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全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要点
要求积极推动“两新组织”健康发展
安徽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皖综治委﹝2012﹞10号明确要求:积极推动“两新组织”健康发展。
加强对“两新组织”基本性质、社会责任等问题的研究,科学把握“两新组织”服务管理的规律特点,推动“两新组织”在社会管理和服务中发挥更大作用。
推动党的领导和政府管理对“两新组织”的全覆盖,加强“两新组织”党群组织建设,完善协调劳动关系机制,推动非公有经济组织加快建立职工工资集体协商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维护员工合法权益和企业内部安全稳定。
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坚持一手积极引导发展、一手严格依法管理,建立健全登记审批、日常监管、公共服务等环节信息共享、工作协调的社会组织管理机制,把各类社会组织纳入党和政府主导的社会管理体系。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公益类、互助类、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充分发挥他们在服务群众方面的积极作用。
建立健全境外非政府组织在皖活动管理机制,即保护其正当交往和合作,又坚决抑制和防范其渗透破坏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