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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省新社会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会上的讲话

日期:2009-09-29 浏览:

在全省新社会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

发展观活动动员会上的讲话

 

         

省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小组组长

                                                                        刘 健

省 民 政 厅 党 组 书 记 、厅 长

 

2009年9月28日

 

同志们: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胜利闭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六十周年华诞来临之际,我们在这里召开全省新社会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活动动员大会,对于加强党的建设、巩固执政地位、促进科学发展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根据中央的部署,全国中小学校、医院、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等四类基层单位参加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省委决定由省民政厅牵头成立全省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指导小组负责指导工作,今天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对我省新社会组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进行动员和部署。

  下面,我就切实贯彻中央和省委的部署和要求,深入开展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讲四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新社会组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近年来,全省新社会组织总量呈现快速增长的态势,平均每年增速为15%左右。截止2008年年底,我省依法登记的各类新社会组织有12929个,其中社会团体8560个,民办非企业单位4343个,基金会26个。此外,全省已备案的农村专业经济协会1812个、社区社会组织2846个。我省新社会组织遍布城乡,涉及经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初步形成了门类齐全、层次不同、功能互补、覆盖广泛、特色明显的组织体系。这对激发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反映公众诉求,整合社会力量,化解社会矛盾等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由于我省新社会组织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服务社会能力和作用发挥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还有相当差距。同时,党建工作相对滞后,党组织的覆盖率很低。目前,全省新社会组织中,已建党组织的为1361家,仅占总数的10.5%。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仍然是一个薄弱环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明显。一些新社会组织中的党员干部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不够深,贯彻落实的自觉性不够高;一些新社会组织自身建设、能力建设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这些问题不同程度地影响和制约新社会组织对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影响和制约着党对新社会组织的政治领导。

  新社会组织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是新时期巩固和扩大党的执政基础、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领域。新社会组织的会员和服务对象遍及城乡,涉及各行各业,活动范围覆盖到社会的各个领域。几乎每个企业都是一个或几个新社会组织的单位会员,每位公民都是新社会组织现实的或潜在的个人会员和服务对象。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迫切需要新社会组织的积极参与。在新社会组织中深入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对充分认识新社会组织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作用,教育引导新社会组织的党员干部进一步树立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和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全党的重大举措,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要求的迫切需要,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是顺应人民新期待、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步骤。刚刚召开的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任务的战斗堡垒。中央作出在新社会组织中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战略部署,是促进新社会组织科学发展的重大举措,是加强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迫切要求,是发挥新社会组织积极作用的现实需要,是在新社会组织领域扩大党的群众基础的必然选择。新社会组织的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应当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在新社会组织中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积极投入学习实践活动,努力把学习实践活动开展好,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新成效,促进全省新社会组织事业的新发展。

  二、明确任务,严格要求,确保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的目标实现

  在新社会组织中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要明确以下几点:

  (一)要明确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这次新社会组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体要求,牢牢把握“坚持解放思想、突出实践特色、贯彻群众路线、正面教育为主”的原则,努力实现“提高思想认识、解决突出问题、加强基层组织、促进科学发展”的目标,结合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基础薄弱、党组织隶属关系复杂、党员行业分布广泛等实际情况,着力解决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切实推进新社会组织党的建设,自身建设,发挥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二)要明确参加学习实践活动的对象。参加学习实践活动的对象主要有:新社会组织中的党组织和专职工作人员,从业人中的全体党员,重点是其党组织领导成员和党员负责人,邀请新社会组织中非中共党员的负责人和部分会员参加有关活动。应区分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全覆盖。已建立党组织的新社会组织,由其业务主管单位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组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有党员但未达到建立党组织条件的新社会组织和没有党员的新社会组织,由其业务主管单位采取统一集中组织党员和领导班子进行学习讨论等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学习实践活动。符合条件但尚未建立党组织的新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应督促、指导其抓紧建立,或成立临时党组织,并按要求开展学习实践活动。

