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黄山市民间组织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结合民间组织特点,围绕建设旅游大市、文化大市、生态大市和经济强市目标,积极开展活动,为当地经济、社会、文化领域发挥了积极的作用。黄山市民间组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决定在全市开展先进民间组织和示范行业协会评选活动,并针对评选活动发出专门通知,对评选对象、评选条件、评选要求和程序进行了详细规定。此次评选活动旨在通过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推广典型,进一步提高全市民间组织素质,规范民间组织管理,发挥民间组织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