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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216家省级社会组织获得3A以上评估等级

日期:2017-12-08 浏览:

2012年至今,在安徽省民间组织管理局的指导下,安徽省社会组织联合会连续5年承接省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累计受理参评单位253家,并完成累计216家获得评估等级社会组织的证书、牌匾制作任务。五年来,共有216家单位获得3A以上评估等级,其中安徽省社家老年服务中心等36家获得5A等级,安徽省侦查逻辑办案研究会等67家获得4A等级,安徽省科研会计学会等113家获得3A等级,充分展示了我省社会组织的丰采。

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是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宣传展示社会组织服务社会能力的重要途径,也是社会组织以自律诚信立于社会的全面检验,是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资质条件之一,对于推动全省性社会组织加强规范化建设、增强服务社会功能十分必要。获得 3A 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可以优先接受政府职能转移事项,优先获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可以优先获得政府资助和奖励,同时也是慈善组织获得公开募捐资格的先决条件之一。

为了推动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省民政厅印发了各类社会组织评估指标,不断修订评分细则同时与省标准化协会积极合作共同制定《2015年度安徽省社会组织评估规程》(安徽省地方标准DB34/T2442-2015),以政府部门文件规范了规范评估日常管理工作,保障评估工作高效有序推进,这是全国首个社会组织评估地方规程。在省民管局的指导下,省联合会制定了社会组织专家产生办法和程序,组建了全省社会组织评估专家队伍,同时在安徽社会组织信息网开辟“社会组织评估”专栏,全方位展示我省评估工作情况。

为了进一步推进社会组织建设,20176月安徽省财政厅、省民政厅专门出台《关于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实施意见》,结合“放管服”改革和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要求大力支持社会组织平等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引导社会组织专业化发展,优化公共服务供给,有效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按照突出公共性和公益性原则,逐步扩大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和规模,在购买民生保障、社会治理、行业管理、公益慈善等公共服务项目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向社会组织购买;鼓励社会组织进入法律法规未禁止进入的公共服务行业和领域。进一步厘清政府与社会、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充分激发社会组织和市场活力,凡适合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尽可能交由社会组织承担;同时积极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这些政策都将有力地支持社会组织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