  (三)要明确学习实践活动的目标任务。结合新社会组织实际,这次学习实践活动的目标任务主要有三项:一是加强党的建设。要通过学习实践活动,创新党组织设置形式,扩大党在新社会组织中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创新党员教育管理理念,激发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内在动力。创新党组织活动方式,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创新党建工作管理体制,探索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新的管理模式。二是加强自身建设。健全权责明确、运转协调、制衡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议事、选举、财务、人事等内部制度,提高社会动员、社会服务、财务管理和依照法律、章程开展活动的能力,提高自律和诚信度,推行管理层职业化和专业化,建设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和过硬的职工队伍。三是发挥积极作用。努力解决影响和制约新社会组织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和瓶颈问题,优化新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完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引导新社会组织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以服务会员、服务群众、服务社会为己任,充分发挥新社会组织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四)要明确学习实践活动的具体要求。新社会组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主要有四点:一是要注重取得实效。要围绕党的建设、自身建设和发挥作用三个方面,针对职工、会员、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反映普遍的突出问题,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措施,落实整改,收到实效。二是要注重简便易行。根据新社会组织实际和特点,学习实践活动时间要灵活安排,学习内容要通俗易懂,学习方式要丰富多样,鼓励和支持新社会组织创新实践载体和活动方式。三是要注重分类指导。在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中,要区分新社会组织不同类型和特点,找准各类新社会组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着力点,注重和加强分类指导,增强学习实践活动的针对性。四是要注重统筹协调。学习实践活动要与新社会组织业务工作统筹安排,要与不是中共党员的负责人、主要出资人主动联系;要与业务主管部门联系;要与登记管理机关联系。形成工作合力,保证学习实践活动顺利开展

总之,通过这次学习实践活动,要努力实现:党的建设有新突破;自身建设有新加强;功能作用有新发挥。

  三、精心组织,有序推进,务求新社会组织深入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要根据中央和省委的要求,按照学习调研、分析检查、整改落实三个阶段进行。同时,要保证集中活动时间不少于4个月,并安排2个月时间用于充分做好准备工作和巩固扩大学习实践活动成果。

  (一)学习调研阶段,要立足于学深悟透,形成思想共识。学习调研阶段是整个学习实践活动的起始阶段,是搞好学习实践活动的基础。这一阶段主要抓好学习讨论和调研走访两项工作。一是要认真抓好学习讨论。要组织新社会组织党员干部,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论科学发展》和《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党员负责人还要通读《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领导干部学习文件选编》。要结合工作实际,学习新社会组织管理政策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先进典型。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紧密联系本单位实际和党员干部思想、工作实际组织讨论,加深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进一步解放思想,形成共识。二是要深入进行调研走访。要紧扣学习实践活动的目标任务,领导班子成员要采取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听取职工、会员和服务对象意见。查找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建有党组织的,要围绕党组织在新社会组织中的职能、定位、作用及新社会组织如何参与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等问题进行调研,调研走访要形成调研报告或调研材料,调研成果应当上升为本单位改进工作、促进发展的制度措施。

  (二)分析检查阶段,要立足于找准存在问题,明确努力方向。分析检查阶段是承前启后、把学习实践活动引向深入的重要阶段。这一阶段主要抓好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进行分析检查两项工作。一是查找问题要把握重点。新社会组织党组织要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抓住“两个建设、一个作用”进行。深入查找新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深入查找新社会组织内部治理、民主管理、能力建设和队伍建设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深入查找新社会组织在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方面的突出问题。二是分析检查报告(材料)要保证质量。规模较大、党员人数较多的新社会组织要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其他单位召开党支部(党总支)专题组织生活会。规模较大、党员人数较多的新社会组织要按照要求撰写分析检查报告。分析检查报告要充分反映本单位党组织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际情况,系统梳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实事求是分析主客观原因特别是主观原因,明确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努力方向、总体思路和主要措施。报告形成后要充分讨论,征求职工、会员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其他单位要对意见进行认真梳理,也可形成简要的分析检查材料,为制订整改落实措施打好基础。各新社会组织要“开门搞活动”,将征求群众意见、征求会员意见、征求服务对象意见、征求业务主管单位意见贯穿分析检查阶段的始终。

  (三)整改落实阶段,要立足于解决突出问题,完善规章制度。整改落实是学习实践活动成果的最终体现,是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关键所在。这一阶段主要抓好制定整改落实方案、解决突出问题两项工作。一是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或措施。对于设立了基层党委或未设立基层党委,但规模较大、党员人数较多的新社会组织要按照要求制订整改落实方案,其他单位要制订整改落实措施,按照查找出问题的轻重缓急,提出整改落实的目标和时限要求,明确分管领导,落实具体责任,使整改落实工作有章可循。整改落实方案(措施)要以适当方式对外公布,做出承诺,接受监督。二是要有针对性地解决突出问题。整改落实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在党的建设方面,对软弱涣散的党组织应及时进行整顿,对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问题要限时整改。在自身建设方面,要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建立民主运行机制,强化自律与诚信建设,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新社会组织自我管理、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能力水平。在发挥作用方面,要着力提高按照法规政策和章程开展活动的能力,着力提高与政府、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合作的能力,着力提高公共服务和公益支持的能力,着力提高凝聚民意、规范行为的能力。同时围绕促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多为职工、会员、群众办几件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好事。三是认真做好总结测评。要及时做好总结工作,鼓励新社会组织采取适当方式,组织会员、服务对象和有关人员对学习实践活动进行满意度测评,并根据群众的反馈,认真分析原因,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补课”。

