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管局对省属社会组织提出年度工作要求
一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主动投身“五大建设”,自觉服务美好安徽建设。二要继续开展行业协会行业自律和诚信创建活动、民办非企业单位塑造品牌与服务社会活动和社会组织建立美好乡村联系点活动。三要立足各自优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积极投身公益慈善事业,弘扬社会组织的正能量。四要继续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积极开展“比作用发挥,争创服务型党组织;比诚信奉献,争做优秀党员”活动,促进党组织和党员作用。五要加强社会组织宣传,发挥各自的宣传平台和相关媒体的宣传阵地作用,扩大社会组织的社会认知度。六要做好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兼任社会组织领导职务的清理整顿工作,完成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任务。七要积极配合登记管理机关推行信息化建设,实行网上登记和年检,建立和完善电子档案。八要结合年度检查,对照年检条件,进一步优化内部治理结构,加强自身建设。九要积极申请参加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十要认真落实社会组织重大事项和涉外活动报告制度,加强自律,规范行为,维护我省社会组织的声誉和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