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基金会积极促进公益事业发展
截至目前,我省依法设立登记基金会56家(含各市设立登记的9家),其中公募基金会17家,非公募基金会39家。全省基金会总资产达到7.90亿元,比上年增长46.3%;净资产达到7.63亿元,总收入3.40亿元,其中捐赠收入2.98亿元,比上年增长24.2%;总支出1.56亿元,其中公益支出1.43亿元,占总支出的91.7%。
我省基金会的支出主要用于教育、文化、慈善和见义勇为先进表彰等公益事业。2012年,我省基金会共援建希望小学10所,资助大中小学贫困学生2670人,对60名见义勇为人员进行了奖励,资助留守儿童及孤儿491名,并为其新建了12所“爱心音乐室”。围绕促进全省青年创业就业工作,开展青年技能培训、青年创业培训,全省累计开展培训505场次,培训青年50310人次。全省共建立青年见习基地291个,推荐青年上岗数5579个,帮助青年就业数5012人。
我省基金会法人内部治理结构更加完善,能够依法按章开展活动,自身建设得到加强,总体实力明显提升,社会贡献显著提高,公益项目运作更加成熟,在推动公益事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民管局王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