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12部门联合印发《安徽省
“十二五”社会组织建设发展规划》
日前,安徽省民政厅、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法制办、省国税局、省物价局等12部门联合印发了《安徽省“十二五”社会组织建设发展规划》(民管字[2012]156号)。这是安徽省省委、省政府相关部门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进一步落实中央“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社会组织管理格局的重要举措,标志着安徽社会组织在“十二五”时期将迎来历史性的发展机遇。
《安徽省“十二五”社会组织建设发展规划》提出,要改进社会组织管理,建立健全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重点培育、优先发展经济类、公益慈善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城乡社区社会组织。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强化行业自律,发挥沟通企业与政府的作用。完善扶持政策,推动政府部门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向社会组织开放更多的公共资源和领域。积极推进各类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创新,拓展社会组织直接登记范围,探索登记管理和业务主管职能一体化。明确了社会组织发展、建设、管理、提升的目标。“十二五”期末,全省平均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超过3个,社会组织从业人员数达到15万,建立基本覆盖全省城乡社区的社会组织综合服务机构,初步形成发展有序、门类齐全、层次丰富、覆盖广泛的社会组织体系;完成对重点领域社会组织的全面评估,全省A级以上社会组织达30%,3A级以上超过10%,形成一批公信力强、功能完备、运作规范、作用显著的社会组织;全省社会组织实现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发挥社会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形成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的合力,使社会组织成为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成为打造“三个强省”,建设美好安徽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近年来,我省社会组织呈现健康、快速发展的态势。2011年底,全省社会组织总数已经突破2万个,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达17315个,其中:社会团体10462个,民办非企业单位6815个,基金会38个。全省备案管理的基层社会组织有4004个,其中:农村专业经济协会1646个,社区社会组织2358个。社会组织伴随经济社会发展而产生和壮大。这次安徽省12部门联合发布《安徽省“十二五”社会组织建设发展规划》,将进一步推动全省社会管理创新和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民管局、规财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