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安徽省社会组织信息平台

—— 安 徽 省 社 会 组 织 总 会 承 办 ——

行政管理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政管理

滁州市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社会组织建设与发展的实施意见》

日期:2013-10-31 浏览:

 

滁州市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社会组织建设与发展的实施意见》

 

完善培育扶持政策、实行规范管理制度、打造品牌社会组织……滁州市日前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社会组织建设与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制定机关人员不得在协会兼职等管理举措,全力推动全市社会组织发展。据了解,这是该市近年来在社会组织建设方面出台的第一个系统性、规范性文件。

建立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意见》明确,政府在完善财税金融扶持政策方面,建立以项目为导向的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制度,制定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指导意见和指导目录。到2015年前,全市力争建立市、县(市、区)社会组织发展孵化基地,为初创期社会组织提供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持。依托孵化基地,探索开展公益创投工作,推动政府、企业以及其他组织的公益服务资助和社会组织的公益服务生产实现有效对接,促进社会组织自身发展和作用发挥。此外,该市还在推进政府职能转移等方面推出很多利好政策。

机关人员不得在协会兼职。以前,很多协会、商会的领导都是在职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意见》规定,社会组织严格实行政社分开,即不准现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业协会、商会兼职。目前,该市正在对原有行业协会,商会领导任职情况进行排查,针对查出的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兼职的行业协会、商会,将发出函件、电话催办,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采取提前换届、变更负责人等方式完成政会分开。《意见》还对加强境外非政府组织登记等方面出台了具体管理规定。打造品牌社会组织。《意见》加大了对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力度,在推进政府职能转移方面,要求各部门及市编办研究制定职能转移目录,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和公示制度;在完善财税金融扶持政策方面,提出建立以项目为导向的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制度,制定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指导意见和指导目录,力争在2015年前建立市、县(市、区)社会组织发展孵化基地,为初创期社会组织提供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持。在发挥社会组织参政议政作用方面,在行业协会商会探索建立行业发言人制度,及时发布相关行业涉及公共利益的重要信息。党的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可适当安排社会组织代表。在政协增加社会组织方面的委员,并探索在政协中设立社会组织界别。推进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争取到十二五末,全市A级以上社会组织达30%3A级以上超过10%,形成一批公信力强、功能完备、运作规范、作用显著的社会组织。 (王莉 程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