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建设迈开坚实的步伐
连日来,浙江社会组织佳讯频传。
全省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建设工作会议在杭州召开;从
种种讯号昭示:浙江正率先迈开构建现代社会组织体制的步伐,阔步前行!
机遇与挑战并存:社会组织在重要历史节点实现新跨越
政府、企业、社会组织,是一个成熟社会的三大基本组织形态。在浙江从传统民政到现代大民政转型的重大战略时期,浙江的社会组织亦经历了从“民间组织”到“社会组织”,继而率先迈向现代社会组织体制的历史跨越,社会组织迎来蓬勃发展的春天。
党的十八大勾画了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的宏伟蓝图,并以四个“加快形成”将社会组织体制与社会管理体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社会管理机制并列规划为社会体制改革的总体框架。《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被学者解读为“小政府、大社会”的社会改革方案,进一步明确了社会改革的具体战略重点是改革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建设现代社会组织体制。“春江水暖鸭先知”,现代社会组织的充分发育昭示着“大社会”的逐步形成。
在加强和创新“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中,“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是当前的薄弱点亦是工作的着力点,社会管理必将逐步转向政府、企业、社会组织三元主体协同。社会组织是社会协同的重要力量,公众参与的重要平台,现代社会组织体制的建立更是对“法治保障”的有力注解。
浙江省委、省政府在全省第十七次民政工作会议上就确立“从传统民政向现代大民政转型”的战略部署。“现代大民政”与“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在“现代”内涵上不谋而合,“现代大民政”为“现代社会组织体制”预设了改革空间,夯实社会建设基础、强化基本民生保障、创新基层社会管理这三项现代大民政建设的核心任务,赋予了现代社会组织更广阔的内涵及外延。
探索与实践同步:现代社会组织开启新征程
“观今宜鉴古”,浙江有着极为悠久的民间结社文化。1921年9月,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第一个农会,亦诞生在萧山衙前。改革开放后,浙江领风气之先,得开放之利,以市场为取向的经济体制改革久负盛名。经济自主空间的孕育和民间结社文化迸发的创新活力,需要一个与之琴瑟相和、美美与共的社会。正如浙江省民政厅厅长尚清所说:“浙江人公民意识强,群众参与公共管理的主动性、积极性高,对基层民主的要求和愿望强烈,这为社会组织的蓬勃发展提供了肥沃的土壤。”目前,浙江的社会力量发育如火如荼,登记备案的社会组织数量已突破10万个,其中正式登记的社会组织3.37万个,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数6个。社会组织总数和万人拥有量均位居全国前列。
近年来,浙江立足社会管理创新,充分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成体系、成建制、成规模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实现了非公募基金会管理权限下放,率先试行了部分社会组织的直接登记,率先推行了行业协会与政府人、财、物三脱钩,率先启动了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率先成立了两新组织党工委指导社会组织党建......,政府的培育举措接踵而出,现代社会组织在浙江大地蓬勃兴起,成为党和政府实施社会管理的有力依托、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生力军”、维护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石,为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的现代化浙江做出了积极贡献。
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大放开”
不破则不立,浙江以敢为人先的精神破除原有的体制藩篱。
社会组织管理机制创新“大突破”
从2012年初开始,浙江省民政厅陆续与衢州、义乌、舟山等市签署厅、市合作协议,建立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综合改革试点,以此为突破口,推进社会组织改革工作。温州在实施直接登记、降低社会组织开办资金、取消“一业一会、一地一会”限制、转移政府职能及购买服务、建立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管理制度、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等方面作了大胆的探索和实践。
温州的改革被民政部李立国部长誉为“这是迄今为止,全国范围内,在社会组织建设方面最先进、最完善、最有意义的一套文件”。
浙江省民政厅副厅长梁星心介绍:“社会组织成体系、成建制、成规模发展,是浙江推进社会组织发展的一大创举,温州市、杭州市上城区、江干区、宁波市海曙区“一市三区”的排头方阵开局良好,目前正在建设的20余个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建设创新观察点,将给浙江各地带来更强的示范和辐射效应。”
枢纽型、支持型社会组织搭建“大平台”
2012年3月,江干区凯旋街道社会组织管理服务中心——“凯益荟”成立,成为杭州社会组织领域“第一个吃螃蟹的机构”。2013年8月,嘉兴平湖市社会组织创益园成功揭幕……
目前,浙江已建成102家社会组织促进会、基金会和服务中心等枢纽型、支持型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宁波、温州、嘉兴、绍兴、舟山等市已初步实现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全覆盖,部分地方还向乡镇、社区延伸。各类平台在为中小型组织及草根组织提供经费、公益信息、能力培训、政策咨询服务等方面作用凸显。浙江省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江宇如是说:“枢纽型、支持型社会组织平台的打造,就是让社会组织为社会提供更好的服务,最大限度激发社会力量,民政部门要维护服务平台的枢纽型社会组织属性,调动其积极性,促进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谋发展。”
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参与社会服务呈现“大协同”
