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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民间组织年检工作成效明显

日期:2006-08-14 浏览:

蚌埠市民间组织年检工作成效明显
 
    根据国务院关于民间组织《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每年3月1日至5月31日为民间组织进行年度检查法定时间。蚌埠市民政局把此项工作作为阶段性重点工作来抓。精心谋划、严密组织、科学安排,年检工作扎实有效,完成圆满。主要体现在“早、实、活、情、好、严”等六个字上:
    一是在工作安排上,突出一个“早”字。年检开始前,蚌埠市民政局就作了精心安排,采取民管局和行政服务中心民政窗口前后方联动、分工协作,先后拟定了有关年检《通知》、《蚌埠市民间组织管理工作十项制度》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统计表》、《社会团体统计表》,并在《蚌埠日报》、《中心网站》等媒体上进行公告,使全市民间组织对年检工作的时间安排和具体要求做到心中有数。
    二是在实际操作上,体现一个“实”字。自年检开始后,局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4月13日召开了由各区(县)分管民间组织管理工作的有关领导、民间组织的业务主管单位领导参加的年检工作协调会。并就如何加强民间组织管理工作、扎实搞好今年的年检工作进行了深入研究和探讨。年检工作过程中,蚌埠市民管局向市级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发放年检通知300余份,拨打年检联系电话300多个,并分别与20多个需要换届、变更相关事项的民间组织和业务主管单位协调,想方设法地为他们排忧解难。同时,利用年检的契机,督促并协助35家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办理了组织机构代码证,协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一步完善了民间组织管理系统。
    三是在工作方法上,讲究一个“活”字。在年检具体办件过程中,始终坚持灵活性和原则性相结合,针对民间组织数量多、分布广,其专职工作人员数量少、居住散、工作忙的特点,行政服务中心民政窗口工作人员事先通过电话与被检单位联系,告知所要准备的材料及有关注意事项,解答有关疑难问题,并做到了属于即办件的,当天办结;属于承诺件的,也力争在一个工作日内办结,极大地提高了办事效率,方便了人民群众。
    四是在以人为本上,做到一个“情”字。为了方便服务对象,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树立民政窗口形象,窗口人员坚持做到了“三个一”。即:向服务对象问一声好、让一次座、端一杯茶。同时,还为来办事的老同志准备了老花眼镜等等。通过人性化的服务、亲切和蔼的态度、快节奏的办事效率,做到了让每一位服务对象都高兴而来、满意而归。
    五是在年检过程中,力求一个“好”字。为了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年度年检工作,并更好地为广大民间组织服务,蚌埠市民间组织管理局积极主动地与其管辖范围内民间组织数量最多的业务主管单位——蚌埠市科学技术协会沟通协调,利用5月29日、30日两天时间联合在蚌埠市行政服务中心民政窗口联合办公,集中为蚌埠市科学技术协会主管的48家社会团体进行年检。通过联合办公,既方便了各社会团体办件人、又确保了年检质量,提高了年检效率,受到了蚌埠市行政服务中心 领导、蚌埠市科学技术协会领导和各社会团体的一致好评。
    六是在年检质量上,把关一个“严”字。为了确保年检工作质量,在年检过程中,中心窗口始终紧盯“质量”不放松。其主要做法是“四个不通过”,即:对填写年检报告书不认真、不全面的不通过;对没有经过主管单位初审的民间组织不通过;对有变更项目但未依照条例履行相应程序不通过;缺少登记证书正本或副本的单位不通过。
    通过此次年度检查,加强了民政部门同各业务主管单位的横向联系,在双重管理机制下,使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依法对民间组织所应履行的管理职责产生了效用,使政府各部门对民间组织的监督指导力度落到了实处,使民间组织依法按章开展活动的意识得到了加强,有力促进了民间组织规范有序、科学健康地发展。
 
 
 
 
 
 
 
 
 
 
(蚌埠市行政服务中心民政窗口   吴书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