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枢纽型社会组织”拥有怎样的明天?
当广东想要大力发展社会组织时,有一个问题就来了:已成为强大体制之核心部分的传统群团组织(主要是三大件:工会、共青团、妇联,简称“工青妇”),将何以自处?由于工会在现代国家政治生态中地位十分特殊,本文暂不论及,重点谈谈共青团和妇联。
我对此问题的看法有一个转变过程。
仅在三年前,我非常不看好“工青妇”能够转型成为服务社会的枢纽,并轻视其发展空间。那时我认为,它们名为社会组织,但早已丧失社会组织的特性,实已成为党政体系的核心部分,他们的机关完全行政化,工作人员拥有公务员编制(都是有级别的官员),内部治理也是自上而下而非自下而上的。因此他们很难眼睛向下,转型为社会服务组织,很难重建与其成员个体的血肉联系,更难逆转为自下而上的授权或信托机制。在改革开放前,由于它们变相承担了福利职能,尚有部分吸引力,在福利功能丧失后,它们对成员的吸引力大降,部分失去信任将影响到它们在现在多元化社会中的动员能力。
但是共青团深圳市委近几年的行动表现,却让我改变了看法。深圳是全国最早开展义工活动的城市,团市委于
同样令人印象深刻的还有共青团中山市委,他们通过“现代公益”理念打通体制内外,凝聚80后、90后青年,为各项活动的开展寻求广泛共识;他们发起“逸仙杯”亚洲青年公益创新大赛,通过与零点集团合作开展黑苹果夏花会公益招标,实现资源和公益项目的对接;他们通过“博士人才服务团”、“中山青年智库”、“中山青少年法律顾问团”等形式,推动青年公益活动。最引人注目的,还是他们的官微和微信,在网上颇具影响力和号召力。
如果“工青妇”能够转型为所谓枢纽型社会组织,承担政府资源向社会输入的可靠管道,并依托“枢纽”发展出枝枝蔓蔓的社会服务组织群体,形成一片片次生林,那么这为何不应是一个值得鼓励的事情?其实香港、台湾也有它们的枢纽型社会组织,比如教会或寺庙。从某种意义来说,大陆的居委会也可视为一种枢纽型社会组织。
所以在广东省《关于进一步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社会组织的方案》文件中,就特别强调了“枢纽(联合)型社会组织改革”:“积极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在孵化培育、协调指导、集约服务、党建群团建设等方面的枢纽型功能作用。通过竞争培优体制,培育类型多样、具有品牌聚合效应和项目合作功能、发挥引领作用的枢纽(联合)型社会组织,引导同类型、同性质、同行业、同领域的社会组织建立枢纽(联合)型社会组织,实行协调指导、自律管理和自我服务。”共青团广东省委书记曾颖如则力图推动淡化共青团的行政色彩。
所以,如果此类枢纽型社会组织,能够通过大量的社会服务,改变其在相关群体中的传统官僚形象,赢得群众的信任,并进一步改变其内部治理结构,普遍落实真正的民主治理,那么它们成为中国社会建设的中坚力量也是可以期待的。
当然,这里面有一个问题需要进一步辩证。从政治上来说,“工青妇”被执政党视为其联系群众的纽带,要发挥政治团结功能和政治堡垒作用,所以才会赋予大量行政和财政资源。而转变为眼睛向下,会不会削弱其“政治堡垒作用”?我觉得,倘若从群众路线的角度来看此问题的话,恰恰是这样才能把“群众路线”落到实处,建立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相反,现在那种高高在上的衙门气息,才是跟“群众路线”格格不入。
更进一步,未来有没有可能,“工青妇”告别目前这样的财政拨款和养人制度,除了主要领导干部由政治任命具公务员身份外,其余工作人员转型为社会组织从业者,财政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向其拨出一半款项,其余要靠他们向社会筹集,这样才算淡化了行政色彩!?事实上,香港在基层就有许多妇联组织(笔者曾考察其中的一家“屯门妇联会”),运作十分良好,在社会上颇有口碑。这能不能成为未来的方向?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 金心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