稳定有序的社会;二是充满活力的社会;三是坚持国家政治与经济制度的社会。所谓稳定有序社会就是“两个确保”,确保人民生活安康、社会成员和睦相处,确保法治社会有效实施。所谓充满活力的社会,就是“三个充分”,即:一切创造激情得到充分释放,一切社会财富得到充分涌流,一切积极因素得到充分调动。所谓坚持国家政治与经济制度的社会,就是“一个前提一个基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立,党的坚强领导是前提,社会主义制度是基础,是坚持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和根本经济制度的社会,是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为核心价值取向的社会。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特征有四个方面,一是注重社会公平与正义。这是人们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充分发挥的动力。二是注重社会关系的整合。促使各个社会阶层成员“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三是注重各方面利益关系的调整。一方面解决好各种利益关系,一方面正确处理各种社会矛盾,维护好群众的利益。四是注重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这是和谐社会的基础。
 二、民间组织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民政工作是促进社会和谐的一项重要工作,无论是社会保障的一部分,还是社会福利、社会管理的一 部分,都是以人为本,以具体实在的工作调节社会关系,解决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最大限度地为满足社会有关方面利益诉求,缓和社会矛盾,发挥社会调节剂、稳定器作用,促进社会和谐。民间组织管理是民政工作的组成部分,属社会管理中的一部分,同样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有位置有作用。胡总书记在讲话中一再强调“发挥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形成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合力”,促进社会和谐。如何认识民间组织在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呢?
 首先,民间组织是现代社会“三元结构”的组织部分,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方面军。一些学者、专家认为,现代社会是政府、企业、非营利组织并存的三元结构。三者各尽所能,和谐社会。政府主要是制订公共政策与制度,从事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公平,协调社会发展。企业从事生产经营,创造丰富的物质产品,为社会发展提供物质基础。非营利性的民间组织主要承担政策赋予的社会管理事务,提供社会公共服务,通过各类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反映社会各行业、各领导、各阶层诉求,规范其行为,促进社会自律与诚信建设,推动科技研究和交流,弘扬中华民族互助慈爱的美德,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的需求。所以,民间组织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位置显著,它与政府、企业各尽所能,共同承担着构建和谐社会的重任。
 第二,民间组织是解决社会问题有效机制的组成部分,是社会和谐的调节器。我国经济社会正处在转型时期,经济发展给社会稳定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但一些不和谐、不稳定的问题也伴随出现。经济发展而不断涌现。这就需要不断调节需要社会各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更需要在党的领导下,由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互联、互补、互动的社会管理网络和有效机制。而民间组织分布在各个领域、各个层次、各个行业,上联政府下结本组织会员中的企业、群众,它可以通过这种联系和服务,及时反映诉求,主张公平与正义,努力实现社会成员各尽所能,各得其所,维护企业、群众的合法权益,化解本领域里的矛盾、纠纷,调节有关社会问题,促进社会和谐。
 第三,民间组织是社会成员交际的舞台,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载体。通道。和谐社会关键是人的和谐。民间组织是人的结合体,是社会成员为实现共同意愿,自愿组成,会员制是其主要特征,贴近群众,扎根基层。通过开展活动,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自我发展,增进了解和沟通,还可以向有关方面的人群提供帮助、服务,这种新型的人际关系,体现了人与人之间的和谐,构筑了社会人的和谐。
 三、立足本职,努力做好民间组织管理工作。
 民间组织不是万能的,实际上是一把“双刃剑”,引导得好,管理得好,就能发挥积极作用;反之,就可能成为消极力量。因此,学习胡总书记的讲话,我们必须坚持一方面抓民间组织的培育发展,一方面抓监督管理,努力促使民间组织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积极作用。在培育发展方面,坚持一个重点,三个结合,四条原则,即:重点培育发展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行业协会、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公益服务性社区民间组织等“三类组织”;培育发展与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和政府职能转变相结合,与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农业产业化相结合,与推进城市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相结合;遵循合理布局、优化结构的原则,实事求是、循序渐进的原则,试点先行、典型示范的原则,建章立制、积极引导的原则。目前,培育发展取得重大突破,推动省政府在淮北召开了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现场会,省委、省政府出台了有关扶持政策;在蚌埠组织了全省社区民间组织发展与管理现场会,民政部有关领导给予了充分肯定。试点先行,典型引路,推动了民间组织发展。全省行业协会年均增幅达31%,占新成立社团总数的49%;农村专业经济协会从去年的300多个增加到现在的2700多个;社区民间组织已有1700多个纳入民政部门管理。下一步重点放在扩大试点,培育先进,典型示范,建章立制,规范管理上。在行业协会中制订了标准,开展示范行业协会活动;在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社区民间组织中,扩大试点,培育“名牌”,开展评先活动;在民办非企业单位中开展诚信与自律建设活动。同时加强法规、政策、理论研究和培训工作。
 在监督管理方面,难度大,矛盾多,突出的是监督管理力量与日益增长的民间组织数量及不断涌现的违章违规问题查处工作量极不相称。面对现实,我们坚持互查、督查、年检并进,注重发挥业务主管单位作用,加强联系执法督查;注重利用社团等社会力量,组织互查;通过省政务中心,加强年检;建设安徽民间组织网,逐步实行民间组织信息披露等制度,公告、公示、披露民间组织开展活动、财务状况等信息;建立由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有关部门和民间组织等参加的多方民主评估机制。
 通过对民间组织的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努力引导民间组织融于和谐社会,为构建和谐社会作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