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激发和释放社会组织新活力
截至2014年底,天津全市共有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5000个,其中市一级1647个,包括社会团体958个,民办非企业单位625个,基金会64个;实行备案制的社区社会组织15514个。近年来,本市各级民政部门加强政策创制创新,不断优化社会组织的外部发展环境,有效地激发和释放社会组织活力,推动了社会组织的快速发展。
政府购买服务 登记管理改革
2014年2月,市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市财政局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管理办法,就进一步放开公共服务市场准入,改革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和方式,支持社会力量承接政府职能转移,探索服务多元化供给模式,提高政府公共服务供给效率和质量,做出了具体规定。并向社会公布了2014、2015年版政府购买服务的指导目录。2014年,全市支持社会组织公益项目补贴资金总额达到5000多万元。
本市积极推进社会组织登记审批制度改革,相继取消了社会团体筹备、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行政审批事项,开展了“一业多会”试点,引入行业协会适度竞争机制。市民政局、市发改委联合发文,推动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工作。
构建枢纽体系 创建调解机制
市区两级共同推动街(乡镇)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建设。2014年底,全部建立街镇枢纽型社会组织联合会;为整合基层公益资源,推动社区、社工、社会组织“三社联动”奠定了基础。“亲情社区”、新市民成长计划、“关爱老雷锋”、“多带
本市规划“三级一面”的社会组织人民调解工作体系建设,即在市、区县、街乡镇三级建立社会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在行业协会商会建立社会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截至2014年底,本市已建立市级和16个区县社会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行业协会商会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67家。为推动和谐社会组织建设,妥善处置社会组织内部矛盾纠纷,维护会员企业和企业员工合法权益,建立了制度渠道。
发挥桥梁作用 展现全新活力
近年来,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委托的公共服务职能逐年增加,为社会组织发挥作用让渡了空间;一大批优秀的社会组织通过创新实践,增强了自主办会、自主发展的能力,积极发挥了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
社会组织成为了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许多行业协会商会、专业协会和学会积极参与规范市场秩序、推进行业自律、编制行业标准等活动,有力地促进了行业的规范和转型升级,成为市场经济体系不可或缺的力量。
例如,市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创办的中国北方自行车电动车博览会已成为驰名全国的产业会展。市保洁协会制定出全国保洁行业第一个地方标准。市国际货运代理协会2000多家会员企业年营业额达到1200亿元。市保险行业协会服务于50多家保险公司和5万名保险从业者。市金融租赁协会的持续开拓本市金融创新,全市融资租赁企业数、注册资金规模稳居全国各省市首位。
社会组织成为了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的有益补充。实行直接登记以来,申请和批准注册登记最多的是公益慈善、社区服务类组织。和平区 “和谐和平、魅力家园”社区社会组织活动成果展,泰达社区服务中心“美丽家园,亲情社区”嘉年华等活动已成为社区社会组织的品牌。鹤童老人护理培训职业培训学校系列、华夏未来文化艺术基金会等品牌享誉全国。社区慈善公益组织积极参与社区养老、助残等活动,延伸了公共服务触角,成为美丽社区建设骨干力量。
社会组织成为了沟通政府与社会的桥梁和纽带。目前,全市行业协会商会204家,拥有单位会员11.6万家;22家异地商会快速发展,会员企业超过8000家,累计在津投资数千亿元,提供就业岗位60余万个。2013年共引进外地在津投资千万元以上项目141个。全市1.5万多家社区社会组织活跃在各个社区、广场和公园,凝聚各方面的公益力量,在提供服务的同时,引导公众合理反映诉求,调解社区矛盾纠纷、维护自身权益和公共利益,起到了沟通政府与社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天津日报 本版撰文 王音 宋庆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