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对做好社团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清理工作提出要求
今年以来,省民政厅按照省政府纠风办要求,发出通知对在社团组织中做好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清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是各类社团组织要把清理工作作为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任务摆上日程,周密安排。要进行自查自纠,摸清底数,列出具体项目,严格按照清理工作的文件依据逐项提出撤、合并和保留的意见。少数对推动工作确有重要作用、需要保留的项目,要提供相关文件依据,并说明具体理由,由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后报有关部门审核批准。
二是各社团组织业务主管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工作职责。要在社团自查自纠基础上,做好逐项审核、重点抽查和日常督促检查工作。各业务主管单位应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清理工作。同时,在总结清理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管理,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加强对社团组织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审批和监督,巩固清理工作成果。
三是各市、县民政部门要履行职责,配合业务主管部门做好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清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加强对社团组织举办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监督检查,重点查处擅自举办或在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中乱收费、乱摊派、乱拉赞助及弄虚作假、铺张浪费、形式主义等行为;对违反规定的社团负责人和责任人,要追究责任;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要在新闻媒体上曝光。
(省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