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注册社会组织5.7万个 居全国第一
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截至目前,江苏省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数达到5.7万个,跃居全国第一位。这是江苏省降低四类组织登记门槛后,迎来的新一波社会组织发展热潮,也拉开了政社分开、政府购买服务的社会治理改革大幕。
省委最新出台的《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对改进社会治理方式提出新路径。“根据意见,要‘健全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从江苏实践看,政府购买服务、审批权下放、政社分开等创新治理方式,已开始探索发展起来。”省民政厅副厅长戚锡生说。
直接登记:释放政策能量激发活力
事实上,直接登记政策出台之前,各地民间都存在大量因无法注册而以社会团体名义活动的“草根组织”,如淮安市清河区阳光心理工作室、南京“妈妈抱抱团”、“南京爱心之旅”等。背后原因是,20多年来,我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一直采取双重管理模式,社会组织必须先找“婆家”,也就是挂靠主管单位,才能到民政部门申请注册登记。去年,国务院明确提出要“对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实行民政部门直接登记制度”,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又提出“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的要求。江苏省随即推行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制度,今年,又将基金会登记管理权限下放至县级以上民政部门。
降低门槛犹如池中蓄水,水量大了,养的鱼儿就多。直接登记政策实施后不到一年,全省登记社会组织增加1.5万个,增幅达35%。“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不啻是激活社会组织活力的一剂良方。”戚锡生认为,这一改革体现了从“登记管理”到“管理登记”理念上的改变。一方面,通过放宽准入、减少审批、下放管理权限,让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的社会组织更好、更便捷地落地生根;另一方面,改变重登记、轻管理的传统模式,完善社会组织自律、社会监督和行政监管有机结合的监督管理体系。目前,江苏省大部分地区都已经开始直接登记的实践。根据部署,到2020年,全省每万人要拥有社会组织12个。
政社分开:职能瘦身,放权于民
为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南京、无锡、苏州、常州等地陆续出台政策,推行行业协会与政府机关在人员、财产、机构、职能等方面的“四脱钩”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
“政社分开是完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的基本前提。”戚锡生说,政社分开的核心问题是正确厘清、科学定位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关系,更好地发挥政府的职能,更加注重发挥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即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社会组织是公民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主体。
戚锡生认为,今后的重点任务应当是推进社会组织与行政机关脱钩,严格限制现职公务员在社会组织中兼任负责人。完善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机制,增强社会组织“造血”功能,降低服务成本,提高服务效能,形成政府和社会组织既相互独立又合作共赢的良好局面。
购买服务:以群众需求为导向
“对社会组织,政府‘管生’还要‘助养’,这在发达国家也是通行做法。”省民诚社会组织发展中心主任王正荣注册登记了一家民非组织,专门负责为各类社会组织提供培训、咨询和评估等服务,“规模小、生存难,仍是当前绝大部分社会组织面临的困境。”
南京大学社工系主任陈友华打了个比方,“如果说,社会是人体,那社会组织就是经络和骨架。近两年,社会组织数量迅猛增加,今后发展应该进入单体数量扩张到联合重组的阶段,政府的培育、培训和购买服务政策要跟上。”戚锡生说,社会组织获取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后,应当遵循非营利性、公益性原则。规范与发展是一辆车上的两个车轮,偏废哪一个都不利于车辆又好又快地前行。
目前,江苏省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领域相对集中在养老、助残帮困、青少年服务、社区服务等方面。南京由政府买单并由社会组织承接的居家养老服务,覆盖人群5000多人。今年,南京还从民政自身率先试点,梳理出52个向社会力量购买的服务项目,涉及金额750万元。苏州各级每年投入公益创投资金近2000万元,今年300万元的公益采购资金已落实。常熟市成立全国首家民办民政事务所,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将部分民政事务性工作委托给民政事务所承担……
“从总体上看,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才刚刚起步。”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负责同志介绍,日前,省民政厅和财政厅联合出台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的实施意见。群众需要什么服务,政府就购买什么服务。今年,社会组织公益创投省级资金为1000万元,以此建立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的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常态机制。
来源: 新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