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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部署社会组织年检暨执法监察工作

日期:2011-03-03 浏览:

201131,淮北市召开社会组织年检暨执法监察工作会议,全面部署社会组织年检暨执法监察工作。市级社会组织所属各业务主管部门的分管领导,市、县(区)民政局分管局长,登记管理机关科(办)室负责人,共70人参加了会议。淮北市民间组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杨旭初,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刘辉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会议由市民政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贺红军主持。

会议明确了对全市社会组织年检暨执法监察工作的“十项”内容: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落实情况,按照章程开展活动的情况,人员和机构变动的情况,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建立和财务管理的情况,社会公益活动开展情况,基层组织党建情况,清理规范服务和收费行为整改情况,社会团体“小金库”治理情况,制度建设情况,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情况。为做好此次年检暨执法监察工作,淮北市民管局专门制定了年检执法监察实施方案,明确了检查的时限、范围、内容、方法、步骤和处理意见。会议要求,全市社会组织年检执法监察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创先争优为契机,以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突出问题为突破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履职尽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加强社会管理法律、体制、能力建设,维护人民群众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持社会良好秩序,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确保社会组织既充满活力又和谐稳定。在年检执法监察过程中,要突出“严、细、实”。做到“十个结合”即:把创先争优活动与巩固学习实践活动成果相结合,推进基层组织党的建设与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相结合,加强制度建设与完善社会组织内部治理机制相结合,年检例会与执法监察工作宣传相结合,实行业务主管单位初审与登记管理机关审核相结合,上报年检材料与现场检验相结合,诚信自律与规范化建设相结合,提高能力建设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评先树优与推广经验相结合,健全科学发展长效机制与提高社会组织管理水平相结合。

 

                (淮北市民间组织管理局 朱世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