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民政局召开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团体使用
和管理票据的会议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社会团体票据的使用和管理,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团体票据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07]518号)和马鞍山市财政局(马财[2007]114号)文件精神,我局于8月29日召开了关于规范社会团体使用和管理票据的会议。会议由市民管局局长赵林云主持,全市100多家社团财务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要求:从即日起停止使用《安徽省民间组织专用收据》,按照谁发放谁核销的原则,尽快办理核销手续。社会团体根据发生的不同业务开具相应的票据,按照财务隶属关系到同级财政部门或者主管税务机关领购。会议特别强调各社会团体应严格执行财政票据管理规定,严格按规定使用票据,严禁违规使用。
此次会议的召开,加强了社会团体的票据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指导,督促各社会团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促进民间组织健康有序的发展。
(马鞍山市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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