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东省委常委、副省长 肖志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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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李立国部长、姜力副部长、黄淑和副主任、于培顺同志,各位领导、同志们:
刚刚度过欢乐的中秋和国庆佳节,国家民政部在这里隆重举行全国行业协会改革发展经验交流会,这是全国社会组织改革发展的一次盛会。借此机会,受汪洋书记、华华省长委托,我代表中共广东省委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向莅临会议的立国部长和各位领导以及来自全国各地的代表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广东改革开放以来取得的巨大成就,得益于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指引。在广东改革开放进程中,有三个不同寻常的春天:1992年春天,邓小平同志在南巡谈话中首次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理论观点;2000年春天,江泽民同志首次在广东提出三个代表的重要论述;2003年春天,胡锦涛总书记首次在广东提出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思想。正是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指引下,广东人民开拓进取,艰苦创业,不断创造了世界经济史上的奇迹。改革开放30多年来,全省经济总量以平均每年13.6%的速度递增,连续20年居全国之首。1998年,广东经济总量超过了新加坡,2003年超过了香港,2007年又超过了台湾。近两年来,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严峻挑战,广东省委、省政府敏锐地提出了金融危机实质是落后生产力之危,是先进生产力之机,是传统发展模式之危,是科学发展模式之机。全省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增长。2009年,全省完成生产总值达到39082亿元,比上年增长9.5%,人均GDP已接近6000美元。对外贸易总额实现6111亿美元,比上年下降了10.8%。源于广东的财税收入实现了9052亿元,比上年增长6.9%,地方一般预算收入4649亿元,比上年增长10.3%。今年1-8月,GDP增长12.3%。财税总收入增长37.6%,外贸进出口总额增长32.5%。
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框架的确立,各类协会等社会组织应运而生。社会组织是连接政府和企业的桥梁纽带,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政权基础,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我省作为国家民政部赋予的社会组织先行先试的省份之一,在民政部的具体指导下,对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机制进行了多次探索和改革。2006年,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的决定》,省人大常委会正式颁布实施《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2008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发展和规范我省社会组织的意见》,从而有力地促进了社会组织的发展。近五年来,我省社会组织数量每年以15%的速度发展,全省现有社会组织约2.6万个,其中社会团体约1.2万个,民办非企业单位约1.4万个,基金会160多个,初步形成了门类齐全、层次不同、功能互补、覆盖广泛、特色明显的组织体系。各类社会组织在承接政府部分职能转移、强化行业自律、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发展社会事业等方面,初步显示出勃勃生机和旺盛的生命力。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重视社会组织建设和管理”。国家民政部在广东召开全国行业协会改革发展经验交流会,对于进一步促进社会组织的发展,规范社会组织管理,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具有里程碑式的重大意义。我们广东省一定要抓住这一难得的机遇,认真贯彻会议精神,特别是贯彻立国部长重要讲话精神,虚心学习兄弟省市区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加快广东社会组织的改革发展步伐,进一步推进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创新,努力建设具有中国特色、广东风格的现代社会组织体系,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四个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为全省努力当好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排头兵作出新的贡献!
最后,预祝会议圆满成功!祝各类社会组织兴旺发达!祝各位领导代表身体健康!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