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开展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兼任领导职务
专项清理整顿工作
为适应社会管理体制改革需要,促使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保证社会组织健康稳定有序发展,宿州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老干局、市民政局、市监察局转发了《安徽省关于从严控制和规范管理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兼任社会组织领导职务的暂行规定》,在全市开展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兼任领导职务专项清理整顿工作。通过抓好调查摸底、自查自纠、清理审查和日常监管等四大环节,认真做好有关清理工作,切实规范宿州市党政领导干部兼任社会组织领导职务情况。
此次党政领导干部兼任社会组织领导职务的清理规范工作是宿州市历年来规模最大的一次,涉及的领导干部人数、业务主管单位和社会组织数量都比较多。专门对市属283家社会组织的基本情况进行前期排摸和调查,重点对担任社会团体秘书长及以上领导职务人员的身份、年龄、任职届数以及社会团体性质等情况进行全面汇总梳理。决定于每年6月15日前向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报送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兼任领导职务清理整顿情况年度报告及未清退领导干部名单。清理整顿工作完成后,如再发现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有违反《暂行规定》要求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并将此次清理整顿工作列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的重要内容,市委组织部适时对清理整顿工作进行督查。
宿州市委组织部积极探索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兼任社会组织领导职务审批管理办法,明确兼职条件和审批手续,理清责任分工和管理体制,并严格依照《安徽省关于从严控制和规范管理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兼任社会组织领导职务的暂行规定》加强日常管理和定期检查,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立体监管模式。(宿州市民管局 王法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