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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民政局“五个结合”助推年检

日期:2014-03-19 浏览:

 

宿州市民政局五个结合助推年检

 

为扎实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确保2013年年度检查任务顺利完成228,宿州市民政局就年检工作提出“五个结合”助推年检。

一是与规范管理相结合。严格按照年检的时间和程序要求,认真履行年度检查的审查手续,如实填报和提交有关年度检查的材料,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审查。针对少数社会组织机构不够健全,职责分工不够明确,没有按期召开相关会议和换届,长期不开展活动,依法接受监督检查意识淡薄,甚至经多次催促才办理的情况。一要科学制订年检标准。年检标准分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年检予以合格;对有较轻问题、尚有整改措施的,限期予以整改;对有违国家法律、法规,超越《条例》和章程从事经营性活动以及违规收费、财务管理混乱、拒不参加年检且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整改的,年检不予通过,并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限期停止活动或予以撤销。二要对照章程进行年检。要求各社会组织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章程开展活动,落实重大事项和财务收支报告制度,使社会组织行为置身于主管部门和登记机关的监督之中。

二是与从严控制和规范管理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兼任社会组织领导职务的暂行规定相结合。严格依照《安徽省关于从严控制和规范管理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兼任社会组织领导职务的暂行规定》(皖组字201318号),以年检为契机,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中兼任领导职务的规定,加强对领导干部兼任社会组织兼职问题的管理,完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统计,健全报批、审批、监管机制。切实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保证社会组织健康稳定有序发展。

三是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严格按照《宿州市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指导方案》(宿群组发201420号)的通知要求,做好宣传工作,紧密联系实际,完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情况表,督导社会组织把握解决的主要问题,明确各个环节重点工作,落实相关要求,在社会组织中开展以“比作用发挥、争创服务型党组织,比诚信奉献、争做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双比双争活动”。

四是与非营利社会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相结合。近几年来,非营利组织的规模和数量得到了迅猛发展,社会地位和关注度也逐步上升,但作为新兴社会组织,对免税资格认定认识上还不到位为促进我市公益性事业发展,有效推进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工作,结合此次年检,积极宣传,使非营利组织及时、准确掌握财税2009122号、财税2009123号、财税2010161号等文件精神,确保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对已办理税务登记的非营利组织,符合条件的,及时开展资格认定。对尚未办理税务登记的非营利组织应督促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五是与开展依法行政质量提升年活动相结合。严格依照民政局“依法行政质量提升年”活动,确保年检质量。年检中要注重发现、树立典型,对于自身建设、党的建设和业务活动开展较好、行为规范、诚信度高、社会影响好的社会组织,评定为优秀等次并给予表彰。对年检发现的一般性问题,发出《年检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有社会组织有违法违规行为的社会组织,要按照社会组织管理法规和《社会组织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依法予以查处。(宿州市民管局  王法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