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省属社会组织管理工作通报会在合肥召开
会上,通报了2012年度省属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年检及登记相关情况;就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的意见》任务分工情况作了说明。会议还讨论研究了安徽省民办非企业单位直接登记管理的具体办法。
王佛生在讲话中指出,培育发展社会组织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势,是保障宪法赋予公民结社自由权利的基本要求,是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迫切需要。王佛生要求:一要实行直接登记,降低门槛、简化程序、放开放活,促进社会组织发展;二要实行政社分开,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逐步形成政府、市场和社会的良性互动关系;三要依法加强监管,逐步完善登记管理机关、行业主管部门(业务主管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的管理体制。
(代祥华 石亮 马梦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