  学习实践活动结束后,要进一步巩固成果。要在新社会组织中开展创建示范党组织、争当优秀党员活动,不断扩大党在新社会组织的影响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群众基础。要组织一次“回头看”,对照整改落实方案和措施,看思想认识是否得到提高、看党的建设是否得到加强、看能力建设是否得到提高、看功能作用是否得到发挥,使科学发展观渗透到社会组织的健康、持续发展之中。

  四、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力争新社会组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新社会组织工作中的首要政治任务。新社会组织开展的学习实践活动,要在当地党组织领导下进行,由各业务主管单位组织实施,各级指导小组加强工作指导。

  (一)要加强领导和指导,落实工作责任。在省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领导下,全省新社会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指导小组具体负责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工作。指导小组组长由我担任,副组长由王佛生同志担任,成员有省农委、省水利厅、省文化厅、省卫生厅、省体育总局、团省委、省科协、省社科联、省供销社等9个业务主管单位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及综合协调组和巡回指导组。各地要按照中央和省的做法成立指导小组,及时向当地党委、领导小组和上级指导小组汇报学习实践活动的开展情况。各级党委要为新社会组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提供条件,帮助解决遇到的困难。各业务主管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把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作为当前一个时期部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认真研究制定本部门主管的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和各阶段工作计划,提出更明确的要求,实施更具体的指导。

  (二)要紧密结合实际,突出分类指导。新社会组织种类繁多、规模不一、层级不同、人员松散、隶属关系复杂,加上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基础相对薄弱,在学习实践活动中,要根据新社会组织的实际情况,增强指导的针对性。要区分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不同类型和特点,找准各自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着力点;要区别担任领导职务的党员与一般党员的不同职责,分别提出要求;要区别已建立党组织和未建立党组织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学习形式和指导方式,增强学习实践的效果。

  (三)要搞好宣传,营造氛围。要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大力宣传新社会组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先进典型,大力宣传新社会组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成功经验,大力宣传新社会组织通过学习实践活动展现出来的新风貌新风采。指导小组和巡回指导组要注意发现先进典型、宣传先进典型、推广先进典型,使不同类型的新社会组织、不同层面的党员都能找到对应的学习榜样、找准努力的方向。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开设专门网页、专栏,不间断地对学习实践活动予以宣传报道,利用《简报》及时通报各地学习实践活动情况。各市和省直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反映学习实践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总结、交流活动经验,并提出意见建议,推动学习实践活动健康有序地进行。

  (四)要合理安排,协调推进。新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的工作任务十分繁重,要统筹考虑、合理安排、协调推进,把学习实践活动作为推动各项工作的重要动力,作为提升新社会组织科学发展水平的重要机遇。各级民政部门要推进法规政策建设,提高登记、管理、执法与服务水平。各级业务主管单位要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把社会可以自我调节和管理的职能交给新社会组织,支持新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以购买服务等方式帮助新社会组织解决发展中的困难。通过学习实践活动,要切实解决新社会组织发展中的突出问题,有效推进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推进管理工作的改革创新,推进新社会组织的科学发展,更好地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

  同志们,今天的会议既是对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的动员部署,也是第一阶段的动员大会,标志着我省新社会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正式启动。会议之后,各级要迅速展开学习实践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当前要做好5件事:一是迅速组建新社会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指导小组,抽调精干人员集中办公,列支专项经费,配备办公设备,搞好业务培训。二是根据省委的指导意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各市新社会组织开展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和实施方案。三是根据民政部下发的通知要求,立即安排专门力量,深入开展调查摸底,了解新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基本情况,掌握应参加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的新社会组织及其党组织和党员数量,做到底数清楚。四是认真组织开好动员会,及时传达学习中央有关精神,广泛开展宣传,有针对性地搞好思想发动。五是对新社会组织中该建未建的党组织要督促限期建立,对软弱涣散的党组织,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进行整顿,调整充实领导班子,配强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省直各业务主管单位要分工有关负责人,确定有关工作人员,按照规定,抓好本单位所主管的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同时指导本系统主管的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总之,要求各新社会组织的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改革创新的精神,求真务实的作风,积极投身到学习实践活动中来,共同开创新社会组织科学发展的新局面,为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