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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来皖督查调研社会组织管理工作

日期:2017-05-27 浏览:

    按照民政部统一部署,2017年5月24日至27日,民政部民间组织服务中心副主任刘锋带领第八调研组前来安徽,就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及社会组织改革发展情况进行督查调研。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高光权及省民管局副局长阚家安陪同调研。

在皖期间,调研组先后深入我省滁州、淮南和阜阳进行督查调研。在滁州市,调研组先后考察了滁州市门窗协会、琅琊区凤凰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滁州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和来安县家宁红十字基金会;在淮南市,调研组实地考察了田家庵区黎明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淮南市环境科学学会和淮南市保险行业协会;在阜阳市,调研组考察了颍上县红星镇粮食产业联合体、颍上县甘薯行业协会和颍上县公益志愿者协会。调研组还分别在来安、淮南、颍上召开三次座谈会,听取相关市、县以及部分社会组织关于社会组织改革发展情况的汇报和有关意见建议。

调研组对我省社会组织改革发展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肯定。刘锋副主任指出,在安徽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各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全省民管系统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严格落实中央和省文件精神,推进各项改革举措落地见效,全省社会组织保持健康平稳的发展态势,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调研组强调,《意见》是继1999年后,中央在总结我国社会组织发展经验基础上,再次就社会组织改革发展作出全面部署,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社会组织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开展此次督查调研,一方面是落实《意见》有关规定,另一方面是要传导工作压力,夯实工作责任。调研组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进一步处理好社会组织发展数量和质量的关系,把社会组织发展质量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要处理好登记管理业务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关系,把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同时,要按照一手抓培育发展、一手抓监督管理“两手抓”的原则,加大对社会组织特别是社区社会组织的培育扶持,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监督,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的应有作用。

高光权副厅长要求,我省各级民管部门要以此次民政部督查为动力,认真贯彻落实《意见》以及我省实施意见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分类施策,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和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积极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工作,持续开展好社会组织党建“两覆盖、筑堡垒”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登记管理机构建设,认真开展好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努力推进全省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助力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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