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社会组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在肥召开
徐立全指出,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必然要求,是政府职能转变的基本环节,是增强社会组织正能量的重要保证。
徐立全要求,全面深化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要坚持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和依法加强监管相结合,防止“一放就乱、一管就死”,进一步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要坚持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和提升建设质量相结合,进一步增强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参与国家治理和社会服务的能力。要实行政社分开,推进社会组织明确权责、依法自治、发挥作用。要加强对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的管理体制,切实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方春明强调,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着眼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逐步将社会组织能够“接得住”、“管得好”的事项交给社会组织承担。要加强社会组织自身建设,突出“公益性”、“服务性”和“专业性”,切实提升参与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的能力。(省民管局 代祥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