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安徽省社会组织信息平台

—— 安 徽 省 社 会 组 织 总 会 承 办 ——

行政管理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政管理

2014年全省社会组织管理工作要点

日期:2014-04-18 浏览:

 

2014年全省社会组织管理工作要点

(经3月27日省社会组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审议通过)

 

2014年全省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培育发展和管理监督并重,深入贯彻落实“皖办发〔2013〕9号”文件和省社会组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精神,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加快建立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

一、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社会组织工作的决策部署

    三中全会要求: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正确处理政府和社会关系,加快实施政社分开,推进社会组织明确权责、依法自治、发挥作用。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承担。限期实现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真正脱钩,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成立时直接依法申请登记。《中共安徽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建立严格的监督评价淘汰机制,引导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开展公益服务和中介服务的能力。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和省委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的精神,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深入推进全省社会组织改革发展。

二、加强对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要将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摆上应有的位置,纳入经常性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各级社会组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推进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的制度化,加强对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综合协调。登记管理机关与行业主管部门(业务主管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健全联动工作机制,根据工作需要,出台相关规范性文件,加强和规范社会组织管理,解决社会组织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召开一次全省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全国会议精神,总结部署相关工作。召开一次省属行业主管部门(业务主管单位)社会组织管理工作联络员会议,通报交流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情况。开展一次联合调研督查,对各地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促进社会组织改革发展情况进行督查指导。

三、巩固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成果

各级民政部门要完善直接登记办法,修订登记指南,规范登记程序,全面落实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制度,并分类逐步推进新老体制的衔接过渡。省民政厅要适时通报各地社会组织直接登记情况,通过会议、培训等形式,加强非公募基金会、异地商会登记权限下放后的管理工作。发挥省级福彩公益金项目的导向作用,继续择优资助一批社区枢纽型社会组织,并实地考察确认一批示范单位;鼓励市、县两级配套支持,大力推进社区枢纽型社会组织建设。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安徽省关于从严控制和规范管理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兼任社会组织领导职务的暂行规定》,做好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兼任社会组织领导职务的清理整顿工作,积极推进社会组织在职能、机构、工作人员、资产和财务等方面与政府及部门、企事业单位脱钩,促进社会组织社会化。鼓励支持各地改革创新社会组织管理制度。

四、完善社会组织培育扶持政策

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省编办要研究制定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的指导意见和转移事项目录;省财政厅要研究制定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和服务事项目录;省民政厅要结合年度检查、等级评估和日常管理工作情况,编制发布具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目录。指导社会组织做好中央财政项目的申报和执行工作,组织实施省级福彩公益金资助社会组织项目,督促各地落实福彩公益金资助社会组织政策。比照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的做法,推进建立各级财政对社会组织提供公共服务的资助、补贴和奖励机制。推进各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相关部门要做好社会组织免税资格和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工作。鼓励支持各地创新社会组织培育扶持政策。

五、强化社会组织监督管理

完善法律监督、政府监督、社会监督和自我监督相结合的社会组织监管体系。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完善“安徽省社会组织管理信息系统”功能,全面推行网上登记和年检。规范社会组织档案管理,建立和完善电子档案。督促指导各地建立和完善社会组织评估机制,实现评估工作常态化,省民政厅要适时通报各地社会组织评估情况,督促各地努力完成“十二五”期间社会组织评估目标。严格社会组织年检标准和要求,提高年检实效。加强社会组织执法监察,建立执法队伍,完善联合执法机制,依法查处非法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非法活动。有关部门要完善和落实社会组织涉外活动报告制度,加强社会组织涉外活动和境外非政府组织在皖活动监管。引导社会组织加强自律,创新自律管理制度,研究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规范社会组织行为。

六、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贯彻落实“皖办发〔2013〕9号”文件有关要求,发挥部门优势,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做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与社会组织管理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按照应建尽建要求,在社会组织中开展集中组建党组织活动,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从今年起,将党建工作情况纳入社会组织年检内容。以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在社会组织中开展以“比作用发挥,争创服务型党组织;比诚信奉献,争做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的“双比双争”活动,引导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在服务社会、促进发展中发挥作用。

七、提高社会组织建设质量

完善社会组织设立指引,优化社会组织结构布局,鼓励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修订社会组织章程和管理制度格式文本,指导社会组织优化内部治理结构。有关部门要将社会组织人才纳入地方人才发展规划,落实社会组织从业人员职称评定、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相关政策,促进社会组织从业人员专业化、职业化。引入竞争机制,开展一业多会试点工作,总结试点经验,研究具体办法,逐步探索推广。有关部门要开展社会组织建设地方标准的调研、论证和编制工作。

八、引导社会组织发挥作用

动员广大社会组织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主动投身“五大建设”,自觉服务美好安徽建设。继续开展行业协会行业自律和诚信创建活动,发挥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继续开展民办非企业单位塑造品牌与服务社会活动,扩大服务范围,创新服务模式,丰富服务内容,提升服务质量,努力打造服务品牌。继续开展社会组织建立美好乡村联系点活动,把美好乡村建设作为检验社会组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的平台和载体。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平安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创新和优化社会治理模式。按照分类指导的方针,深入发动各类社会组织发挥自身优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积极投身公益慈善事业,弘扬社会组织的正能量。鼓励社会组织发布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加强社会组织宣传,发挥各级社会组织网络平台和刊物的宣传阵地作用,扩大社会组织的社会认知度。

九、贯彻国家关于社会组织工作的法规政策

紧紧围绕《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实施进程,积极做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修订出台后的宣传贯彻工作。适时分类举办登记管理机关、社会组织、行业主管部门(业务主管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专(兼)职工作人员培训,学习领会法规政策精神。研究制定《安徽省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办法》和相关政策的具体实施意见,确保国家的相关法规政策在我省全面贯彻落实。要牢牢把握改革的契机,加大舆论宣传,积极争取各方面的支持,努力营造有利于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

十、提升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自身能力建设

为适应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管理职能调整的形势,满足社会组织快速增长的服务需求,要高度重视社会组织管理队伍建设,健全省、市、县三级社会组织管理服务机构,配备与其业务相适应的工作人员,落实经费保障全面加强思想作风、素质能力建设,努力打造一支适应新时期社会组织建设与发展的登记管理队伍,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