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重点 创新方式
——霍山全面启动民间组织年检工作
近日,安徽省霍山县民政局对全县民间组织下发了《关于做好2005年度年检工作的通知》文件,全面启动了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2005年度年检工作。《通知》对年检的对象、内容、时间、标准和步骤做出了明确规定,提出了具体要求。今年,在按照《条例》和相关年检办法的规定检查外,还将各民间组织在2005年实施《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情况作为一项重点内容来检查,以此推动民间组织财务制度的规范和完善,加强民间组织内部制度建设。
为了提高年检质量和效率,使年检工作得以顺利开展,《通知》强调了与业务主管单位的协调配合,要求各民间组织在自查的基础上,应于2006年3月31日前,将年检报告书、2005年度工作总结、财务决算及银行对帐单、2006年工作计划、登记证书副本报送业务主管单位,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并签署意见后,于5月3日前报送登记管理机关接受年检。各业务主管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务院两个《条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把本好年检初审关,积极配合登记管理机关开展工作。
此外,霍山县民政局在今年的年检中,除继续实行“一站式”服务、限时办结外,将采取多种有效年检方式,加大年检工作力度。在年检期间,登记管理机关将单独或会同有关业务部门进行检查或对其财务进行审计,可以根据情况,要求民间组织提交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其他补充说明材料及有关文件,也可以要求有关人员说明情况,必要时将对部分民间组织进行实地检查。同时,建立年检结果公告制度,6月底以前,将在媒体上对年检合格和不合格的民间组织进行公告,对不参加年检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该注销的坚决予以注销,真正发挥年检的监督管理作用。
(安徽霍山县民政局 项学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