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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先进 巩固成果 进一步深入开展我省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

日期:2006-02-16 浏览:

学习先进 巩固成果 进一步深入开展
我省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
安徽省民政厅副厅长  王佛生
(二○○六年二月九日)
 
各位代表、同志们:
      首先,我代表省民政厅,向在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中获奖的25个先进单位,表示衷心的祝贺!去年以来,为响应民政部的号召,将2005年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年,我省各级登记管理机关及有关业务主管单位,立足实际,以服务社会、造福群众、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为目标,以完善机制、规范管理、提升形象为手段,在全省范围内积极开展了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掀开了我省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工作新的一页,推进了民办非企业单位向新的高度健康发展。
      首先,全省各级管理部门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了创建活动。
      全省各级登记管理机关和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十分重视这次创建活动。去年2月25日,根据民政部的统一部署,省民政厅召集省直有关业务部门、省级民办非企业单位,合肥市民政局和部分市级民办非企业单位,参加了民政部召开的“全国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视频动员大会”,会后及时向17个市民政局和省级民办非企业单位转发了民政部《关于开展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的通知》,并对全省创建活动提出专人专办、定期督查、分管领导负责的具体要求。省直有关业务主管单位积极配合和支持,动员和组织所主管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各市高度重视,把创建活动作为年度民间组织管理的重点工作来抓。淮南、蚌埠、亳州、宣城等市民政局成立了“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合肥、蚌埠、淮北等市还召集教育、科技、劳动、卫生等有关主管单位,举行联系会议,共同商讨,制定了“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实施方案”。通过密切合作、共同协商,及时听取民办非企业单位反映的意见和建议,研究解决活动中出现的具体问题,推动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
      为强化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自律机制,省民政厅和各市民政局在有关业务主管单位的支持下,分别联合财政部门,分批、分期地对民间组织的会计人员,进行了《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培训。各级登记管理机关还结合年检,指导民办非企业单位,基本完成了章程修订工作,并有重点的指导它们建立以章程为核心的民主决策、组织建设、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从制度上促进民办非企业单位依法按章开展活动,为民办非企业单位加强自律打下坚实的基础。   
      各地、各系统在组织多种形式创建活动的同时,还注重利用各种媒体,加强宣传,扩大影响。淮南市民政局于去年5月和10月,分别组织开展了“优质服务,真情回报社会”主题公益活动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诚信服务进社区活动”。市级42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00多位工作人员走上街头,拉起10多条横幅,40多块宣传版,为广大群众现场提供咨询、义诊等服务,淮南市电视台、淮南电台、中国社会报都对上述活动进行了宣传报道,不仅为创建活动营造了良好的氛围,也扩大了我省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社会影响。
      二、各级民办非企业单位广泛参与,开展多种形式的创建活动。
      这次创建活动得到了省、市、县各级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积极响应。去年初,合肥市的润安公学、蚌埠市的海天医院等民办非企业单位向所在地区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发起开展自律与诚信倡议活动,向社会各界做出庄重承诺:依法办事,争做守法模范;公开透明,完善自律机制;诚实守信,推行承诺服务;以人为本,承担社会责任。
      我省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与诚信创建活动开展的有声有色。一是规范章程,加强规章制度建设。全省2200多家民办非企业单位,在去年的年检过程中重新修订了章程,占全省民办非企业单位总数的86、2%;1900多家民办非企业单位会计人员参加了《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培训,占总数的76、1%。许多民办非单位还以章程为基础,制定了加强自律、规范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徽省新华学院制定和完善了《安徽省新华学院章程》、《安徽省新华学院财务管理制度》、《安徽新华学院考试管理规定》等60多项规章制度。依靠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形成自律管理机制。使各项工作逐步实现制度化和规范化,促进了学院优良校风、学风的形成,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二是建立公开、透明的信息披露制度。全省各级民办非企业单位,按照创建活动的要求,首先做到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服务承诺、收费项目和标准公示上墙;各行各业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还根据各自的业务范围、特色,利用多种渠道,将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向社会公开,以增加民办非企业单位的透明度。淮南东方集团医院、黄山市首康医院等民办医院,通过橱窗、公示栏、触摸屏等形式,定期向社会披露医疗服务信息,内容涉及治愈率、好转率、抗生素使用率、医药价格、费用等信息,并在医院醒目处设有意见箱,公布举报电话,自觉接受患者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认真吸纳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到目前为止,有超过50%的省、市级民办非企业单位,利用公示栏、报纸、网站等形式,进行了信息披露,公布重大事项,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开展了多种形式的主题公益活动。各级民办非企业单位积极响应民政部提出的“提供优质服务、真情回报社会”的号召,在有关部门的组织和倡导下,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公益活动。教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普遍开展了减免学费、捐助困难群体的活动,合肥润安公学成立了青少年基金委员会,开展“爱心桥”活动,向安徽希望工程捐款5万余元。卫生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积极开展了义诊、送医上门等服务。蚌埠市海天医院多次举办义诊活动,接受义诊3600多人次,发放卫生宣传资料17000多份,对弱势群体就医实行“四优惠、五减免、六免费”的优惠政策。科技类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积极提供就业岗位,为政府分担就业压力,并利用自身科技资源优势,积极为社会弱势群体及广大群众提供免费或低于成本价的优质服务活动。亳州市消防科技服务中心在本年度“安全生产月”、“119消防日”期间,积极组织消防宣传,义务为有关单位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向中小学生赠送消防画册1300本。全省总计有1228家民办非企业单位积极投入到“优质诚信服务,真情回报社会”系列活动中,为全省8万余人次提供公益服务,直接社会效益1475万余元。
      三、创建活动为我省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管理和发展开创了新的局面。
