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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向社会购买司法审判辅助服务

日期:2013-12-31 浏览:

 

安徽省向社会购买司法审判辅助服务

记者1226日从省高院获悉,省高院与省财政厅、省编办近日联合下发《关于政府向社会购买审判辅助服务的指导意见》,在全省开展政府向社会购买审判辅助服务。

据了解,审判辅助服务事项包括技术与后勤保障服务和执法办案辅助服务。各级法院通过政府向社会购买审判辅助服务,将根据工作需要,因地制宜、区别对待。省级购买的审判辅助服务事项、数量以及质量要求,由省编办会同省高院、省财政厅研究确定。省以下购买的审判辅助服务事项、数量以及质量要求,由当地编制部门会同法院、财政等部门共同研究确定。

各地将建立健全以“流程规范、政府采购、合同约束、全程监管”为主要内容,相互衔接、有机统一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向社会公布购买的审判辅助服务事项、辅助服务内容以及对承接主体的要求和绩效评价标准等信息。按照以事定费、公开择优的原则,依据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采取政府采购的方式选择承接主体。各级法院与承接主体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合同,明确购买服务的具体事项、标的、单价,以及服务质量、期限、资金支付方式、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

  省高院要求,各级法院要积极会同本级财政、编制部门做好贯彻落实,科学测算购买的审判辅助服务事项、数量以及质量要求,及时编制资金预算和采购预算,纳入财政年度预算范围。认真履行购买、使用服务的管理责任,理顺审判辅助岗位劳务派遣、技术后勤服务整体外包等操作模式的法律关系,做好与原有的编制外聘用人员做法的衔接,逐步实现从“养人”到“养事”的模式转换。(李晓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