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淮北市民政局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要求,结合淮北实际,积极推出了淮北市民政局关于规范社会组织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具体量化标准。这是淮北市民政局为优化当地经济发展环境,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提高行政执法质量,推动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与和谐、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新的举措,同时也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
《实施意见》在指导思想上,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依据,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工作制度为内容,从源头上减少和防止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现象,为促进淮北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实施意见》在目标要求上,充分体现行政执法活动公开透明,主动接受同级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和群众的监督,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符合法律法规目的。行政处罚符合过罚相当和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等原则。行政处罚程序公开透明,使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实现行政执法工作法制化和规范化。
《实施意见》的主要任务,是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进行细化,建立行政处罚基准制度。
第一,梳理带有自由裁量权内容的执法依据。依照有关法律法规,重点是两大《条例》对本部门的行政处罚依据进行梳理,将现行有效的行政处罚依据(包括颁布机关、处罚的违法行为、执法权限、执法程序、强制措施、处罚种类、处罚标准及幅度等)编制目录。
第二,建立行政处罚基准制度。在行政知法依据梳理工作的基础上,详细归纳本部门执法领域发生违法行为的种类,按照不同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当事人主观过错等因素划分为若干行为阶次(对适用罚款自由裁量违法行为即划分为轻微违法行为、一般违法行为、严重违法行为、特别严重违法行为4个处罚层次),并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选择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细化为若干裁量阶次(罚款数额可在法定幅度内按比例分为较小的数额罚款、一般数额款、较大数额款、最大额度罚款4个档次),将违法行为阶次与裁量阶次对应,形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参见附件一、附件二),作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基准。具体要求是:一是行为人有轻微的违法行为并及时纠正,没有给他人或者社会公共利益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二是行为人有违法行为,法律、法规、规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按最低限处罚。三是行为人有违法行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罚款标准幅度较大的,根据情节,规定相应罚款数额。四是多部法律、法规、规定设定的相同的违法行为和多个处罚标准的,可以合并使用一个标准。五是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一般违法行为,实行行政执法“首错免罚”制度(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一般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对必须给予行政处罚的,在民办非企业单位有效整改的前提下,能减则减,能免则免。六是违法行为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事项,不 受上述条款限制。
第三,裁量权基准的制定发布程序。其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制定程序,按照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办理。裁量权基准应当向社会公开,公开的范围具体包括:行政处罚的依据、范围、对象、处罚种类与幅度(与违法行为相对应作出具体规定),以及接受监督的方式,投诉渠道等。
第四,制定内部工程流程和制度。一是制定本部门实施行政处罚的调查、检查、听证、审核、批准程序、批准权限等具体规定。二是除适用简易程序外,执法人员调查终结,其调查结果经本部门法制机构初审,由部门负责人审查决定或集体讨论决定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三是适用简易程序的,执法人员必须在2日内将行政处罚决定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四是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处罚种类、罚款硕额,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五是书面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要求听证的权利以及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六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要求听证的,行政执法机关应当依法组织听证。行政执法机关没有依法告知听证权利或者没有依法组织听证以及违反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七是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必须有结案报告。
第五,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一是建立执法监督检查制度。围绕每个阶段的执法工作重点,对突出的或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监督检查活动。二是实行新颁布法律、法规、规章实施前,将贯彻的实施方案、工作步骤与相关措施等情况,书面报告上级相关部门,以推进新颁布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三是建立评议考核制度。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纳入各级民政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及依法行政评议考核。不执行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由行政监察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四是实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按照市民政局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由行政监察等有关部门对责任人依法作出处理。
《实施意见》的组织领导,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市民政局成立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充分认识规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重要意义,并把它作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来抓,明确分工,强化领导,确保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顺利进行。二是发扬民主、保证质量。要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不断完善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工作。三是加强联系,密切配合。加强相关部门与领导的联系,及时反映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争取多方面力量的配合与支持,切实把民政规范社会组织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落实到实处,有新的推进。
附件:淮北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量化标准(试行)表
淮北市民间组织管理局 朱世凯
二○○九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