走进杭州市上城区的各个社区,你会发现各类社会组织蓬勃兴起:“湖滨街坊会所”、“幸福•家”、“红巷生活广场”、“望江红港•睦邻驿站”、“南星益家”品牌、“彩霞公益社区服务中心”……一街一品,彰显街区特色;宋书记墨香飘逸工作室、沈寅弟金牌和事佬工作室、黄妈妈手工坊……百家能人,彰显社区本色,在丰富社区文化、提供专业服务、促进社区和谐方面发挥着正能量。从2003年杭城翠苑一区第一家社区老年食堂开办以来,杭州市全力打造的社区老年食堂已发展至913家,惠及老年人3万余人,切实解决了居家老人特别是“空巢”老人的就餐困难。一幅生机盎然的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管理“大协同”画面跃然眼前。
社会组织更是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生力军”。全省慈善总会历年累计筹集善款154.4亿元,援助困难群众927万人次,2012年筹款21.5亿元,援助困难群众132万人次。全省304家基金会年均捐赠收入和公益支出达20多亿元,实施和资助了1000多个公益慈善项目。据不完全统计,浙江现有民办学校约9500多家,其中民办幼儿园8000余家,占全省同类学校的78%以上,民办普通高校本科25家,占全省同类学校的45.45%,为社会解决就业岗位25万余个,每年为政府节约财政开支近200亿。拥有民办科研、文化机构1769家,民办卫生服务机构800多家,民办养老等社会服务机构1572家,全省参与养老服务的各类社会组织1.6万个,为老服务志愿者37万人。机制灵活,贴近群众的民办机构,在医疗、教育、养老、救助等领域更具专业化优势,有效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逐步形成多元化的公共服务体系。
发展与创新齐驱:浙江迈向现代社会组织新体制
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其核心要义是规范政府和社会组织的关系,确立社会组织作为社会建设的主体地位,政社分开是前提,权责明确是基础,依法自治是方向。
培育社会组织、呵护社会爱心、激活社会力量,理应成为当前各级政府创新社会管理,推进社会体制改革的应尽之责。
浙江科学谋划现代社会组织体制的顶层规划已经勾勒,分两步走:“十二五”末,初步构建一个数量充足、机制完善、作用突出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的基本框架;2020年,建立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
建立现代社会组织体制,首先要变革传统的管理理念,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简政放权,摒弃管控、管制的思想,树立多元治理、共建共享的治理理念;其次要善用借力的工作方法,借助社区建设、养老服务、社会组织党建等工作优势,推动社会组织走向前台,并在社会建设大框架下整合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人才三方资源,以社管社、以社孵社、以社助社,三社联动。
建立现代社会组织体制,要边破边立,在传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让新体制化蛹为蝶、破茧而出。
实现“放权”与“接力”的紧密结合
“为无为,则无不治”。十八届二中全会及最近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简政放权,转移政府职能,正是政府“无为”却“有为”的生动践行。诚如浙江省民政厅厅长尚清在全省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建设工作会议上提出的:“要尽快对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作出制度性安排,尽快制定政府职能转移事项目录、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目录、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政府要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将适合市场化方式提供的公共服务事项,交由具备条件、信誉良好的社会组织来承担。要逐步增加社会组织中的优秀人士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推荐范围。继续推行社会组织政社分开,促进社会组织依法自治,逐步实现社会组织自愿成立、自我运作、自聘人员、自理会务。
实现“扶助”与“调控”的有机统一
从国际视野看,政府是社会组织的重要资金来源,充分发挥公共财政的扶持作用,是促进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有效途径。2013年,浙江省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1000万支持社会组织公益服务项目,并计划逐年递增。继续鼓励发展支持型、枢纽型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十二五”末在浙江各设区市、县(市、区)实现全覆盖,对已建成的平台在功能定位和作用发挥上予以进一步提升。制定社会组织从业人员权益保障、教育培训、薪酬福利等具体政策,开展社会组织工作师、会员管理师、劝募师的职业认证工作。此外,要运用积极有效的税收调控机制,依法用足、用好社会组织的税收优惠政策。
实现“宽进”与“严管”的制度衔接
“与制度结合的自由才是唯一的自由”,社会组织的自治亦需要监管制度的完善。要研究应对直接登记后年检、等级评估、执法查处等日常监管的有机结合和规范运作。建立各级政府层面的社会组织管理协调机制,明确民政部门、综合职能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责,真正形成“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登记管理体制。打造信息监管平台,发挥社会和媒体的监督作用。建立党组织引领社会组织发展的长效机制,努力扩大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
实现“自治”与“诚信”的共建共享
“为民立信,才能聚民”,现代社会组织需要的是社会的认可和民众的信任。要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独立自主、权责明确、运转协调、制衡有效的社会组织法人治理结构。以“务实、守信、崇学、向善”的浙江共同价值观为引导,培育社会组织良好的组织愿景和强烈的社会使命感。广泛开展民办非企业单位塑造品牌与服务社会活动,广泛开展行业协会行业自律与诚信建设服务,用三到五年时间,培育一批组织完善、管理科学、诚信自律、品牌良好、符合现代社会组织体制要求的品牌典型。
中国的前30年,是市场、企业快速发展的30年,中国的后30年,将会是社会组织发展壮大的30年。浙江现代社会组织新体制建设的画卷已徐徐展开。“路漫漫其修远兮”,面对时代赋予的光荣任务,浙江人必将化机遇为动力,以责任谋未来,为美丽的中国梦高歌奋进!
(新华网浙江频道 江宇 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