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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召开全省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

日期:2006-02-13 浏览:

      二月九日,继全国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年表彰视频会后,安徽省民政厅隆重召开全省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与诚信建设表彰暨动员大会。会上宣读了授予全国表彰的先进单位名单和“关于表彰全省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与诚信建设先进单位的决定”。登记管理机关和有关业务主管单位负责人向10个荣获全国先进单位、15个全省先进单位颁发了奖牌。淮南市民政局作为登记管理机关在会上介绍了开展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与诚信建设的经验,安徽新华学院代表全国、全省23个先进单位在会上发言,并向全省民办非企业单位发出了加强自律诚信建设的《倡议书》。省民政厅副厅长王佛生同志作了“学习先进  巩固成果深入开展我省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的讲话。省直有关业务主管单位,全省25个先进单位,各市分管局长、民管局局(科)长,省直民办非企业单位共120多人参加了会议。
      近几年来,我省民办非企业单位迅速发展,经全省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有2966家,涉及教育、科技、民政、文化、卫生、体育、劳动等各个领域,已成为推动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为了进一步引导民办非企业单位健康发展,去年,为响应民政部的号召,将2005年作为民办非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年,我省各级登记管理机关及有关业务主管单位,高度重视这一工作,结合实际,以服务社会,造福群众,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为目标,以完善机制、规范管理、提升形象为手段,在全省范围内掀起了开展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与诚信建设热潮,取得了较好成效。涌现出安徽新华学院等9个“全国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与诚信建设先进单位”、14个“全省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与诚信建设先进单位”,淮南市民政局荣获“全国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最佳组织奖”,蚌埠市民政局获“全省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最佳组织奖”。会议希望受表彰单位,珍惜荣誉,再创佳绩。
      诚信既是一种内在文化,又是一种外在形象,更是民办非企业单位立足、生存、发展之本。因此,对民办非企业单位来说诚信建设是一个永恒的主题,对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来讲,是一项长期工作,任重而道远。今年我省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与诚信建设主要抓好以几个方面工作,不仅要大造声势,轰轰烈烈,更要扎扎实实,取得实效。
      一是学习先进、提高认识,进一步深化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自律与诚信建设。各民办非企业单位要借此次会议的东风,认真学习先进单位的经验,扎扎实实抓落实。各级登记管理机关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加强与业务主管单位的联系,密切协作,形成合力。要按照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开展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着眼于规范化、制度化建设,采取有力措施,不断开拓创新,把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推向深入。
      二是加大力度,注重引导,建立健全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内部规章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通过制度建设,提高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自身素质,提升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能力。省、市和有条件的县、区,要参照《基金会信息公布办法》,将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年度工作报告在网站或媒体上公布,将重大活动和财务状况等重要信息,向社会披露,接受社会的查询、监督。
      三是进一步完善服务承诺制,开展提供优质服务,真心回报社会等多种形式的公益活动。各地要结合实际,针对不同类别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具体状况,制定详实的措施及规划,通过在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责任及收费标准等方面做出的公开承诺,增强透明度,提高服务质量。既要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集中开展有规模、有影响的社会公益活动,又要引导民办非企业单位自主开展有关公益活动,以扩大社会影响,形成品牌效应,提升社会公信力。
      四是要认真总结经验,宣传典型,建立起长效机制。各地要在不断实践的同时,认真总结经验,提高对民办非企业单位发展与管理规律性的认识,进一步研究和探讨自律与诚信建设的评估标准和评估体系,为建立长效机制打下良好的基础。同时,要培育一批诚信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起到引导示范作用。要继续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信息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形成多样的主题公益活动,激发民办非企业单位为社会、为政府提供服务的热情,为安徽经济崛起和构建和谐安徽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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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民政厅表彰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先进单位并作再次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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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与诚信建设先进单位代表上台领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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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与诚信建设先进单位喜捧奖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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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民政厅王佛生副厅长就进一步开展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发表热情讲话