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宣城市民政局印发了《关于开展市本级社会组织2010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年检的范围、程序、内容、时限和要求。为切实抓好年检工作,力争实现参检率达100%的目标,宣城市采取了以下四项措施,增强了年检的效果。
一是召开会议,实现联动。年检是登记管理机关依法实施日常监管的重要手段,市本级有200多个社会组织,需要 40多个业务主管单位的支持配合并做好初检工作。为此,市民政局召开了业务主管单位联席会,强调年检工作的重要作用,要求各业务主管单位要认真做好初检工作,加强沟通和联系,督促社会组织及时参检。同时,对管理社团、民非较多的科协、教体等单位,采取了部门联动、集中年检的办法。
二是结合实际,丰富内容。把年检工作与社会组织党团建设、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除法定内容外,增加了党建、团建、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情况等新的内容。
三是窗口受理,规范程序。年检一律在市行政服务中心“民政窗口”受理,实现“一站式”服务;明确年检材料实行网上下载、业务主管单位初审时限和要求,不仅强调法定截止期限,而且要求年检材料真实、完整。
四是宽严适度,奖罚分明。明确逾期不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确定为年检“不合格”,并进行调查作出处理;对逾期未能补齐材料的视为不按规定参加年检,按有关规定进行整改;对按时参检的单位给予肯定,对初检合格的单位认真进行复核并确定年检结果,对积极开展活动、成效显著的社会组织给予表扬和奖励。
(宣城市民管局 吴学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