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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将鼓励部分事业单位向社会组织过渡

日期:2012-02-20 浏览:

2012年2月20日   南方都市报  A06-07版

民政部部长李立国在粤调研,广东省将出台《广东省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

粤将鼓励部分事业单位向社会组织过渡

  凡社会组织能够有效提供的公共服务,原则上不再设立新的事业单位,不再新增事业编制,各级各部门以购买服务等方式提供新增的公共服务。

  南都讯 南方日报记者李强 国家民政部部长李立国率调研组连日来在广东省调研社会组织及社区建设工作。记者从有关调研座谈会上获悉,广东省将出台《广东省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将给社会组织保留空间。

  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目录年中出台

  据了解,目前广东省已有11%的社会组织承接了政府转移的职能,9%的社会组织有政府购买服务。去年,全省性社会团体共承担政府委托、转移的职能394项,获得政府补助12489万元。各地市对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也进行了创新,广州启动了6家行业协会商会承接政府职能改革试点;深圳将3500万元福利彩票公益金作为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种子基金”,对社会组织实行政府公共服务竞标机制;珠海与30家社会组织签订协议,将88项政府职能转移给社会组织,形成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常态化机制。

  今年6月底前,广东省将分别由省编办、发改委牵头编制出台政府转移职能目录,明确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的部门、职能和项目;由省财政厅牵头会同省编办编制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目录,并制订相应的实施办法,明确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基本原则、实施范围和主体、承接对象和条件、购买形式、操作流程、支付方式和职责分工等;由省民政厅牵头编制社会组织目录,明确具备资质条件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的社会组织。同时,成立第三方咨询机构,作为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的咨询服务平台。三个目录和相应实施办法的出台,将整体性、实质性、突破性地推进广东省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工作进一步发展,也将为广东省社会组织发展提供更大的空间、更有力的支持。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将给社会组织保留空间

  广东省将出台《广东省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将给社会组织保留空间。该办法将进一步健全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标准体系,凡社会组织能够有效提供的公共服务,原则上不再设立新的事业单位,不再新增事业编制,各级各部门以购买服务等方式提供新增的公共服务。这个办法还将鼓励具备条件的部分公益三类和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根据职能定位向社会组织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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