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14日,阜阳市民政局、阜阳市公安局联合召开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部署工作视频会议。市公安局副局长柳西才、市民政局副局长王海燕参加会议并就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工作进行部署。
会议宣读了《阜阳市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方案》。按照市民政局、市公安局统一部署,从今年5月下旬至12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会议认为,随着社会发展,社会组织在社会政治经济中越来越发挥着积极作用。但部分非法社会组织未经登记、擅自开展活动,损害了社会组织的公信力,破坏了社会组织的发展环境,严重侵害了合法社会组织的正当权益,必须打击整治,保障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非法社会组织主要有两大类:一是未经民政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以及被撤销登记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组织,也包括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社会组织;二是未经登记、备案,擅自在我市境内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等境外非政府组织。会议强调,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联动、形成合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做好总结、常抓不懈。重点打击8类非法社会组织:一是利用“一带一路”建设、“军民融合”、“精准扶贫”、“乡村振兴”等国家战略名义骗钱敛财的非法社会组织;二是在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网络文化等宣传文化领域开展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三是冠以“中国”、“中华”、“国际”等字样开展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四是假借国家机关下属机构名义、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的非法社会组织;五是在教育领域针对青少年开展赛事高收费培训、大肆敛财、破坏教育或艺术培训市场秩序的非法社会组织;六是在卫生保健领域无执业许可、擅自开展行医诊疗的非法社会组织;七是涉及资金量大、参与人数多的非法社会组织;八是其他可能危害国家安全或危及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非法社会组织。
此次专项行动,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将建立专项行动协调机制,并会同教育、人社、卫计委等社会组织相关业务主管单位开展联动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市民政局、市公安局还将专门设立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畅通举报渠道,接受社会各界对非法社会组织的举报。同时加大新闻宣传工作,邀请媒体对现场执法行动进行跟踪报道,从严从重打击非法社会组织,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开展专项行动将有效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组织发展环境。(阜阳市民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