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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和深圳为改革社会组织登记体制提供实践基础

日期:2012-05-08 浏览:

 

 

 中新网57电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日上午就公益慈善事业创新与发展等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民政部部长李立国指出,广东和深圳的做法和经验不仅走在全国前列,为全国提供了示范,也为改革全国新的登记管理体制提供了实践基础。

  关于广东和深圳推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的成效,李立国介绍,深圳从2004年开始,广东全省从2006年开始,从行业协会、商会民间化改革起步,到去年年底,经过在综合配套改革中签订部省、部市合作协议,民政部下放登记管理权限,到省和市召开社会建设工作会议,确定了加快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的步伐。广东和深圳的做法和经验不仅走在全国前列,也为全国提供了示范,也为改革全国新的登记管理体制提供了实践基础。

  李立国指出,他们的做法既有行业协会商业民间化,也有几类社会组织的直接登记,还有非公募基金会和异地商会登记管理权限的下放。同时,不仅有登记管理体制的改革,还有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和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等一系列扶持社会组织发展和发挥作用的政策措施。

李立国说,在完善和修订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制定政策上,吸纳了广东、深圳的经验,并把两地的经验向全国推广,社会组织的发展一定会加快,社会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社会作用一定会越来越大。

 

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