      民办非企业单位设立时间不长,是我国社会公共服务领域中的一支新生力量,也是一种新生事物。对于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还有许多新的问题、新的领域,需要我们去不断探讨、研究和实践。这次创建活动,对于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培育和管理来说,是一项开创性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其一,整体推进了我省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管理工作。我省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管理经验不足,法规政策不完善,各级登记管理机关对于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培育与管理工作大多感到十分棘手。这次创建活动提出的健全自律制度、建立信息披露、推行公开承诺、强化社会监督等一系列措施,无疑为今后民办非企业单位规范化建设和管理指明了方向,开创了局面。而创建活动中,政府各有关部门协调合作、互通信息、齐抓共管,也为今后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公安、审计、质监等政府相关部门建立起协作监管机制,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其二,加强了我省民办非企业单位自身建设。近年来,我省民办非企业单位发展势头良好,数量增加较快,在提供公共服务、促进经济建设、推动社会进步等方面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由于管理上的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不够完善,民办非企业单位本身自律机制不够健全、组织行为不够规范,对于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自身发展十分不利,使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应有作用难以发挥。通过这次大规模的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鼓励民办非企业单位以自律为发展之道、以诚信为立身之本,唤醒了民办非企业单位建立健全自律与诚信机制的意识,强化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自身建设,提高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社会责任感,促进了我省民办非企业单位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其三,提升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社会公信力。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开展以来,我省各级、各行、各业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积极开展了以“健全制度,加强自律;公开透明,接受监督;诚实守信,优质服务;以人为本,回报社会”为内容,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涉及文化教育,科技事业,医疗服务,劳动培训等诸多领域。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服务,为弱势群体提供帮助,通过这些活动的开展,扩大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社会影响,提高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整体形象,创建活动在提升我省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公信力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达到了预期效果。
      四、进一步推进我省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
      为期一年的创建活动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但加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自律与诚信建设任重而道远。因为,诚实守信,是我国基本的社会道德,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民间组织作为与政府、企业并列的第三部门,在弘扬社会公德、构建和谐社会方面,有着自己特殊的使命和责任。诚信建设应当成为民办非企业单位建设与发展的一个恒久而稳固的主题。
诚信既是一种内在文化、又是一种外在形象,更是民办非企业单位立足、生存和发展的资本。(最近,《南方周末》曾以“双面“爱滋妈妈”?为题,对阜阳爱滋病贫困儿童救助协会进行报道,该会会长张颖由于无法提供令人信服的救助资料和财务报告,其信用受到质疑,这种信用危机所造成的损失,对民间公益性组织来说是难以估算的。)可以说,加强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与诚信建设,是社会文明进步的客观要求,也是民办非企业单位自身发展的内在需要。为进一步推动、深化我省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与诚信建设,我就今年的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学习先进、提高认识,进一步深化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由于这次创建活动涉及行业较多,业务面广,政策性强,工作有一定的难度。再加上有些地方重视不够,宣传力度不够,有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参与的积极性不高,致使该项工作发展不平衡。各地要向先进单位学习,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狠抓落实。要充分认识到,开展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是提高民办非企业单位自身素质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和改善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工作的重要手段,是逐步建立各类民间组织信用建设和管理机制的探索性工作。各级登记管理机关要在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加强与业务主管单位、有关部门以及新闻媒体的联系,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在深化去年工作的基础上,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开展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着眼于规范化、制度化建设,采取有力措施,不断开拓创新,进一步加强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培育和管理工作,同时注意打击非法、查处违法活动,把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推向深入。
      (二)加大力度,注重引导,建立健全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内部规章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各地应结合今年的年度检查工作,督促、检查民办非企业单位按照有关法规政策及其章程的要求,建立健全各种内部规章制度,如董事会会议制度、财务制度、劳动用工制度、印章管理制度等。通过制度建设,提高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自身素质,提升民办非企业单位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能力。省、市和有条件的县、区,要参照《基金会管理条例》要求,将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年度工作报告在登记管理机关指定的网站或媒体上公布,将重大活动和财务状况等重要信息,向社会披露。民办非企业单位要做好现场披露信息的工作,该上墙的要上墙,该公开的要公开,增加民办非企业单位的透明度,接受社会的查询、监督。使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信息披露工作逐步具体化、制度化。
      (三)进一步完善服务承诺制,开展提供优质服务、真情回报社会等多种形式的公益活动。要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特别是不同类别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情况,制订措施和规划,通过在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责任及收费标准等方面做出的公开承诺,增强透明度,提高服务质量。借助社会舆论监督机制,强化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责任,规范民办非企业单位行为。要继续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集中开展有规模、有影响的社会主题公益活动,也要引导民办非企业单位自主开展有关公益活动,推动民办非企业单位公益活动形成品牌效应,扩大社会影响,提升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社会公信力。
      (四)认真总结,大力宣传,不断加强对民间组织的培育与管理工作。民办非企业单位发展的历史不长,有许多问题需要深入探讨。各地要在不断实践的同时,认真总结经验,提高对民办非企业单位发展与管理规律的认识,并以此为契机,研究和加强对民间组织管理的长效机制,如法人治理结构、财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诚信监管方式、奖惩制度、自律与诚信的评估标准和评估体系等问题,进一步从整体上推进民间组织的培育和管理工作。同时,各地要培育一批诚信典型,引导示范,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要继续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信息网站等新闻媒体,进行广泛的宣传活动,特别是要注意宣传形式多样的主题公益活动。通过宣传工作,扩大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影响,激发民办非企业单位为社会,为政府提供服务的积极性。
      最后,我希望获奖的25个先进单位,在去年创建活动的基础上再接再厉、更上一层楼;希望各级管理部门、民间组织要向他们学习,奋发有为、开拓创新,加强自律与诚信建设,为民间组织的健康发展,为安徽经济崛起和构建和谐安徽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