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中心 服务大局
为构建和谐池州发挥积极的推进作用
——全市民间组织管理工作会议召开
为构建和谐池州发挥积极的推进作用
——全市民间组织管理工作会议召开
4月19日,全市民间组织管理工作会议在市民政局大会议室召开。会议传达了全省民间组织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总结了2006年全市民间组织管理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了2007年工作任务。各县区民政局分管局长,民管局长,业务科(股)长,九华山民政局业务科长参加了会议。市民政局刘新宝副局长作工作报告,汪海局长作重要讲话。各县区汇报交流了工作情况。
刘新宝副局长在工作报告中,从五个方面总结了2006年全市民间组织管理工作。一是大力培育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全市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已发展到210个,其中登记65个、备案32个,为推动我市农村经济发展,加快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发挥着重要作用。二是积极培育发展行业协会,认真开展示范行业协会创建活动。为我市企业维护合法权益,保障行业公平竞争和合作交流,招商引资、产品推介,推动我市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三是试点示范,继续推进社区民间组织发展和管理。全市社区民间组织已发到68个,为社区建设和服务增添了活力。四是认真开展民办企业单位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规范章程,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开展承诺服务,开展免费培训、为社区居民送医送药、为特困群体免费诊治、下乡为农民义诊等公益活动。五是严格监管,民间组织管理不断规范。努力推进行政许可规范化,认真做好新社团、新民非“三进中心”受理审批登记工作。依法加强民间组织年度检查工作。
刘新宝副局长指出,2007年全市民间组织管理工作要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国务院两个《条例》为依据,坚持规范发展和监督管理并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实行分类指导,突出依法登记,注重规范管理,营造发展环境,引导发挥作用,努力增强我市民间组织服务社会的功能,为构建“和谐池州”作出积极贡献。一要开展全市示范行业协会评比表彰活动,并以此为契机推动我市优势行业、主导产业、特色行业的行业协会的发展。二要培育“名牌”,扩展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成果,深入开展“民间组织服务新农村建设”活动。各县区都要重点培育3至5个规模较大、作用较好、管理规范各县特色的“名牌”协会,开展“一镇一会、一会一品”工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挥积极作用。三要继续培育发展社区民间组织。重点是娱乐性、服务性的社区组织,为建设和谐社区添砖加瓦。四是要大力发展民办非企业单位,进一步深入开展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要不断扩大登记数量,加强监管,重点是卫生、教育类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五要认真做好2006年度民间组织年检工作。重点检查按章开展活动情况,收费和标据使用管理等财务管理情况。六要抓好基础,加强规范管理。两部新《条例》出台后,各地要大力宣传新《条例》,使各业务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了解政策法规。结合新《条例》的宣传、学习,开展财务人员、社团秘书长的岗位培训。开展全市民间组织财务管理情况检查。不断提高民间组织管理和服务水平。
汪海局长充分肯定了我市民间组织管理工作所取得的成绩。他指出,2006年,我市各类民间组织呈快发速发展态势,在政府和社会中产生了积极而重大的影响,服务于经济社会的功能作用日益显现,监管工作逐步迈向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汪海局长强调,要从讲政治的高度,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进一步提高认识、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做好民间组织管理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大力培育发展与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密切相关的民间组织,要健全和完善民间组织管理体制,加强民间组织管理机构建设,进一步提高对民间组织监督管理和服务水平。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部署,团结一心,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努力推动我市民间组织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构建和谐池州、平安池州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刘新宝副局长在工作报告中,从五个方面总结了2006年全市民间组织管理工作。一是大力培育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全市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已发展到210个,其中登记65个、备案32个,为推动我市农村经济发展,加快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发挥着重要作用。二是积极培育发展行业协会,认真开展示范行业协会创建活动。为我市企业维护合法权益,保障行业公平竞争和合作交流,招商引资、产品推介,推动我市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三是试点示范,继续推进社区民间组织发展和管理。全市社区民间组织已发到68个,为社区建设和服务增添了活力。四是认真开展民办企业单位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规范章程,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开展承诺服务,开展免费培训、为社区居民送医送药、为特困群体免费诊治、下乡为农民义诊等公益活动。五是严格监管,民间组织管理不断规范。努力推进行政许可规范化,认真做好新社团、新民非“三进中心”受理审批登记工作。依法加强民间组织年度检查工作。
刘新宝副局长指出,2007年全市民间组织管理工作要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国务院两个《条例》为依据,坚持规范发展和监督管理并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实行分类指导,突出依法登记,注重规范管理,营造发展环境,引导发挥作用,努力增强我市民间组织服务社会的功能,为构建“和谐池州”作出积极贡献。一要开展全市示范行业协会评比表彰活动,并以此为契机推动我市优势行业、主导产业、特色行业的行业协会的发展。二要培育“名牌”,扩展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成果,深入开展“民间组织服务新农村建设”活动。各县区都要重点培育3至5个规模较大、作用较好、管理规范各县特色的“名牌”协会,开展“一镇一会、一会一品”工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挥积极作用。三要继续培育发展社区民间组织。重点是娱乐性、服务性的社区组织,为建设和谐社区添砖加瓦。四是要大力发展民办非企业单位,进一步深入开展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要不断扩大登记数量,加强监管,重点是卫生、教育类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五要认真做好2006年度民间组织年检工作。重点检查按章开展活动情况,收费和标据使用管理等财务管理情况。六要抓好基础,加强规范管理。两部新《条例》出台后,各地要大力宣传新《条例》,使各业务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了解政策法规。结合新《条例》的宣传、学习,开展财务人员、社团秘书长的岗位培训。开展全市民间组织财务管理情况检查。不断提高民间组织管理和服务水平。
汪海局长充分肯定了我市民间组织管理工作所取得的成绩。他指出,2006年,我市各类民间组织呈快发速发展态势,在政府和社会中产生了积极而重大的影响,服务于经济社会的功能作用日益显现,监管工作逐步迈向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汪海局长强调,要从讲政治的高度,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进一步提高认识、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做好民间组织管理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大力培育发展与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密切相关的民间组织,要健全和完善民间组织管理体制,加强民间组织管理机构建设,进一步提高对民间组织监督管理和服务水平。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部署,团结一心,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努力推动我市民间组织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构建和谐池州、平安池州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张中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