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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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重庆市委市政府按照“两步走”的战略步骤,扎实推进社会团体政社分离改革,从2005年8月至2008年3月,在全市先后实施了党政机关与行业协会脱钩改革和党政机关与社团政社分离改革,全面完成了党政机关与社团以人员、资产、利益、业务和办公场所“五分离”为主要内容的政社分离改革任务,在全国率先实现政社分开,为社团的可持续健康发展和作用的进一步发挥,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团体改革发展工作,将政社分离改革作为我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转变政府职能,加强社会组织建设和管理、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狠抓落实。一是成立了重庆市规范发展中介组织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纪委、工商局、民政局、监察局、发改委、公安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行业协会脱钩改革工作。各区县也相应建立由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主抓,相关部门参与的至上而下的工作机制,为改革的顺利推进提供了组织保证。二是建立联席会议工作制度,由市民政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负责社团的政社分离改革工作,不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及时通报分离改革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二)制定政策,加强宣传。政社分离改革涉及全市3200多个社团,量大面广,我们始终把坚持政策制定和宣传引导放在重要位置。一是市政府先后下发了《关于党政机关与行业协会脱钩改革的意见》和《关于加强和改进社会团体管理工作的意见》,对全市脱钩分离改革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市民政局制定了《党政机关与社团政社分离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实施改革的范围、内容、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界定了相关职能部门和社团的职责、目标和任务。二是通过召开电视电话会议、专题会议等形式,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采取有力措施,务求实效。三是通过编辑工作信息、电话答疑、现场指导等多种形式宣传政策,借助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分离改革的目的意义,提高对改革重要性的认识。四是广泛开展业务培训,分别对登记管理、业务主管单位人员和社团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围绕贯彻渝委办[2007]14号文件精神,详细讲解了《党政机关与行业协会脱钩改革方案》、《党政机关与社团政社分离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党政机关与社团政社分离改革工作情况审核表》,明确工作的方法、步骤和相关政策界限。
(三)研究问题,强化指导。推进党政机关与社团政社分离是一项克服社会组织行政化倾向,转变政府职能的重大改革,工作阻力大、凸现问题多。在推进过程中,出现了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如在事业单位工作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处级以上领导在社团中兼职领导职务如何处理;界定为国有资产,但情况特殊,收回确有困难的如何处理;对办公场所分离,短期内搬迁确有困难的如何处理等等问题,针对这些具体问题,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时进行沟通,认真分析研究,制定措施予以解决。一是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处理社团政社分离改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针对分离改革中重点涉及的人员、资产和办公场所分离等三个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补充说明。二是要求社团各业务主管单位和各区县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督促所属社团进行分离改革工作,并及时通报实施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以便研究解决。三是加强重点行业的指导,积极参与市教委、市科协、市文联等业务主管单位的政社分离改革指导工作。同时,深入区县就改革中的相关工作给予具体指导。
(四)督促检查,确保实效。为了确保政社分离改革不走形式,切实收到实效,我们加强了督促检查。一是编印《全市党政机关与社团政社分离改革工作情况通报》,对各区县(自治县)和相关市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分离改革进展情况进行通报,表扬先进,督促后进,并提出了进一步抓紧抓实的要求,对不涉及政社分离改革内容的社团,仍要求按规定完善手续。同时,要求各区县(自治县)登记管理机关将登记的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纳入政社分离的范畴。二是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会同市级有关部门,特邀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市政府参事,对行业协会脱钩改革工作开展督查。市民政局会同市委组织部、监察局、财政局组成两个检查组,对部分重点区县和市教委、团市委等市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政社分离改革进行现场督促检查,确保了任务按时完成并收到实效。
