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形式,服务与管理并重
—安徽省铜陵市市级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工作结束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精神,铜陵市自2007年3月开始对在2006年6月底前登记注册的市级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了年度检查工作。通过民办非企业单位自查,业务主管初审和登记管理机关审核,日前,该市全面完成了市级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年检工作。年检工作主要采取了以下做法:
一、认真组织,部署年检。市民政部门向市级各民办非企业单位下发了《关于民办非企业单位2006年度检查事项的通知》,明确年检对象和时间,需要填报的材料,年检结论的形式。要求各参检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年检工作,要有专人负责。通过年检的方式进一步规范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管理,提高登记管理机关的服务意识,促进民办非企业单位健康发展。
二、创新形式,提高质量。年检中,该市改变过去单一的被动受理模式,主动上门走访民办非企业单位,征求他们对登记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通过面对面交流谈心,实际了解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及时将掌握的有关情况向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反馈,帮助民办非企业单位协调解决一些实际问题。此举一方面拉近了登记管理机关与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距离,另一方面为推动各单位的年检工作,提高年检质量奠定了基础。
三、有序推进,完成年检。截止2006年底,该市依法登记注册的市级民办非企业单位共44家, 2007年应参加年检的民办非企业单位38家,实际参加年检的32家(有6家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时间不到半年,按规定予以免检),参检率为84%。经综合评估,确定年检合格的有32家,参检合格率达100%;拟注销1家;按要求整改1家。对违反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件的4家民办非企业单位依法予以撤销。
四、总结经验,督促整改。在年检过程中,发现部分民办非企业单位缺乏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主动参检意识不强;信息批露制度不够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不够健全,没有完全公开;财务制度有待进一步规范,部分民办非企业单位没有执行民办非企业会计制度,财务帐目不是十分清楚规范。针对上述存在问题,该市要求相关民办非企业单位结合实际,加大整改力度,及时上报整改结果,为推进自律与诚信建设作出应有的努力。
铜陵市民政局 巫晓明 袁家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