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出台办法
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绩效评估
为规范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工作的有效开展,完善评估工作机制,铜陵市于近日出台《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绩效评估实施办法》。
《办法》明确,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绩效评估原则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突出重点,讲究实效。评估内容主要包括机构建设、项目管理、服务质量和社会效益等方面。机构建设,主要考核服务提供方组织机构建设情况,管理制度建立、执行情况,专业社工人员配备、管理情况和重大事项报告等情况;项目管理,主要考核服务项目总体计划、实施方案的制订情况,项目运作管理、项目资金管理、公众意见吸纳等情况;服务质量,主要考核服务提供方围绕政府购买服务协议约定的目标和任务,提供相应服务的质量,服务对象的实际受益和服务对象改变率等情况;社会效益,主要考核服务对象及其相关人员对服务提供方所提供服务的满意度情况。
《办法》规定,绩效评估按照社会组织自评、政府部门考核评估、政府购买服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三个步骤进行。考核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社会组织完全履行协议约定的项目要求,其承接购买服务项目评估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可全额支付项目经费;评估结果为“优秀”和“良好”等次的,该社会组织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承接政府同类购买服务项目的资格,并作为其评先表彰和等级评估的重要依据之一;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将视其具体情况扣减相应经费,且该服务机构在两年内不得再承担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
(铜陵市民管局 杨宏斌 查淑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