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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抓改革机遇 推进创新实践 积极探索行业协会发展新途径

日期:2011-03-04 浏览:

安徽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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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省以建设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为契机,在合肥、芜湖、蚌埠三市开展行业协会管理体制改革试点。一年多来,在省、市的共同努力下,改革试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融入大局,确定管理体制改革试点

安徽属经济欠发达的中部省份,社会组织发展不足,发展不快,行业协会的设立,大多由政府直接选择决定,并且管理体制机制行政化,发挥作用不明显。为了改变这种状况,早在2003年,我厅就制定了《安徽省行业协会发展指导意见》,明确了行业协会的职能和发展目标。2007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后,我厅会同省经信委、省编办提出了行业协会改革发展的具体措施,报经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全省行业协会改革发展的意见》。由于行业协会发展的内外动力不足,支持力度不够等实际情况,行业协会改革进展缓慢。200810月,省委、省政府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安徽时关于“安徽应该在自主创新方面有更大作为”的指示,决定把基础条件相对较好的合肥、芜湖、蚌埠三市,作为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要求各级各部门积极支持合芜蚌试验区建设。我们抓住试验区建设的机遇,结合广东经验,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听取意见,根据合芜蚌综合配套改革的现实需要,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以行业协会改革发展为重点,提出在合芜蚌试验区的三个市进行行业协会管理体制改革试点。20093月,省委、省政府根据我厅的建议将三个市的行业协会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纳入试验区建设,转发了省民政厅《关于推进合芜蚌试验区社会组织改革发展的意见》,以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为重点,推出了五个方面共15项改革创新措施,在改革审批登记制度、创新行业协会双重管理体制等方面取得了新的突破。

 二、突出重点,推进行业协会改革进程

 一是切实推进行业协会民间化,实现审批登记制度的新突破。对行业协会取消业务主管部门,不再实施前置审批和直接行政管理,变业务主管为业务指导,试验区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直接受理行业协会成立登记和管理等事项。打破一会垄断制,适度突破“一业一会”,弥补行业服务的“真空”。试验区新设立的行业协会一般只吸收企业会员,一律禁止行政人员参与管理,因工作需要确需退(离)休人员担任管理者的,须受委托以企业会员代表的身份加入行业协会或商会,经依法选举后任职。原有的行业协会按照此原则要求,逐步建立行政人员退出机制,实行政会分开。

二是加快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加大行业协会的扶持力度。省及试验区政府编制、法制部门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对政府部门职能进行清理,把应由行业协会履行的职能和工作进行依法转移,把适宜于行业协会行使的行业管理职能与工作事项进行有序委托。尽可能保留各行业协会章程核准的职能,确保改革过程中行业协会的生存空间。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把大量社会管理事务和公共服务项目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行业协会。逐步建立公共财政对行业协会参与公共服务的资助和奖励机制,逐步建立行业协会的孵化基地。

 

三是加强协调,改进管理,不断提高服务行业协会水平。试验区建立相应的行业协会改革创新领导机构,加强综合协调,保证工作有机衔接。省及合芜蚌三市健全各级登记管理机构,充实登记管理力量,建立上下联动、运作灵敏的行业协会行政管理体系。建设省与实验区统一互联的行业协会管理信息平台,全省行业协会基本数据库和试验区电子政务平台以及监控预警体系,不断提升管理与服务水平。

四是开辟行业协会党建工作新途径,加强行业协会党的建设。试验区成立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委员会,依托社会组织管理部门,加强行业协会党的建设。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委员会,在同级党的组织部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并接受组织部门的检查指导。按照行业协会分类和数量,分别指导行业协会建立和完善基层党组织,实现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一起抓,引导行业协会健康发展。把行业协会作为社会的一个界别,科学确定比例,参加各级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候选人选举,增强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政治责任感和服务社会的热忱。

