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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鼓励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

日期:2018-03-14 浏览:

青海鼓励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

 

科技日报西宁3月13日电(记者张蕴)为进一步完善科技奖励制度,调动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深入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构建既符合科技发展规律又适应青海省情的科技奖励体系,近日,青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青海省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并于3月8日施行。

据悉,《方案》以激励科技创新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明确了改革科技奖励提名办法、优化科技奖励授奖领域、增强科技奖励评审活动的公开透明度、鼓励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等重点任务。确立了青海省科学技术奖是青海省唯一的政府科学技术奖。增加高新技术企业、省级工业园区及青海省民政厅注册的社会团体,引入专家学者提名制。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青海省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获得者,可直接提名自身专业领域内省内科技成果参与评奖。

《方案》的出台还将建立起完整的监督惩戒机制,全程监督科技奖励活动,完善异议处理制度,建立科技奖励诚信档案并纳入科研信用体系。加大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惩戒力度,对涉及违规的科研成果采取一票否决、撤销奖励等措施,对违规的责任人和单位采取公开通报、阶段性或永久取消参与省级、国家科技奖励活动资格等措施。同时,禁止以营利为目的使用青海省科学技术奖名义进行各类营销宣传等活动。

值得一提的是,《方案》明确将适当提高省科学技术奖奖金标准,明确奖金重点奖励成果主要完成人,强化科技奖励激励导向,制定进一步鼓励科技人员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方面的激励措施,以增强获奖科技人员的荣誉感和使命感。并鼓励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

来源中国科技网—科技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