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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淮北市社会组织建设管理工作综述

日期:2014-01-20 浏览:

 

改革社会组织制度  激发社会组织活力

2013年淮北市社会组织建设管理工作综述

 

盘点2013年,淮北社会组织建设管理工作又迎来了丰收的一年!

一年来,在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和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部署和指引下,在淮北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民政厅民管局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加快形成现代社会组织体制的目标,坚持积极引导发展、严格依法管理的原则,抓住机遇、锐意改革,谱写了淮北社会组织规范发展、科学发展、创新发展的崭新篇章。

一、立足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实施依法登记

在淮北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保证社会组织平稳较快发展。截至2013年底,全市共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920个,其中社会团体:416个(市级181个、县区级235个),民办非企业单位504个(市级123个、县区级381个)。今年,新成立110个(社团61个、民非49个),其中:直接登记的为102个,占新增总数的92.73%。各类社会组织广泛活跃在经济社会诸多领域,已经成为社会建设的重要主体、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二、立足于建立现代社会组织体制,着力政策创

2011年以来,在全省率先出台的《淮北市行业协会商会管理办法》(淮政办[201156号)、《淮北市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淮政办[201250号)、《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组织建设管理的意见》(淮发[201222号)的基础上,2013年又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强社会组织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民管字[2013153号)和《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办法》(淮政办[201331号)等规范性政策文件。一系列制度设计,有力推进了全市社会组织改革发展,为建立现代社会组织体制提供了政策保障。同时,也充分体现了淮北市把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的意见》精神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新性。

三、立足于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改革登记制度

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和省委省政府9号文件的相关规定,除涉及政治类、宗教类、社科类仍需业务主管单位进行前置行政审批外,对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和城乡社区服务类等“四大类”社会组织均实行了直接登记,进一步扩大了社会组织登记的范围。截至目前,全市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已达102个。

四、立足于理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推进政社分开

按照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等部门联合出台《安徽省关于从严控制和规范管理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兼任社会组织领导职务的暂行规定》,禁止现职公务员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行业协会商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等社会组织兼任领导职务,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任职。日前,淮北市民政局率先在民政系统内下发了《关于开展党政机关领导干部社会组织兼(任)职行为专项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通过自查、整改、监督等三个阶段完成与政府及所属部门在职能、机构、人员、资产和财务等方面的脱钩。

五、立足于福彩公益金资助,推动公共服务项目发展

按照省民政厅《关于申报2013年省福彩公益金资助基层社会组织项目的通知》要求,向省民政厅推荐了相山区社会组织联合会、相山区鹰山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相山区濉河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烈山区榴园村社会组织联合会、杜集区南山村社会组织联合会等5家单位项目申报,经省民政厅项目办审核同意立项共获得2013年省福彩公益金资助项目28万元,发挥了较好的示范带动作用。有力促进了淮北“枢纽(联合)”型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发展项目的深入开展。

六、立足于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依法实施监管

按照省民政厅开发的社会组织管理信息系统,初步建立了全市互联互通的登记许可和年度检查实现了网上查询、办理。建立函询、会商、论证等制度,加强登记审查。完善评估机制、健全评估指标、落实评估经费,实现了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常态化,市属社会组织参评率为33.4%。全市性共评出5A等级的2家,4A等级的9家,3A等级的14家,2A等级的10家,1A等级的6家。并通过《淮北日报》、《淮北民政网》、《淮北社会组织信息网》向社会公示。严格年度检查,采取业务主管单位年检初审、登记管理机关年检提醒告知、分类指导服务和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财务审计报告等形式,提高了年检实效。年检率占应检的85%,年检合格率为100%。规范执法检查,全年共受理行政处罚案件数量为43件。其中:警告案件数量为30件,停止活动案件数量为10件,撤销登记案件数量为3件。同时,与淮北市外办、公安局等部门密切合作,及时打击非法组织在淮活动,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和谐。

七、立足“联合型”社会组织发展,助推美好淮北建设

全市各级登记管理机以加强和创新社会组织管理为目标,引入枢纽管理理念,率先在全省相继成立了59个枢纽型农村社区社会组织。形成市、县(区)、镇(街)、村(社)四级上下联动、横向互助、功能衔接、合作共享、协调高效的社会组织枢纽网络,有效促进了服务美好乡村暨和谐社区建设健康发展。为学习淮北市的经验做法,铜陵、芜湖等地市民政局纷纷来淮考察。

八、立足政府购买服务,推动政府职能转移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的意见》精神,20131211,淮北市政府出台了《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办法》。该《办法》对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工作进行明确和细化,并将行业管理与协调性职能、社会事务管理与服务性职能、技术性服务等三大类共48项职能,以委托、授权等方式依法转移给有资质、有能力的社会组织承接,逐步实现公共服务由“政府直接提供、直接管理”转变为“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实施监管”为主。

九、立足信息化平台建设,建立综合服务体系

按照省民政厅《关于社会组织信息化平台建设的通知》要求,2013910在淮北市委党校举办了“全市性社会组织信息化平台建设信息管理员培训班”。专门邀请了安徽合肥晶奇电子科技公司3位专家,对淮北市属300余家各类社会组织的负责人重点进行了信息平台建设应用工作网上办理登记、年检、数据查询和用户管理等使用功能的信息系统操作的培训。初步形成了市、县(区)、镇(街)、农村社区社会组织“四级网络”和市、县(区)两级的“五位一体”(登记管理机关、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促进会或联合会、信息网站和网格化管理)的社会组织信息化平台体系。

十、立足系列创建,推进创先争优

2013313,淮北市文明办、淮北日报社、淮北市民间组织管理局和淮北市社会组织促进会对66家社会团体和34家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了2012年度“百优社会组织”表彰与授牌,进一步激发了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意识,促进了社会组织质量建设,提升了社会组织的社会认知度。同时,又相继开展了“创建行业协会行业自律诚信建设活动”、“全市民主考评百名科(处)长和政风行风服务公开承诺活动”、“创建全国社会组织建设创新示范区活动”等。2013年下半年,淮北市被省民政厅向民政部推荐为“全国社会组织建设创新示范区”地市级政府申报单位之一。进一步激发了全市各类社会组织服务建设“精致淮北”的热忱和正能量作用发挥。

十一、立足网络媒体信息宣传,充分展示社会组织风彩

充分利用“淮北社会组织信息网”和《淮北民政信息网》的宣传阵地作用,不断加大社会组织宣传力度,网站年点击率达到近万次。同时借助市内外媒体和民政部“一报一刊一网”,广泛宣传淮北市社会组织的风彩。20131016在贵阳市召开的全国社会组织新闻宣传工作会议上,淮北市民政局作为全国的先进典型之一,进行了经验交流发言,并连续多年荣获“全国社会组织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受到了表彰。

十二、立足于完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加强组织领导

健全了市、县两级党委领导下的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机制,加强对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综合协调,进一步明确成员单位的管理职责,落实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的管理体制。淮北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赵怀印,副市长谌伟分别担任淮北市社会组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和第一副组长,定期听取社会组织工作汇报,并深入社会组织调研,协调相关部门研究解决制约社会组织改革发展的问题。(淮北市民间组织管理局 朱世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