三、成效初显,行业协会自主发展迈上新台阶

合芜蚌三市通过改革发展,对登记的248个行业协会取消了前置审批,改业务主管单位为业务指导单位,实行政会分开,使行业协会管理体制更科学,运行机制更顺畅,实现了由“政府主导,自上而下”向“政府指导,自下而上”的根本性转变,行业协会新型发展模式形成,改革效果初步体现。

一是行业协会活力得到释放。合肥市坚持“四无”和“五自”的民间化、社会化改革方向,全市112家行业协会全部完成了与政府部门在机构、人事和财务等方面的脱钩工作,大大拓展了行业协会自主发展空间。蚌埠市改过去政府一个相关部门业务主管为多个相关部门业务指导,为行业协会争取政府支持提供体制机制保障。如该市的新型建材行业协会,业务指导单位不仅有市经信委、建委墙改办,还有省墙改办,自成立以来,充满活力,在为会员提供服务、开展行业自律、规范市场行为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有效地促进了全市新型建材行业健康发展。

二是行业协会产业集聚功能得到提升。合肥市围绕跨越式发展和现代化滨湖大城市建设总目标,研究制定“十大特色领域”行业协会发展规划,计划培育和组建一批由骨干企业牵头、按照市场经济模式运作、功能较为健全的品牌行业协会;打造企业会员总产值100亿元以上,在全国乃至国际上有相当知名度的行业协会5家;培育企业会员总产值达10亿元以上的省内知名行业协会10家。

三是区域商贸交易活动更加活跃。合肥市家用电器与电子信息产业行业协会协助市政府举办第三届“中国(安徽·合肥)国际家用电器博览会”,共签署73个投资贸易项目,总额117.5亿元。合肥市餐饮(烹饪)行业协会主办的中国美食节每年有约10万人参加,年拉动相关产业近亿元。合肥市供货商协会积极与投资担保公司合作,为会员企业构建便捷、高效、优质、优惠的融资服务平台,今年1-3月,为会员企业融资担保额达2800万元。蚌埠市行业协会积极参与招商引资工作,据不完全统计,2009年由行业协会、商会引资项目资金达7000多万元,今年蚌埠市福建商会与有关单位联合在泉州举办招商推介会,目前已签项目协议资金达6亿元。

四是政府扶持力度明显加大。合肥市开展了行业协会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试点,市民政局会同发改委、编办、法制办等部门,把行规行约制定、资质认定、等级评审、行业调查、培训、考核等7项政府职能转移相关行业协会。蚌埠市把培育发展行业协会作为推动“工业强市”战略实施,围绕主导产业发展行业协会,对新组建的工业类行业协会给予10万元资金补助,用于行业协会的初期建设。

五是登记管理机关自身建设得到加强。近年来,我省及部分市、县(市、区)进一步加强了登记管理机构的建设,省民管局调整为副厅级框构,局长由分管副厅长兼任,并配备三位正处级副局长;合肥、铜陵、淮北、宿州等市民管机构负责人均为副县级机构,巢湖市所辖各县(区)均建立了副局级登记管理机构。

在推进合芜蚌行业协会管理体制改革实践中,我们深刻体会到,在目前安徽经济尚不发达,行业协会还在发展壮大的过程中,只有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才能融入大局,提升地位。只有制度先行、规范管理,才能保障行业协会改革发展事业有序推进。只有坚持培育扶持、注重质量提升,才能促进行业协会可持续发展。只有推动民间化管理、市场化运作,才能增强协会活力,发挥积极作用。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这次交流会精神,学习立国部长讲话精神,学习兄弟省市的先进经验,更好更快推进我省行业协会改革创新工作。一是在加快推进合芜蚌三市改革创新试点的同时,贯彻落实好《民政部安徽省人民政府共同推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民政事业改革发展协议》要求,将试点经验扩展到国务院确立的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加速皖江城市带行业协会管理改革创新。二是在全省行业协会推进政会分开,实现行业协会在职能、机构、人员、财产与政府部门脱钩。三是推动建立行业协会承接政府职能、政府购买行业协会服务长效机制。四是编制行业协会孵化基地建设规划项目,建立不同形式、不同层次的孵化基地,形成稳定的孵化培育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