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间组织管理局组织召开未参加年检的社团负责人学习约谈会
日期:2012-08-21 浏览: 次
年度检查是对社团实施监督管理的重要环节,是促进社团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是不断提高监督管理水平的有效途径。针对少数社团法规意识淡薄,未在法定时间接受年度检查的问题,省民间组织管理局本着“宽进严管”的指导思想,采取了行之有效的措施,于近日在合肥召开了2011年度省属未按时接受年度检查的社团负责人学习约谈会,组织社团负责人学习了社会团体相关法规、政策和文件,对社团建设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并安排各社团负责人依次说明未按时接受年度检查的原因,起到了一定的教育和警示作用,有效地增强了社团依法按章办会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