二、工作成效
要正确指导开展行业协会改革,必须按照市场化发展要求,深化行业协会与党政机关脱钩,实现由形式到实质的完全脱钩。加强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业务往来监督,切实割断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的利益关联,现职公务员一律不兼任行业协会领导职务。行业协会使用的国有资产要明确产权归属,按有关规定划归行业协会使用和管理。逐步推进行业协会与企事业单位的分离改革,保持行业协会的相对中立和独立。通过近几年的政社分离改革,全市3215个社团与党政机关全部完成了“五分离”,实现了社团从“行政化”向“民间化”转变,进一步彰显了社团民间性、民主性、独立性和自治性特点;实现了社团从“身份不明”向“职责清晰”转变,理顺了行政机关与社会团体的关系;实现了社团从“短暂阵痛”向“优化发展”转变,增强了社团适应市场经济竞争的能力;实现了社团从“局部利益”向“整体利益”转变,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
在人员方面,全市共清理出4832名党政机关干部任社团领导职务,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10名、地厅级领导干部507名、县处级领导干部2605名,科级及以下干部1710名,涉及人员调整的行业协会全部按照章程的规定进行了重新选举。
在资产方面,经清理和有关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清理出社团占有国有资产5788万元,其中,依法收回国有资产5486万元,经业务主管单位和财政部门批准由社团继续使用的国有资产285万元。脱钩后的行业协会自有资产1006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2672万元,流动资产7337万元,其他资产56万元。
在业务职能方面,基本理顺了党政机关与行业协会的业务关系,明确界定了行政职能和协会职能,并将17个由社团行使的行政管理职能收归党政机关。
在办公场所方面,701个社团的办公住所与党政机关分离,其中,547家行业协会与党政机关办公场所分开,154家短期内搬迁困难的,全部按规定与党政机关签订了有偿租用协议。
在利益方面,除66家行业协会依法注销外,共从党政机关分离出791个社团的财务账户,实现了党政机关与社团利益脱钩。
2009年3月,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会同市级有关部门,特邀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市政府参事,对脱钩改革工作认真开展了督查。督查组一致认为,此次脱钩改革措施有力,方法得当,没有引起一起信访事件,没有引起一起不可解决的矛盾,高质量高标准完成了任务,确保了行业协会改革与发展平稳过渡,社会各界对脱钩改革给予高度评价,获得广泛良好的社会效应。中纪委以通报形式向全国推介。
三、几点体会
一是政社分离有利于遏制社团行政化倾向,保证社团的民间性。我市的行业协会组织起步较早,发展较快,截至目前,在登记管理部门注册的市级行业协会183家,区县级行业协会879家。2005年以前,我市的行业协会大多是由政府有关部门组建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协会兼任职务的现象相当普遍,许多行业协会的办事机构与政府部门工作机构合署办公,因此行业协会普遍存在浓厚的行政色彩。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尤其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融入全球经济的进程加快,迫切要求行业协会的行为更加规范。为此,我们从2006年开始全面推进行业协会脱钩改革工作,初步实现党政机关与行业协会脱钩。2007年又着手开展学术性、专业性、联合性社团的政社分离改革。通过分离改革,解决了政社长期不分的问题,进一步克服了社团的行政化倾向,理顺了政府与社团的关系,巩固了社团独立的社会组织法人地位,彰显了社团民间性、民主性、独立性和自治性特点。
二是政社分离有利于维护社团合法权益,优化社团发展环境。实施党政机关与行业协会的脱钩改革,就是积极完善行业协会的培育和发展机制,努力建立与快速发展的市场经济相配套的发达的行业协会体系,使其活跃在经济社会的各个领域,成为维护市场秩序、协调市场运作、促进市场公平交易、规范市场行为的重要机制。2005年以前,我市的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发育不够,功能弱小,行业标准少且过于宽泛,起不到相应的市场保护作用。在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的背景下,迫切需要我们的行业协会按市场化原则规范发展,依照市场法则和国际惯例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进一步开拓国内国际市场,推动经济发展。因此,必须加大改革的力度,从根本上打破行业协会对政府部门的依附,通过政社分离改革,妥善处理好了国家和社团的利益,既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又保护社团资产不被侵占、私分和挪用,同时,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社团的独立法人地位更加巩固,最终形成了健康发展的良好外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